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放错垃圾全家被枪毙
日本投降之前,东北人民在日寇的统治下过着艰难的生活。作为日本舆论的喉舌,《盛京时报》不写人民的苦况,他们渲染的全是教育发达、经济繁荣、人民和乐的景象。就在《盛京时报》上,刊登了不少所谓的街头“美景”:小摊贩们一脸笑意,挑子里瓜果梨桃俱全,百姓与小贩讨价还价,一派清晨小市场的热闹样子。每逢过年过节,《盛京时报》还用很大的篇幅描写辽宁各地群众“喜气洋洋”过节的景象,照片上的东北人聚集在皇寺周围,人山人海,煞是热闹。
然而,实际情况却并不如此,很多东北人民在日寇的统治下,日日提心吊胆,每年忙得团团转,给日本人干活儿、上交粮食、做好清洁卫生,连小孩儿都得学日文,挂在脸上的全是“苦”。要真说每天笑意盈盈幸福满面的,都是那些生活在辽宁地区的日本人了。很多日本妇女随丈夫来到辽宁、吉林等地,都回忆说这是她们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不用劳作就能丰衣足食。而东北人民却连果腹的基本粮食都没有。《解放日报》1945年8月27日有则报道《日寇统治下东北人民赤贫如洗》,虽然说的是黑龙江的小县城,却反映了当时东北人民包括辽宁人民生活的苦况:
1945年8月,塔斯社记者得到机会去黑龙江抚远县去观察那里的民生,从抚远县的情况来看,东北人民在日寇占领期间的生活非常悲惨。
根据记者的描述,抚远县因为处于乌苏里江沿岸,因此大部分以捕鱼为生,在日本占领之前,抚远县城里“商务兴隆、商店很多”。可日寇占领后,抚远的渔民就遭了殃。日方规定,没有特别许可不许捕鱼,而所谓的许可证只颁发给那些日本人开的商行。抚远的中国渔民为了生路,只能给日本商行打工,将他们辛辛苦苦捕获的劳动成果交给日本人,只能换取微薄的薪资。
然而,渔民的生活却一步步陷入窘境。日本商行残酷剥削中国渔民,不久之后,他们和渔民签订合同,供应渔民捕鱼器具和粮食,不再给任何现钱,“账目一直到秋后才最后结算”。那么春夏呢?无路可走的渔民只能向日本人赊粮食,年复一年,越来越穷。
抚远的农民则会被迫交出他们的土地。“最好的耕地都被没收作为‘警察土地’和日本人的茶园”,交出土地还不算,日寇还强迫农民耕种,不给任何报酬。“日本几乎不付分文,取得收获的绝大部分。”在日寇统治期间,肥沃的黑土地上却生活着一群饿寒交迫的中国人。辽宁的稻米全国闻名,而日寇强迫农民种稻米,却不让农民吃。生活在小凌河畔的农民张贵三被日本人雇佣去种稻米,每年都得向日本人缴纳一定的收成,而每年自己只能得到一些叫“更生布”的破布,都是用旧棉花做的,粗糙不说,还不耐穿。
在抚远,啥生意也不让做,那些小摊小贩都被日寇破坏了,“全县只有一家商店,就是这商店也仅仅是供给日本人的,大部分居民——渔夫和农民实际上什么东西也买不成。”商店里的东西每个月定量只卖给中国居民一盒洋火(火柴)、一磅盐;每年则是两磅面粉、七磅大豆油,然而,这些东西也不是常有的,大部分人还是买不到。至于“火油、茶叶、粮、棉纱诸类的东西都不卖给居民。”
至于工资,更是中国人愤愤不平的地方,大部分人只是日本人的免费劳动力,即使是倒向日本人怀抱的那些人,工资也很低。报纸上说“城乡居民衣履褴褛不堪,人民收入是极其微薄,中国官员所得奖金只有同等日本官员的半数。”比如,边境的中国警察长每个月能得到70戈比(当时苏联的辅助货币),而这位警察长有个日本助手,每日里清闲不算,还能拿到250戈比的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