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苏联的外交,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诞生之初受到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孤立,但和周围的社会主义国家关系却很是友好,尤其是东欧和中国。作为第一个承认和新中国建交的国家,苏联和中国的关系一直是国内外研究者研究世界政治和历史的重点课题。
截至1991年底 ,苏联与152个国家建有外交关系 ,加入了500多个国际组织。
从1945年联合国成立到1991年苏联解体,乌克兰和白俄罗斯都即是联合国的成员国,又是苏联的加盟共和国,苏联在联合国就有三个席位,俗称“一国三票”。文化大革命期间,中苏关系趋于恶化,并发生过诸如珍宝岛事件和铁列克提事件。但在中国重返联合国的问题上苏联投了赞成票。在勃列日涅夫时代苏联推行对外扩张政策,除了东欧集团和蒙古之外,又把越南、南也门、古巴、安哥拉、埃塞俄比亚等国纳入苏联阵营,或在这些国家建立军事基地。1968年,苏联入侵捷克斯洛伐克。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这两次行动都遭到了国际社会的一致谴责。
苏联除了对加盟的共和国有操控能力外,还对世界不同国家有实质上的统治。苏联主要影响的地方有东欧及亚洲零星国家。
与东欧
苏联在东欧有很大的影响力,大多数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或多或少的被苏联操纵。在冷战时期,东欧受苏联操纵或独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及西方资本主义及保持中立的国家之间的界限被称为铁幕,铁幕以东为苏联的势力范围,建立许多卫星国,组成华沙条约组织对抗北约。
在苏联势力范围内的东欧国家:保加利亚、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东德)、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匈牙利、波兰。 当时的南斯拉夫及阿尔巴尼亚虽然是社会主义国家,但并不是和苏联同盟。奥地利部分东方领土是苏联的占领区,直至1955年奥地利宣布成为永久中立国为止。
与亚洲
苏联在亚洲也有很大的影响力,中亚、东亚、东南亚及中东也有与苏联关系非常紧密的国家,尤以东亚及东南亚最为显著。
在苏联势力范围内的亚洲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至1969年)、蒙古、阿富汗(至1979年)、越南、老挝、南也门。
与非洲
苏联在非洲都有零星的同盟国,这些同盟国主要集中在南非洲,以及东非洲。在苏联势力范围内或与苏联同盟的非洲国家:安哥拉、莫桑比克、几内亚比绍、埃塞俄比亚。
与美洲
苏联在中美洲亦有同盟国,主要是引发古巴导弹危机的古巴。这些国家大部分都在苏联中后期、共产主义政权结束、苏联瓦解及冷战结束时与苏联脱离关系。
与中国关系
1949年10月2日,中苏建立外交关系。苏联是第一个承认并与新中国建交的国家。1950年苏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最重要的外交活动就是毛泽东和周恩来前往莫斯科进行两个月访问。双方同意废除1945年的中苏条约,重新签订新的中苏条约。中苏同盟后强化中国在经济上对苏联的依赖,谈判使斯大林和毛泽东都心存芥蒂,如果不是4个月后朝鲜战争爆发,中国在苏联最需要援手时出兵朝鲜,苏联履行各项经济协定程度、中苏经济关系的发展都难以预料。
朝鲜战争期间,苏方向中国提供了军事援助,包括一千架米格-15型飞机以及对东北和中国运输系统的军事工业援助,由苏方援助中国的现代化和机械化武装部队,一直在朝鲜停留到停战之后,中国生产出模仿和复制的苏式重型大炮和坦克,在苏联许可下开始自行生产米格飞机,同时中国海军配备了由苏联提供后由中国仿制的潜艇。
苏方帮助援建恢复经济急需的煤炭、电力、钢铁、[2] 有色金属、化工、机械和军工部门的50个重点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因情况变化,撤消了1个项目,合并了2个项目,实际建设项目为47个。涵盖了以下行业:能源工业、原材料工业、民用机械加工、国防军工、造纸工业,按国家统计局1953年3月11日的统计报告,3年累计实际进口46974万卢布,完成合同68.7%。
赫鲁晓夫掌权后,急需得到中国共产党的支持。1954年9月赫鲁晓夫首次来华前主持召开苏共中央主席团会议,决定对华大幅增加援助作为礼物。在这次来华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周年庆典期间,赫鲁晓夫改变了斯大林过去的大国沙文主义做法,废除了中苏关系中一些不平等约定,议定从旅顺撤军和交还基地。对于提供常规武器,苏联也改变了斯大林时期主要提供已淘汰的旧品的做法,改为提供现役新装备样品和生产技术。
在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苏联援华的重点是称为“156项”的基础工业设施建设。这些项目的机器设备,主要是以货物贸易交付的,而提供技术是免费的。1952年中国制定“一五”计划时,斯大林同意帮助建设141项重点工程,1954年赫鲁晓夫又追加15项并提升质量,成为奠定中国工业化基础的著名的“156项”。后来落实的共150项,其中44项是军工企业,包括陆海空三军各种主战装备的制造厂。赫鲁晓夫时代对中国提供的最重要的援助,是帮助建造核弹、导弹生产企业和提供相应技术。
据已经解密的俄罗斯档案记载,赫鲁晓夫不顾军方坚决反对,决定对华提供原子弹生产技术,帮助建立核工厂。从1957年末起,开始履行协议,对华提供了 P-2导弹作为中国导弹事业的起步的最早样品。翌年,又向中国提供了所需核工业设备,并派出近千名专家,建成了湖南和江西的铀矿、包头核燃料棒工厂及酒泉研制基地、新疆的核实验场。
1953~1957年,中国实施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在遭受全球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封锁、禁运的环境下,中国通过等价交换的外贸方式,接受了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援助。
1958年夏天,中苏之间因“长波电台”和“联合(潜艇)舰队”事件发生争执,翌年6月赫鲁晓夫通知中国“暂缓两年”向中国提供原子弹样品和制造技术。1960年7月,又撤回在中国核工业和军工部门的专家,不再履行这一领域的协定。
1960年代中苏关系急剧恶化,援助也大大减少直至终止。1962年,中国与印度发生军事冲突(中印战争),苏方支持印度。1969年,中苏在边境爆发大规模军事冲突,其中包括珍宝岛事件,同年8月,苏军在中苏西部边界铁列克提(今中国-哈萨克斯坦边境)对中方实行报复性打击,双方再次发生武装冲突。这一系列事件史称“中苏边界冲突”。两国一度处于核战边缘。
1985年,戈尔巴乔夫上台,开始实行较为缓和的外交政策,得到中方的积极回应。1989年5月,戈尔巴乔夫访华,双方关系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