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人贩子(人贩子排行榜前十名)

在社会的阴暗角落,总有一群人贩子利用人性的弱点,将魔爪伸向无辜的儿童,将他们当作商品进行买卖,严重侵犯了儿童的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这些人贩子的罪行令人发指,他们的存在让无数家庭破碎,让社会充满了恐惧与不安。然而,法律的利剑始终高悬,对于这些人贩子,我国政府始终保持着严厉打击的态度。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揭示中国十大人贩子的罪行,以及他们所受到的法律制裁,以警示社会,维护儿童的权益。让我们共同关注这个社会问题,共同守护每一个孩子的安全与幸福

?陈莲香 :2年拐卖46个孩子

在2011年的6月22日,陈莲香因犯下的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然而,她的故事并未就此结束。

在2013年,陈莲香因为在狱中的良好表现,得到了减刑的机会。据报道,她在狱中积极配合改造,深刻反省自己的过去,以积极的态度参加劳动,并投身于文化和技术的学习。她的改变和努力得到了认可,在2015年,她还被评为监狱表扬。

2016年,陈莲香因在狱中的良好表现获得了假释的机会。她的假释考验期限从2016年9月29日开始,一直到2019年5月19日结束。算下来,如果不计算假释的时间,陈莲香在监狱中度过的日子其实只有六年。

?喻立香 2005年3月至2009年7月 拐卖儿童33名(其中造成1名儿童死亡)

喻立香出生年月:1968年4月5日

在2005年的早春,三月,当时37岁的喻立香与她的丈夫杨刚田一起回到了他们的云南故乡。在这个充满生机的季节里,喻立香偶然发现了一个刚刚出生五天的女婴。她没有迟疑,立刻将这个小小的生命抱在怀里,带回了家。不久之后,她以6000元的价格,将这个女婴出售给了一位来自涉县的妇女。这次意外的收获让她尝到了甜头,也开启了她心中的一扇门。

喻立香并没有就此止步。她开始发展自己的事业,拉拢了自己的妹妹喻小芬,以及李璐等人,一同参与这个买卖。他们从云南的刘乔关等人手中购买婴儿,然后回到涉县,通过杜明花、武风林等人的介绍,找到买家。这样,一个以婴儿为交易对象的黑色利益链条就此形成。

在2005年的春天到2009年的夏日,有一伙残忍的贩婴团伙在暗中进行着罪恶的交易。他们无情地将49名婴儿当作商品,推向了市场。在这短短的四年时间里,喻立香这个名字,成为了21起贩婴案件的主谋,她疯狂地将33名婴儿带离了他们的家庭,其中甚至有一名无辜的儿童因她的贪婪而失去了生命。

然而,当喻立香得知自己将被判处死刑时,她在法庭上放声大哭,口中念念不忘的是她自己的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她的眼泪,她的悲鸣,让人不禁感叹生命的无常和命运的无情。然而,她似乎忘记了,她曾经将33个家庭推入了痛苦的深渊,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他们的哭泣,他们的痛苦,她又是否曾真正地体会过?

彭洪菊 先后贩卖妇女儿童85名,其中死亡十个儿童。

结局:2004年被判处死型。

在1992年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一伙嚣张的人贩子团伙终于被警方成功剿灭。这个团伙共有43名成员被警方逮捕,然而,团伙的头目彭洪菊却因为恰好在外地,侥幸逃脱了警方的抓捕。她开始了长达12年的逃亡生活,然而,最终她在一个小山沟的农户家里被警方抓获,那时的她已经被折磨成偏瘫。

在逃亡的12年里,彭洪菊曾被一个兼职的人贩子卖给了一个以牧羊为生的老光棍。这12年来,彭洪菊没有踏进过城市一步,只洗过3次澡,她被老光棍折磨了整整12年,这也许就是她应有的报应。尽管如此,她最终还是被判处了死刑,为她的罪行付出了代价。

蓝树山 1988年至2008年间 拐卖1名妇女、34名儿童(3-10岁)

结局:2013年 11月20日被判处死型

在1988年至2008年的二十年里,被告人蓝树山以单独或与同案犯谭汝喜(已另案处理并判刑)等人的方式,将一名妇女和34名儿童诱拐至福建省的大田县、永春县。然后,通过同案犯林传溪、苏二妹(均已另案处理并判刑)以及郭传贴、涂文仕、陈建东(均为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的介绍,将被拐骗的妇女和儿童出售。因此,蓝树山从中非法获利五十余万元。

张淑侠 张淑侠共实施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及被拐卖婴儿7人

结局:2014年1月14日上午9时,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张淑侠,这个名字曾经是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的主任,然而现在,却成为了涉嫌犯罪的代名词。她被指控多次以新生儿患有传染性疾病和先天畸形等为由,向家属建议放弃新生儿,并委托她进行处置。然而,事实上,她却将这些婴儿贩卖出去。

吴正莲 拐卖妇女儿童近30人

结局:被判处有期徒行13年。结局:被判处有期徒行13年。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年仅24岁的她竟然涉嫌拐卖近30名妇女和儿童。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吴正莲不惜离开故乡,来到河南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将自己卖给别人做妻子。

梅姨 涉嫌多起拐卖案

结局:尚未归案

梅姨,一个神秘的名字,背后的真实身份无人知晓。她曾化名为潘冬梅,表面上是人们信赖的红娘,暗地里却涉及买卖儿童的罪行。如今,她已经年约65岁,身高1.5米,能讲一口流利的粤语,也能应对客家话。她长期在增城、韶关新丰等地区活动,与多起拐卖案件有关,成为警方追捕的重点对象。

马守庆 做案27起,参与拐卖婴儿37起。

结局:被判处死型

在2006年至2008年期间,被告人马守庆与已被判刑的被告人宋玉翠、宋玉红、宋空军等人串谋,以售卖为目的,从云南省元江县等地收购儿童,然后将他们贩卖到江苏省连云港市、山东省临沂市等地。在这场罪恶的交易中,马守庆参与了27起案件,共拐卖儿童37人。其中,一名女婴在从云南被运输到连云港的途中不幸丧生。这场悲剧,让人痛心疾首,也使得马守庆等人罪孽深重。

孙同山 通过居间介绍或强抢等方式,贩卖婴儿共计14人

结局:判处无期徒行

在2004年10月至2012年1月这段时间里,被告人孙同山与已被判刑的张祖斌、田学良等17名被告人勾结,以售卖为目的,通过介绍或强行夺取等手段,将14名婴儿贩卖出去。这场罪恶的勾当,让他们背负了沉重的罪孽,也让我们对这个社会产生了深深的思考。

王宁宁

结局: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王宁宁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0年和2013年,王宁宁以收养为名先后通过互联网联系3名未婚先孕且不想抚养孩子的妇女到山东待产,后单独或伙同其他人将3名男婴分别以3万余元至4万余元的价格出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 童的行为之一的。

关于中国十大人贩子的案件,这些犯罪分子严重侵害了儿童的权益,破坏了无数家庭的幸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我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不断加强执法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专项行动,成功破获了一大批拐卖儿童案件,拯救了大量被拐儿童,并将他们安全送回家中。这些成果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坚决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决心和能力。

然而,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仍然任重道远。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专项斗争。同时,我们还要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拐卖儿童犯罪,切实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们也要提醒广大家长,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对孩子的监护,教育孩子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社会各界也要积极参与到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行动中来,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对于仍然在逃的人贩子,公安机关将加大追捕力度,坚决将其绳之以法。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斗争必将取得更为显著的成果,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安宁、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