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额尔得尼托罗海,第六十二界点,在四顶之北坡,即在索克图第六十一界点东南二十四华里四分,即十二俄里四百沙绳,亦即一万三千九百五十二米达之处。
己、阿巴该图,第六十三界点,在达兰鄂洛木,即木特内衣浦罗多克河西岸,并在阿巴该图俄屯西南十二华里二分,即六俄里三百沙绳,亦即七千一百九十四米达之处,亦即在 中国名阿巴该图,俄名十字山西南六华里五分,即三俄里二百五十沙绳,亦即三千七百一十五米达之处。
二、中俄水路国界,由额尔古讷河口,即该河与黑龙江阿穆尔江汇流之处起,至阿巴该图第六十三界点止,遵照华历康熙二十八年,即俄历一千六百八十九年,尼布楚之条约,及华历宣统三年,俄历一千九百十一年,第一、第三两次商定案,仍以额尔古讷河流为定。额尔古讷河中所有洲渚,按照所立第一、第三两次商定案,属中、属俄业经和平分定如左(略):
所有关于五十八界点至六十三界点,及由额尔古讷河口至该第六十三界点之国界问题,其一切详细办法均于第一、第二、第三各次商定案(略),并附入案内之互换图及洲渚表内定明,此项议案、图表,均经中俄两国大臣画押盖印,其效力与此次总案相同,彼此均应遵守。
华历宣统三年十一月初一日,俄历一千九百十一年十二月初七日,订于齐齐哈尔城,中文、俄文各二份,由两国大臣画押用印互换,俾两面均存有中、俄文之案据。
大清国钦命会勘中俄边界大臣黑龙江巡抚周
大俄国钦命廓米萨尔协都统菩
华历宣统三年十一月初一日
俄历一千九百十一年十二月初七日
齐齐哈尔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