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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的古代,殡礼指的是何种礼仪
- 古代陪葬八大件有哪些
- 在中国人死后有多少种葬法
- 旧时丧服分五服是什么
- 古时候几时送葬
- 古代葬礼习俗有哪些
- 封建社会都有哪些习俗
殡葬礼仪
殡葬是人类社会相当重要的文化现象与生命礼仪,是集体性的生存经验与心理活动,在面对死亡过程中所形成的应对智慧。
殡葬礼仪是传统文化的集大成,是源起于远古社会的灵魂观与死后世界观,发展出维系家庭孝道伦理的礼仪规范,着重在生者与亡者之间慎终追远的礼节制度与道德规范。殡葬礼仪是人类数千年来生存智慧的长期累积与发扬,其文化内涵极为丰富与完备,体系相当庞大与多元。
古代丧葬礼分为五个阶段,分别称为复、殓、殡、葬、服。
古代丧葬礼之一。尸殓于棺而待葬,称殡。因古人将死者的棺木停于西阶客位,是将死者视为宾客,用对待宾客的礼节对待它,故称殡。殡时的丧仪,有哭灵、哭踊和供祭(称“奠”)等。由于死者社会地位的不同,准备丧事物资和让人吊唁的时间有长短,殡的时间也有不同。
古代陪葬八大件有哪些古代陪葬八大件有瓷器、铜器、玉器、兵器、书籍、珍珠、金饰品、银饰品。陪葬,是指以器物、牲畜或人与佣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
以人陪葬是古代丧葬常有的习俗,而陪葬与殉葬不同之处在于,它是等待活人正常死亡后以葬于墓中。
其中,有的是死者的妻妾、侍仆被随同埋葬,也有用俑、财物、器具等随葬,他们死后会把生前享用的一切,包括美妻艳妾都送到坟墓中去。
在中国人死后有多少种葬法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大融合的国家,地域广袤,地理、环境,气候,人文都各有不同,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也有差异,各地的殡葬方式也不一样。
火葬——这个现在很常见,城里基本都是这种殡葬方式,一缕青烟,化作尘土。
天葬——这在藏族很常见,尸体由天葬师带领到天葬台,用工具挖出内脏后割起皮肉,砸碎骨头,引诱秃鹫前来食用,食完不剩最好,因为秃鹫飞起会在空中盘旋中不断上升,至到看不见为止,这样觉得是把人的灵魂带去了天堂,并且投胎转世到大富大贵人家。
土葬——汉族很常见,特别是农村地区,人一般过世以后,会专门做一个用木料之类的材料做成的棺木,再把过世的人装进去,盖上棺盖,直接掩埋到土里就行了
崖葬——也叫悬棺,将棺材放在凿出的山崖平台上,或在峭壁上打孔再打入木楔,木楔上放置棺材,也有将棺材放入天然岩洞之中。当然在古代选择这种方式殡葬的,都是些非富即贵的人干的事,技术含量高,很烧钱的。
当然还有包括水葬、树葬等等!
旧时丧服分五服是什么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这本来是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来,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每个家族成员根据自己与死者的血缘关系,和当时社会所公认的形式来穿孝、戴孝,称为"遵礼成服"。
两千年来,汉族的孝服虽然有穿承和变异,但仍然保持了原有的定制,基本上分为五等,即:斩榱(cui)、齐榱、大功、小功、缌(si)麻。
第一等叫"斩榱",是五服中最重要的一种。"榱"是指丧服中披于胸前的上衣,下衣则叫做裳。斩榱上衣下裳都用最粗的生麻布制成的,左右衣旁和下边下缝,使断处外露,以表示未经修饰,所以叫做斩榱。对"榱"的解释,就是指不缝缉的意思。凡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母、媳对公婆、承重孙对祖父母、妻对夫,都要穿斩榱。
次重孝服叫做"齐榱",是用本色粗生麻布制成的。自此制以下的孝衣,凡剪断处均可以收边;下摆贴边都在砸边际。孙子、孙女为其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为其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均遵"齐榱"的礼制。孙子孝帽子上钉红棉球,长孙钉一个,次孙钉两个;余者类推。孙子媳妇带三花包头,插一小红福字。未出嫁、且未梳头的孙女用长孝带子在头上围一宽榱,结于头后,余头下垂脊背,头上亦插一小红福字。孙子、孙女的孝袍子肩上钉有红布一块,有的剪成蝙蝠、有的剪成其它图案。按亡人性别,男左女右。谓之"钉红儿"。重孙子孝帽子上钉粉红棉球,亦长孙钉一个,次孙钉两个;余者类推。孝袍子肩上钉有红布两块,亦男左女右。谓之"钉双补丁儿"。元孙肩上钉三个"钉丁儿"。
“大功”是轻于"齐榱"的丧服,是用熟麻布制作的,质料比"齐榱"用料稍细。为伯叔父母、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为母亲、伯叔父、兄弟服丧都要穿这种"大功"丧服。
“小功”是轻于"大功"的丧服,是用较细的熟麻布制作的。这种丧服是为从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未嫁从堂姐妹,和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丧而穿的。
最轻的孝服是"缌麻",是用稍细的熟布做成的。现在大多用漂白的布做成。称为"漂孝"。凡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为表兄弟、岳父母穿孝都用这个档次。
可见传统礼仪是根据丧服的质料和穿丧服的时间长短,来体现血缘关系的尊与卑、亲与疏的差异的。
五服之外,古代还有一种更轻的服丧方式,叫"袒免"。在史籍中记载:朋友之间,如果亲自前去奔丧,在灵堂或殡葬时也要披麻;如果在他乡,那就"袒免"就可以了。袒,是袒露左肩;免,指不戴冠,用布带缚髻。
到了近现代的时候,中国的丧葬习俗受到西方的影响,丧服有了很大改变。通常是在告别死者、悼念亡魂时,左胸别一朵小黄花,左臂围一块黑纱。有些妇女死了亲人在发际插一朵白绒花。这些象征的志哀方式,比起古代丧服,要大大简化了。
谊有亲疏,服有轻重,特录《文公家礼五服图暨大律纂修条例》
“九族”在经学上的今文和古文两种解说
从汉代起,“九族”有经学上的今文和古文两种解说,各有其社会、政治背景,分别从不同方面满足统治者的需要。
1、古文说。代表人物有孔安国、马融和郑玄。他们认为九族仅限于父宗,包括上自高祖下至玄孙的九代直系亲属。古文说构成了宗法伦理的基础。唐、宋以后,九族古文说在国家法律中获得正式确认,其中明、清两代的律令规定,九族专指父宗。摩尔根《古代社会》第三编第二章也引述了九族古文说。《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孔传:“以睦高祖、玄孙之亲。”《诗.王风.葛荔序》:“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郑玄笺:“九族者,氢己上至高祖及玄孙之亲。”参阅《元典章》卷三十“五服图”、《明会要》卷一0二《丧服》“本宗九族五服图”、《清律例》卷二《丧服图》“本宗九族五服正服图”。
2、今文说。代表人物是许慎等。他们认为九族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今文说满足了封建统治者利用血缘姻亲关系实现对本阶级及整个社会最大限度控制的需要。封建统治者在赏赐、惩罚、屠杀时是利用九族的今文说的。《汉书.高帝纪上》:”置宗正官以序九族。“唐王昌龄《箜篌引》诗:“九族分离作楚囚,深溪[寂寞弦苦幽。”元无名氏《赚蒯通》第四折:“律法有云:‘一人造反,九族全诛。’”参阅孙星衍《尚书今古文疏》。
宗族
宗族亦称“家族”、“族”。指父系单系亲属集团,即以一成年男姓为中心(称“宗子”或“族长”),按照父子相承的继嗣原则上溯下延,这是宗族的主线。主线旁有若干支线,支线排列的次序根据与主线之间的血缘关系的远近而决定。族内有家,因此族又是家庭的联合体。家之父受制于族之宗子,即所谓“父,至尊也”,“大宗,尊之统也”。宗族是一单系结构,其世系是按男姓而非由男女两姓共同排列的。宗族中的所有女姓都是男性的附庸,所谓“妇女有三从之义,无专门之道”。文明社会伊始,面对严酷的自然及社会的生存斗争,家族只能以较小的规模存在,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子、孙逐渐脱离父族另立宗族。春秋战国以后,一个宗族所包含的人口往往可达几千;魏、晋、隋、唐时,个别豪门大姓甚至有上万人。《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召穆公思周德之不类,故纠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诗。”《战国策.韩策二》:“臣之仇,韩相韩傀。傀又韩君之季父也,宗族盛,兵卫设,臣使人刺人,终莫能就。”《尔雅.释亲》:“父之党为宗族。”汉班固《白虎通.宗教》:“族者何也?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上凑高祖,下至玄孙,一家有吉,百家聚之,合而为亲,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会聚之道,故谓之族。”《汉书.韦玄成传》:“宗族至吏二千石者十余人。”《后汉书.天文志上》:“夷灭述妻宗族万余人以上。”唐蒋防《霍小玉传》:“卢亦甲族也,嫁女于他门,聘财必以百万为约,满此数,义在不行。”《红楼梦》第四回:“这他氏亦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曾为国子监祭酒。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读书者。”
族刑
何谓族刑?一人犯罪,诛及家族,甚至整个宗族都被消灭,这就叫做族刑。秦始皇在下令焚书坑儒时曾谓“以古非今者族”,此“族”不是别的,正是灭族。当然,族刑的发明权,也并不属于秦始皇;<史记.秦本纪>载,乃祖秦文公,早已干过“夷(消灭、削平之意)三族”的勾当。<前汉书>二三卷谓:“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所谓“参夷”,也就是诛三族。三族的范围是什么?据前人考订,是指父母、兄弟、妻子。有秦一代,被诛三族者,历历可数。<史记.李斯传>:“父子相哭,而夷三族。”李斯这位宰相的三族,都惨死于秦二世的屠刀之下。
丧服的等级:五服由于居丧者与死者的血缘关系有远有近,有亲有疏,因此,在居丧期间所穿的丧服也就有所不同。这些丧服在古代共分五等,因而叫作“五服”。
五服的具体名称为:斩衰、齐衰(zīcuī)、大功、小功、缌麻。
古时候几时送葬出殡:时间可长可短,大抵最短的为三日,依次为五、七、九日……长者可达百余日,均须单数。发丧的话应该是当天吧(不是很清楚)
三日或隔旬
在中国古代的丧葬习俗中,大殓以后,要将灵柩停放一段时间后再进行安葬,这一过程称之为殡,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殡取义于宾,意思是宾客。装载死者的灵柩将离家远行,就犹如宾客。设孝堂日夜守灵,在三日内殡葬,有的隔旬安葬,有的则殡于宗庙,后世还常常把待葬的棺椁暂寄在佛教寺院中。
古代葬礼习俗有哪些古代的丧礼一般分为三部分,分别是丧礼、葬礼、服丧,在丧礼这部分的时候,死者临终之前,要将其抬到正厅的床上,头朝东,然后换上新衣,在死者临时之前还要在口鼻之间放一块新棉花,棉花不动时,就表示气已断绝,然后把死者抬到另一个床上,再盖上新被子,把珠玉等放入口中,这还只是丧礼的一部分。
在古代还有一些现在看来比较特殊的丧葬习俗,比如“瓦罐坟”,“瓦罐坟”就是地下挖出墓穴,只留一个出入口,形似瓦罐,在唐朝以前一些地区,由于生产力不足,为了节省食粮,朝廷就下令把满了六十岁的老人送进瓦罐坟,比如母亲满了60岁,儿子就会把亲娘关进坟里,然后每送一顿饭后就砌一块砖,直到坟口堵死,老人就会在里面死去。
“瓦罐坟”这种丧葬习俗形成的原因很多,不过现在看来是没有道德和人性的。在古代的还有一种丧葬习俗叫“寄死窑”,就是在山壁上或灌木丛中挖掘可容一人大小的洞窟用来寄放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老人就在里面直到死亡,在川、陕、鄂、豫交界的汉水流域中游及其支流发现了大批古代“寄死窑”,都是古代安排老人后事用的。
现在看来“寄死窑”是没有人性的、没有道德的,但是在很久远以前的古代,人类知识经验少,生产能力低下,原始社会的人们为了生存需要非常艰苦的努力,保证自身生存才能保证族群延续,人们往往“顾生不顾死”,所以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就去了“寄死窑”,在当时的环境下,这种行为并不是没有道德、没有人性的。
“寄死窑”、“瓦罐坟”等丧葬习俗是在生产能力低下的古代一些地区的丧葬习俗,形成的原因都是由于生产能力不足等原因,由于社会的发展,这些丧葬习俗已经消失了,如今尊老、养老、爱老才是正确的道德标准和文化标准,孝敬老人也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传统美德。
针对不同民族 不同地区 风俗习惯的差别很大 正所谓“十里不同俗”
汉族丧葬旧的传统是讲究重殓厚葬,并且夹杂着许多迷信的习俗。汉族自古盛行棺木土葬,葬礼隆重,分殓、殡、葬三个阶段进行。
殓,就是给尸体穿衣下棺。人初死入殓前要给死者招魂、沐浴。殓分小殓和大殓两步。小殓是给尸体裹衣衾,一般用布帛,富庶人家用丝绸,有的皇族用玉衣。大殓是把尸体装进棺材。棺材称“寿材”,男棺刻有“寿”字,女棺刻有“福”字,有的则刻以“福禄寿”三字的合写体。小殓时还要把米放在死者口中,富庶人家含璧、珠等,皇族含玉,近代则含一银元,均称之为“饭含”。大殓时往往随殓一些物品,一般人有衣、被及日常用品等物,富庶人家及皇族随葬物品繁多且贵重。
殡,就是入殓后停柩于殡宫,殡期长短不一,少则3日,多则30天,主要由奔丧者而定。古代多停棺3个月而葬,至多达7个月。汉族传统习俗,父母死亡,儿女必奔丧,否则为不孝。而亲朋好友将来哀悼祭奠死者,称之为“吊丧”或“吊唁”。奔丧者均要丧服。古代汉族丧服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织麻五种,称为“五服”,用粗、细不同的麻布制成,按亲疏关系不同而穿不同的丧服,称为“披麻戴孝”。近代多用白布做丧服。现代城市一般兴胸佩白花,臂戴黑纱。
葬,就是掩埋死者遗体,即棺木入土。旧俗入葬前往往要看风水、择坟地,谓“择吉地”。送葬又叫出殡。送葬时,古代汉族一般是“孝子”在前执绋,挽柩者唱挽歌。挽歌到近、现代演变为哀乐。亲朋好友写挽词或挽联送葬,到近、现代又演变成送花圈,花圈上写挽联。
封建社会都有哪些习俗1、缠足
在一千年之前,缠足是中国在年轻女性中实行的一种习俗。此项风俗始于十世纪,终于二十世纪早期。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
在缠足时代,大多数妇女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直到成年后骨骼定型了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关于缠足的起源从明清时期起众说纷纭。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
2、殉葬:
殉葬是指以器物、牲畜或人与佣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以人殉葬是古代丧葬常有的习俗,而殉葬与陪葬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以某种手段使活人非正常死亡后以葬于墓中,有自愿或强迫两种形式。
古代,殉葬制度时废时启,有的是死者的妻妾、侍仆被随同埋葬,也有用俑、财物、器具等随葬,他们死后会把生前享用的一切,包括美妻艳妾都送到坟墓中去。龙山文化时期(约五千年以前)就出现人殉,商朝男女贵族墓葬有大量的人殉,可没有夫妻合葬、妻妇殉夫的现象。
3、指腹为婚
旧时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广大地区。即双方家长,于孩子尚未出身之时,即约定为婚姻。又有怕男女长成后,互不相认,或一方不守信诺,将衣襟裁为两幅,各执一幅为凭证者,称“指腹裁襟”或“指腹割衿”。统治者时或禁止,但无实际效用。
4、纳妾制度
妾是一个由妇女和少女组成的社会阶层。她们与社会地位高的男人组成类似婚姻的关系。典型是,男人有一位正式的妻子和一位或者更多的妾。妾拥有来自于男人给予的一定权利。他们的子女公开承认为男人的孩子,但是这些孩子的地位低于正式的妻子(妻子们)历史上,女人做妾经常是自愿的(由少女或其家人安排)。
作妾可以给妇女的将来带来经济保障。而有时妾也会遭到强迫、奴役,成为性奴隶关系中的一员(多半为女性)。
5、酷刑
酷刑是的残酷刑法的主要表现,是那个时代用法律作为震慑手段维护统治的原则指导下产生的产物,主要内容有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等。其中尤其以凌迟最为残酷。
封建社会的封建陋习有缠足,殉葬,一夫一妻多妾制,拜门,女子无才便是德。
1、缠足在一千年之前,缠足是中国在年轻女性中实行的一种习俗。此项风俗始于十世纪,终于二十世纪早期。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
2、殉葬:殉葬是指以器物、牲畜或人与佣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 以人殉葬是古代丧葬常有的习俗,而殉葬与陪葬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以某种手段使活人非正常死亡后以葬于墓中,有自愿或强迫两种形式。
3、一夫一妻多妾制:一夫一妻多妾制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存在时间最长的制度之一。它从原始社会时期的父系氏族社会开始出现,一直持续到新中国成立之前。在此期间社会体制虽几经变换,但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制度却没有变。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是中国古代私有制的产物,也对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产生了诸多影响。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在婚姻法上有了本质上的改革,可当代一些人仍受封建落后思想影响,从他们的身上还能看见一夫一妻多妾制度的影子。 文章在研究中国古代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的基础上,对古代夫妻关系以及当代社会中一些受封建思想束缚的婚姻关系进行思考。
4、“拜门”:“拜门”是中国古代官场的陋习,其实质是一种依仗权势而互相拉拢、互相利用的手段,以达到互惠互利的双赢目的:拜门者,为自己的仕途找到一把保护伞、一个护身符;被拜者,也可得到一笔价值不菲的横财,并且藉此培植自己的势力。
5、女子无才便是德”是一种封建统治的手段:将女性的“德”与“无才”紧密联系起来,以“德”为由,剥夺女性受教育的权利,将她们置于愚昧无知的境地,从而造成了中国女性上千年间“女憧憧,妇空空”的状态。无论是未婚女子还是出嫁妇人,大都不知不识,头脑空空,懵懵懂懂——以此来确保男权中心主义的统治地位及对女性的压迫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