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是中国古代教育发展的重要时期,在继承夏商教育传统的基础上,形成了独特的教育模式。西周宗法制是最重要的特征,宗法制度的本质是一种专制制度,这使得西周的教育具有很强的阶级性。
宗法制度起源于夏朝,建立于商朝,完善于西周。宗法制度是以血缘关系联系在一起的,血缘关系将氏族中的所有人联系在一起。西周以前,实施宗法制并没有明确的目的。西周以后,为了改变儿子夺取皇位的局面,宗法制度逐渐完善。西周宗法制度的出现,使宗族中的人各司其职,决定了立子即立嫡长子,也导致了“家国同构”的局面,压抑了底层人民的积极性。
宗法制度虽然起源于夏朝,但在原始社会,人们就用血缘关系来区分和维系社会关系。因此,同样以血缘关系划分宗族人员的宗法制度,在某种意义上是原始社会社会关系的延续和发展。
西周时期,为了避免王位之争,建立了长子继承制。在此之前,王位不必交给他的大儿子。在夏朝,宗法制度只是相对简单的血缘关系的体现,王位大多是传给君主的子女。商朝时期,王位多传给君主的子女或兄长,与西周时期有所不同。
西周在儒家文化的影响逐渐扩大并说服民众时,成功地完善了宗法制度,压榨了底层民众。西周时期,宗法制度得到很大发展,确立了长子继承制,避免了一系列的王位战争。长子继承制确立后,大小宗的划分标准逐渐显现,对于君主来说是大宗,他的兄弟分为小宗,而君主的诸子分为诸侯。
诸侯的长子可以继承他的诸侯的位置,而其他诸子是卿大夫;卿大夫的嫡长子可以继承卿大夫,其他诸子为士,诗的嫡长子可以为士,其他诸子为平民,而平民下面就是奴隶。
西周时期的分封制和宗法制度相辅相成,共同巩固了奴隶主的地位。宗法制度维系着由血缘关系联系在一起的社会关系,使氏族中的所有人都可以联系在一起。分封制将宗族中的人层层分封,使他们各司其职,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
宗法制和分封制的结合,牢牢地把氏族中的奴隶阶级压在了最底层,无法翻身。奴隶阶级的稳定也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奴隶主的利益,从而巩固了奴隶主的地位。从长远来看,奴隶阶级会承受许多剥削和压迫。
总的来说,西周宗法制虽然解决了王位之争的问题,但也有很多缺点。首先,阶级的固化打击了社会生产力的积极性;其次,族权和政权的融合导致了官场的混乱和“家国同构”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