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拥有三个部门机构: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欧盟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和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大多数立法权集中于欧盟委员会和理事会。这两个机构完全不民主。
第一个机构欧盟委员会,其成员不通过选举产生、亦不向选民负责,故委员会不被选民意见左右,也不会被解散。成为委员的先决条件是,宣誓放弃对所在国家的效忠。因此,欧盟在精英体制下非常有效率地运行,精英们可以做他们想做的事情,他们可以顺风顺水地为欧盟制定政策。
第二个机构欧盟理事会,由首相(Prime Ministers)和各成员国的总统组成,虽然总统们由各国民主选出,但他们做决定时不会咨询各国的议会,因此会像dictator一般行事。英国人记得,戈登·布朗(Gordon Brown)曾在未通知英国国民的情况下、偷偷跑去里斯本签署了一个宪法决议,因为他知道英国人会否决它的提案。此外,这些国家领导人没有提案的权力,他们只有向欧盟委员会下发政策进行投票的权利。欧盟理事会,就是坐在权力顶座的非民选精英。
第三个机构欧洲议会,是唯一遵循民主原则的机构,但是其权力与另外两个机构比较要小得多。
每年,欧盟成员国都要向这个中央集权的欧盟,交付出更多的主权。在英国已出现了几例法律变更,都是欧洲强加于英国的,英国的本土公民其实并不知道这些法律变更,并且也不愿意支持。英国的政治家对此很无所谓。
欧洲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又称欧盟首脑会议或欧盟峰会。欧盟最高决策机构。欧洲理事会由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及欧洲理事会主席、欧委会主席组成。欧洲理事会设主席一职,任期2年半,可连任一届。首任主席是比利时人赫尔曼·范龙佩(Herman Van ROMPUY),2010年1月1日正式就任,任期至2012年。
(2)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又称部长理事会或理事会。欧盟立法与政策制定、协调机构。理事会由每个成员国各1名部长级代表组成,在理事会会议上代表其成员国政府进行投票表决。理事会按不同领域划分为若干个部长理事会。除外长理事会外,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任,任期半年。理事会设秘书长1人。现任秘书长为德国人乌韦·科塞庇乌斯(Uwe CORSEPIUS),任期到2015年6月。
(3)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又称欧委会或委员会。欧盟立法建议与执行机构。欧委会由每个成员国1名代表组成,共27人,其中设主席1人,副主席7人。本届欧委会任期从2009年11月计算,任期到2014年。主席是葡萄牙人若泽·曼努埃尔·巴罗佐(JoséManuel BARROSO),2009年9月16日当选连任。
(4)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欧盟监督、咨询和立法机构。欧洲议会议员由成员国直接普选产生,任期5年。设议长1人,副议长14人,任期2年半,可连选连任。现任议长为波兰人耶日·布泽克(Jerzy BUZEK),2009年7月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