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摊丁入亩”。它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纳入到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它主要是来源于康熙、雍正、乾隆年间,其主要的内容是:废除人头税,也正是因为这样,在此之后中国人口得到了迅速的增长,客观上放松了统治者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当然这一改革,也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
关于“火耗归公”制度来说,首先火耗指的是在明代一条鞭法后,赋税普遍征银,百姓所缴的银子由于纳税量不太多,所以是以小块的碎银为主,每当各州县衙府汇总上缴国库时,再将这些收缴上来的碎银熔炼成比较大块的银子。此外,在熔炼的过程中会发生一定的损耗,对于这一缺陷,州县官吏就会要求百姓补足,于是在之前缴过的税银之外,纳税人还需要多缴一些,而这些这多缴的部分则被称之为“火耗”,主要是用来补偿熔炼碎银损耗和运输费用。对于这一赋税制度,他不仅加强了中央集权,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地方财政,遏制了地方上的私自征收税费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