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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唐和宋朝的科举考试对待商人的政策有何变化?这种变化说明了什么
宋代的科举制基本上沿用了唐制,但又随着变化了的形势有许多创新和发展.
科举制创立于隋唐,成熟定型于两宋,在北宋达到最高峰,南宋则开始衰落.
宋初为了网罗人才,进一步加强了科举考试,采取了一系列强化科举的举措.
首先是增加了科举取士的名额.
其次是提高了科举及第后的地位和待遇.
再次是严格立法,完善考试制度,防范舞弊.
具体表现为:
一是不许朝廷官员推荐考生应试.宋代法律规定:“馆阁、台省官有请属举人者密以闻,隐匿不告者论罪”,“诸王、公主、近臣,勿得以下第亲族宾客求赐科名.”
二是临时指定主考官,实行“锁院”制,宋代主考官年年更换.
三是举行复试和“别头试”.
四是实行“糊名”与“誊录”制度.
以上办法都是针对科场作弊而制订的,它使中国古代的考试制度更加完善了,充分体现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对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巩固封建统治的基础,提高官吏素质是有积极作用的.
但是制度是人制订的,它可以被建设,亦可以被破坏.随着宋王朝的走向衰落和腐朽,“糊名 ”、“誊录”也很难防止考官营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