从英国内战(1640年)到光荣革命(1688年),英国一直有一个问题未待解决,就是主权问题。吵吵嚷嚷将近50年,这一问题一直未能解决,直到光荣革命之后,我们知道君主立宪制政体在英国建立,英国议会在这场争斗中取得完全的胜利。
1640年以来,历史的发展经过几番摇摆和螺旋形的发展,到1688年—1689年又达到了一个新的重心。
1640年革命开始后,经过两次内战,到1649年英吉利共和国的建立,革命的发展呈上升的趋势。但以克伦威尔为首的资产阶级和贵族掌握政权后,即转过头来镇压以平等派和掘地派为代表的社会中下层民主力量,从而破坏了共和国赖以建立的社会基础。这时上层统治集团把巩固政权的希望寄托在克伦威尔个人身上。1653年护国公军事专政制度建立后,行政、立法、军事等大权都集中于护国公一人手中。但是他手下的高级军官和议会里的少数野心分子,争权夺利,离心离德。1658年克伦威尔一死,这个唯一的权力集合点崩溃了,整个政治结构也随之散了架。“垮了的狄克”——理查·克伦威尔继位为护国公,他只在历史舞台上露了一面,就在次年春从政坛上消失。当蒙克率军进入伦敦后,仍然是群龙无首,一片混乱。许多人在无可奈何之余,认为只有君主制复辟才是唯一的出路。
英国各界人士本来指望斯图亚特王朝复辟能够恢复各派政治力量的团结,缓解各敌对宗教派别的紧张关系,从而克服政治、经济、社会的混乱状态。然而查理二世即位不久,人们就发现他们的希望落了空。
1660年的复辟并不能将1640年革命开始之前的一切旧事物、旧形式照样恢复起来,历史车轮并不是转了一圈又恢复原位。有人认为“现在应该从过去的迷误中清醒过来,寻找一个一劳永逸的解决办法。”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过去20年中,各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可能重新恢复原状。不要说中下层人民,即使那些在革命时期曾经受益的资产阶级和贵族,也不会心甘情愿地放弃他们的既得权益。连查理二世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他在“布列达宣言”及复辟后初期所颁布的一些法令,不得不承认过去20年中发生的一些事实。他手下的主要大臣克拉兰敦等人,也认为必须执行温和政策,对现状不能作激烈的变动。
从另一方面来看,从1649年以来,历史逆流就已开始出现,到1653年克伦威尔护国公制建立,这股逆流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实质上,它已为以后的王朝复辟开阔了道路。到1660年王朝复辟时,反动的历史逆流像冲决了堤坝的洪水汹涌而来,它呈现出一种历史发展的惯性力量。王党分子一旦得势,岂肯善罢甘休。过了一段时期以后,以查理二世为首的上层统治集团刚站稳脚根,立刻采取各种手段,力图恢复不受议会约束的专制王权。与此相配合,他们又竭力想加强天主教的势力,并采取措施使军事力量处于国王的控制之下。
贯穿于复辟时期28年的历史,主要是围绕着两个斗争焦点而展开的:第一,力图实行君主专制的势力与维护议会权利的势力之间的斗争。国王企图将军事力量(先是民兵,后来是新建立的正规军队)置于自己控制之下的措施,也属于这个斗争范围。第二,国王用种种手段企图恢复并加强天主教,而英国国教徒及其他新教徒则反对这种企图。
围绕着这两个焦点所展开的斗争,迟早必然会以某种方式解决。在当时英国政治、社会力量的结构之下,不论是主张君主专制者或主张议会主权者,都不可能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至于矛盾的解决方式,也不可能是暴力革命,因为经过20年的革命起义、军事专政等风风雨雨之后,到了60—80年代,中下层人民既没有自己的组织,贵族、资产阶级也对暴力流血深感畏惧。当蒙默斯起义和1685年、1688年事件发生时,就显露出起义的力量既分散又软弱,而且缺乏社会的广泛支持。
因而,在当时的英国,不经暴力而经过妥协来解决上述的基本矛盾,是唯一可能的道路。1688年的“光荣革命”,实质上就是走的这样的道路。从1640年革命爆发以来,经过了几次反复曲折,终于在“光荣革命”时找到了一个新的重心。以后的英国历史就以这个重心为新的起点,以徐缓渐进的方式向前发展起来。
光荣革命把近100年来困扰英国不休的主权问题解决了:既然议会创造了国王,主权当然在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