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克里先的四帝共治制,有两个非常严格的条件,就是在四个共治的皇帝中,必须要有一个能力、实力和威望都高于其他人的人,这样其他三人才会心甘情愿听命于这个人,才会服从这个人的所有决定。而且这三个人里还不能有暴虐分子,以防他们野心膨胀,采取刺杀之类的极端行为。如果共治者有一个实力超群,那么一定会向君士坦丁一样,发动内战,统一帝国。
简单的说,戴克里先的四帝共治制只适合在在特定条件下实行,不能长期使用。戴克里先错误的认识了罗马帝国的社会性质,罗马帝国当时其实是属于一个封建制的国家,因此必须中央集权,不然一定会爆发内战或者形成分裂。所以这个制度是不适合罗马帝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