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人是指被荐举之人。汉代取士,无考试之法,朝廷令郡国守相荐举贤才,因以“举人”称所举之人。唐、宋时有进士科,凡应科目经有司贡举者,通谓之举人。至明、清时,则称乡试中试的人为举人,亦称为大会状、大春元。
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习惯上举人俗称为“老爷”,雅称则为孝廉。
中国古代地方科举考试中试者之称。原意为举到之人,为应举者的通称。唐代以各地乡贡中试者,需入京应试,故有此称。宋为乡试(贡举考试)各科中试者的统称。俗称举子。宋举人被解送礼部前,须经考试,略如后之乡试。举人在礼部应试落第者,仍须再应乡举,方可参加下科考试。举人登科即可授官,但无“出身”,可免丁役。金、元亦如此。明清沿袭,为乡试中试者的专称,俗称孝廉。且作为一种出身资格,即初步具备入仕资格。清末又有法科举人、理科举人等。光绪三十一年(1905(乙巳年))起,考试回国留学生,最优者给予进士出身,优等及中等者给予举人出身,并各加某学科字样。
汉代取士用人无考试之法,皆令郡国守相荐举,被荐举者称为举人。唐、宋时称可以应进士考试的人为举人。至明、清时,则称乡试中试的人为举人,亦称为大会状、大春元。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简称“发”。习惯上举人俗称为“老爷”。
举人。如果顺利过了第一关,乡试合格者就被称为举人。“举人”得名于汉代的察举,但在汉晋南北朝,只是被举之人的意思,并非甚么专称。唐宋科举,重进士科,所谓举人,不过指由此可应进士试,所以又称举进士,仍不是专门称谓词。这等可应进士试的举进士另有专名,唐代以中央设立的学校(国子监、弘文馆等)、地方学校选送至京的应考者称为生徒,以各州考选的士子为乡贡,意思是随各州进贡物品一起解送。宋代解送这样的士子赴会试,一般须经本州“取解试”(类似明清的乡试)取中。如果会试不能登第,在唐宋时代,须再应府或州的考试,重新获得乡贡资格方能再就会试。
宋代刘章“四魁乡举”、元代许瑗两应乡举皆第一,就是由于第一次会试被黜落,所以要四次、两次应乡举。而明清的举人则较为优待,一旦中举就永远具有继续赴会试的资格。明清的举人还有一个不同于前代的地方:可以因此进入仕途。吴敬梓小说《儒林外史》里的范进,进学后仍然贪穷,被瞧不起;一旦中举,亲戚邻里都去奉承他,连张乡绅也去攀世交、送银送屋,就因为举人不仅取得赴会试的资格,而且也算是有了做官的“正途出身”。中国的科举制度从公元606年隋炀帝大业二年至公元1905年,清末慈禧废除科举制度共存在1300年,是古代国家通过逐级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是仕途必经之路。
科举时代,应考者一般被称为“赶考者”,他们必须要跨过四大步,极少数才能到达顶峰—考取"状元"。首先要经过县州级考试,这级考试叫"童试",考中者称为秀才;再经省级考试,这级考试也叫"乡试",考中者称举人;再经过国家级考试,这级考试叫"会试",考中者称贡士;贡士再经皇上亲自监考,这级考试叫"殿试",考中者为进士,前三名为鼎贾三元,考中第一名者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清代二甲进士称"进士出身",三甲进士称"同进士出身"。
乡试在京城以及各省的省城举行,通常三年一试,一般是在子、卯、午、酉年举行。又考期通常在农历八月时举行,因此乡试又名"秋闱"。其考官由皇帝任命在京的翰林和进士出身的各部院官担任。通过了乡试的考生称为"举人",考取第一名的考生又称为"解元"。考中举人,不仅可以参加全国性考试,就是会试未能取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乡试在第一年的秋天考试,考中举人的在第二年春天必须进京参与会试,也就是考进士。而参考的旅费由政府发给,称为"公车"。会试由礼部所主办,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也就是丑,辰,未,戌年。由于多在农历二、三月举行,所以又称"春闱"。会试被录取的人,称为"贡士",第一名叫做"会元"。
会试的主考官,在明朝多以翰林官充当,明末又多以内阁大学士担任,清朝称主考官为大总裁,由内阁大学士或六部尚书充任。清朝新录取的贡士,在殿试之前还必须进行一次复试,复试结果,按成绩分为一,二,三等,这个等级对于以后授予官职有很重要的关系。殿试在四月份举行,名义上由皇帝亲自主持。此外还要任命阅卷大臣,读卷大臣,协助皇帝评阅试卷。明清两朝的殿试都只考策问一场,不考八股。出榜分为三甲:一甲为赐进士及第,只有前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为赐进士出身若干名,第一名称为传胪;三甲为赐同进士出身若干人。在一,二,三甲的都泛称进士,中了进士,功名就到了尽头。殿试考中称为“甲榜”。按照清朝制度规定,殿试以后还要进行一次考试,叫“朝考”。殿试的状元,榜眼,探花不再参加朝考,朝考的第一名叫做朝元。
举人考上进士大约只有百分之五的机会,但是举人还是有做官的机会的,很多举人也是走的这条路。
秀才是一种身份,举人有当官的资格,但不一定能当官,进士是全国统一分配的官员,状元、探花、榜眼就留在皇上身边当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