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辛丑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赔款、划定使馆界、拆炮台、驻军队、胁迫清政承诺镇压反帝斗争、对德、日谢罪、惩罚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设立外务部等。


《辛丑条约》的主要内容:

1、中国向各国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9.8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与盐税作抵押。

2、北京东交民巷划为使馆界,中国人概不准居住。

3、拆毁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各炮台,外国军队驻扎北京及北京至山海关沿线12个重要地区。

4、永禁中国人成立或参加“与诸国仇敌”的一切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对属境内发生的伤害外国人事件,必须立刻镇压,否则即行革职,永不叙用。

5、各国需修有关通商章程及增加通商事项,清政府要概允勿议。

6、清政府惩办“祸首”。

7、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此条约更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统治,而清政府也完全成了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


《辛丑条约》的影响:

列强勒索了巨额赔款,加剧了中国的贫困和经济衰败;外国军队长期驻扎在中国的战略要地,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完整和国防安全;设置特殊性质的使馆区,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开始凌驾于清政府之上。

改变清政府外交机构的地位,更加强了列强向中国勒索、发号施令的权利;严厉“惩凶”以及为德公使建立牌坊等,极大地损害了中国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禁止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企图永远奴役中国人民。


《辛丑条约》的具体内容:

《辛丑条约》中的所涉及的赔款,因为是针对1900年(庚子年)的义和团运动而规定,所以也叫庚子赔款。赔款按中国当时人口计算,每人一两,共计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四厘,本息共计高达9.82多亿两,各省"地方赔款"还有0.2亿两以上。

因此,总数达白银10亿两以上。这笔巨款相当于清政府财政收入的12倍。各国要求赔款的数目如下:

俄国130371120两、德国90070515两、法国70878240两、英国50620545两、日本34793100两、美国32939055两、意大利32939055两、比利时8484345两、奥匈帝国4003920两、荷兰782100两,其余的43万余两由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挪威等国分享。

年息4厘,分39年还清,利息共532238150两。本息合计982238150两,以海关税、盐税担保。


《辛丑条约》的签订起因:

当时清朝政府内部有将首都迁往内地(西安)继续与联军作战的建议。但是当时的清政府实际上已经没有可靠的军队了。义和团已经被战败,山东以南省份的总督们早在义和团期间就已经与外国达成地方上的协议,违抗清政府支持义和团的决定。因此清政府决定签署这个条约来保全自己。

义和团已经被战败,山东以南省份的总督们早在义和团期间就已经与外国达成地方上的协议,违抗清政府支持义和团的决定。因此清政府决定签署这个条约来保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