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活在传说里的满清十大酷刑,这些你都知道吗?的相关内容:刑罚,本来是威慑和打击犯罪分子的一种有效手段和不二法门,所以在历史上,各个王朝的中央政府都很重视刑律的编写和修订工作。但是在人治和专制色彩浓厚的古代,刑罚这个名词往往被人为的扭曲加工成酷刑,成为刻意摧
刑罚,本来是威慑和打击犯罪分子的一种有效手段和不二法门,所以在历史上,各个王朝的中央政府都很重视刑律的编写和修订工作。
但是在人治和专制色彩浓厚的古代,刑罚这个名词往往被人为的扭曲加工成酷刑,成为刻意摧残人性,满足某些统治者残忍、变态心理的工具。
所列举的只是历史上千奇百怪的酷刑中极少的一部分,实际上,类似的酷刑是层出不穷,举不胜举。
酷刑虽然不列入正式的法律条文,可是在封建王朝的司法实践中却屡见不鲜,甚至习以为常。
我们可以总结说,发明酷刑的基本原则是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创新酷刑的中心理论是没有最酷,只有更酷;实施酷刑的指导思想是求生不能,速死不得。
由此可见,极权社会的优点之一就是直接激发了一些特殊人才非同一般的创造力,想像力和血腥暴力。
NO10.宫刑
恐怖指数:★★★★ 痛苦指数:★★★★☆
宫刑,一种割除男子生殖器官和使女子丧失生殖机能的肉刑刑罚,男子宫刑又叫去势,女子宫刑又叫幽闭(用木棒之类的硬物撞击女子的下腹部,人为的造成子宫脱垂,使女子丧失生育能力)。
宫刑又叫蚕室、腐刑、阴刑、椓刑,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称得上是最古老的刑罚之一。宫刑除了在肉体上给囚犯带来痛苦外,最残忍之处是给囚犯心理上的折磨,对于男子而言,失去了生殖器,也就失去了传宗接代的能力和享受性的快乐,他们将终生在失去男子尊严的阴影下苟延残喘。
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受过宫刑的人物是史学家司马迁,他在受刑之后,忍受着巨大的心灵伤害,著书不辍,终于为华夏子孙留下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煌煌巨制《史记》。
NO9.刖刑
恐怖指数:★★★★☆痛苦指数:★★★★☆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被刑者多有死亡,充分暴露了奴隶主的极端凶残。不过,这许多奴隶被锯掉下腿,必定是怕他们逃跑。因此,商代刖刑如此频繁,正说明当时的奴隶们用逃亡来反抗奴隶主的斗争是经常大批进行的,而奴隶主对他们施以刖刑反而暴露了统治者的虚弱。
NO8.斩首
恐怖指数:★★★★☆ 痛苦指数:★★★★★
斩首的历史相当长,古代多国均有斩首的刑罚,与绞刑一类有相当长历史的刑罚一样。常用的斩首工具有:斧、剑、刀。在法国大革命时,当时的人发明了专门用来斩首的机器:断头台。
在古代的中国、英国、法国等多个国家,斩首均会公开进行,民众会围观刽子手如何执行有关刑罚。由于中国传统上会在午时问斩,并将首级悬挂在城池的午门上,又称午门问斩。
古代中国的斩首,刽子手必须接受过严格训练,原因有二,首先斩首之时必须斩在关节之间,另有一说指刽子手必须完全砍断而不可让首级与身体的皮尚有连接。
不仅是中国,乃至世界,斩首刑都是冷兵器时代施行范围最广、影响最为深远的死刑刑罚之一。斩首,又称砍头,通过切断囚犯脖子而致死的一种死刑刑罚。中国式的砍头通常用大刀(俗称鬼头刀),而西方式的砍头在多用断头台和断头机。
NO7.腰斩
恐怖指数:★★★★痛苦指数:★★★★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公元前208年,大秦帝国左丞相李斯被腰斩于首都咸阳。
腰斩,即用利器从腰部将囚犯砍为两段的一种死刑刑罚。这种利器一般是长柄的宣花大斧,行刑时,犯人裸身伏在木墩子上,刽子手高举斧头猛力砍下,将犯人一分为二。后世,斧头逐步被铡刀替代。
NO6.绞杀
恐怖指数:★★★★痛苦指数:★★★★
绞杀,又称绞刑、缢死,即用绳索等工具勒住罪犯颈项,导致血液无法循环、大脑缺氧而死的一种刑罚。
最初的绞杀是让犯人坐在一块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着一根竖着的木桩,刽子手从木桩上的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犯人脖子套住,再将麻绳的两端在桩的另一面打结,从中插入一根棍。当转动棍子时,环收紧使犯人被勒死。这种方式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
后来,出现了用金属制造的绞杀机、铁项圈代替了绳套,可以旋转的螺丝让铁环的收缩更加容易。
中国式的绞刑与西方有所不同,中国式的做法通常是把犯人跪绑在行刑柱上,脖子上套上绳圈,由两个行刑者各在一边绳套上插入木棍,逐渐绞紧绳子勒死犯人。而西方的绞刑通常在绞刑架上进行。
同样的是死刑,在中国,绞刑比斩首要轻一等。斩首会使人身首异处,而绞刑则可以留个全尸。
NO5.梳洗
恐怖指数:★★★★★痛苦指数:★★★★★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
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
NO3.剥皮
恐怖指数:★★★★☆ 痛苦指数:★★★★★
剥皮是古代的一种酷刑,不同地区有利用不同的方式剥去受刑者的皮肤。一般来说,剥皮时都会尽可能保持皮的完整。在中国古代,会利用水银贯注在受刑者的皮肤与身体之间,从而把他的皮剥出来;而在西方社会,会利用一种特别的剥皮刀去把受刑者的皮肤割去。
剥皮,顾名思义,即将人的皮肤局部或者全部揭下来的一种死刑刑罚。剥皮分两种,一是死剥,即将人处死后揭下皮肤;二是活剥。明代以前,多施行局部剥皮,到了明代,则多施行全身剥皮,不仅要剥皮,而且还要将剥下来的皮填上草,挂在公共场所以示惩戒,这叫剥皮揎草。
鲁迅先生曾总结道: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至今在绍兴戏文里和乡下人的嘴里,还偶然可以听到剥皮揎草的话,那皇泽之长也就想而知了。以酷法峻刑作为治国之本的大明朝,其剥皮之刑是相当普遍的。据说官员贪污数额在六十两白银以上的,就可以被处以剥皮。为了剥皮方便,朝廷还规定府、州、县、卫各级政府衙门的左边必须开辟一个专门的场地,平时祭祀土地神,需要剥皮时就在这里进行,因此这个地方被称作皮场庙。
NO2.车裂
恐怖指数:★★★★☆ 痛苦指数:★★★★☆
车裂是古代一种残酷的死刑,车裂,又称辕、磔。车裂古时称为辕或车辕。《周礼秋官条狼氏》中云:誓驭曰车轘。前人注解说:车轘,谓车裂也。就是我们老百姓说的五马分尸,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酷刑。相传此刑乃将犯人的头及四肢分别缚到五辆车上,由马引车前进以撕裂其身体。车裂是一种古老的死刑刑罚,至少在周代时就已普遍使用该种刑罚来惩罚罪犯了。秦汉唐宋,史料均有关于车裂的记载,宋以后,车裂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车裂又称五马分尸或五牛分尸,即用五辆车(或五匹马、牛)将罪犯的四肢和头从不同方向拉断扯裂。车裂在具体施行的时候,并没有人们想像的那样轻而易举,因为人的肌肉和骨骼有很强的抗拉性,因此不可能像纸那样轻易扯碎。于是,有趣的事发生了,当行刑的马匹或牛累得气吁吁甚至口吐白沫倒下时,犯人可怜的四肢依旧连在躯干上。由此可见车裂之刑的残忍。
历史,除了让秦始皇蒙羞的嫪毐受过车裂之外,为秦国的强大立过汗马功劳的改革家商鞅最终也落得个五马分尸的下场。
NO1:凌迟
恐怖指数:★★★★★ 痛苦指数:★★★★★
凌迟,又作陵迟,即缓坡的意思,用于刑罚,取其缓慢之意,说白些,就是要让人慢慢去死。凌迟俗称千刀万剐,即用锋利的刀子将囚犯四肢和身体上的肌肉一点点割去。延长死亡的时间,最大限度的在肉体上进行折磨,这就是凌迟作为世界上最惨无人道的刑罚的残忍之处。
凌迟之刑经历了一个由粗到精、由少到多的发展过程。最初的凌迟有八刀、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一百二十刀之分。发展到后来,零割的刀数越来越多,据说可分为三等,一等为3357刀,二等为2896刀,三等为1585刀。这么多的刀数并非乱割,而是要按一定的次序,以二十四刀为例:第一、二刀是割去双眉,三四刀割去双肩,五六刀是割去双乳,七八刀割去两手至两肘之间的部分,九十两刀割去两肘至两肩之间的部分,十一、十二刀割去两大腿上的肉,十三、十四刀割去腿肚上的肉,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割脑袋,十七、十八割双手,十九、二十割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割两足,二十三、二十四割去两腿。
据史书记载,明带有个叫刘瑾的宦官,就被判了个一等凌迟,剐3357刀,分三天剐完;第一天剐了357刀,每一刀割下来的肉大如指甲;行刑完毕,刘瑾回到监狱,还喝了两碗粥。第二天继续行刑,可惜只割了数十刀,刘瑾就死了。严格说来,对刘瑾执行凌迟的刽子手是不称职的,因为还没有剐足刀数人就死了。真正完美的凌迟,是剐完最后一刀,正好就是囚犯毙命之时,这才是最称职的刽子手和最完美的行刑过程。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的活在传说里的满清十大酷刑,这些你都知道吗?相关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帮忙分享这篇文章^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