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龄唐诗《长信秋词(其三)》注释|翻译|赏析|讲解

【作品介绍】

  《长信秋词五首》是唐代诗人王昌龄的组诗作品,这五首诗以凄婉吧笔调,运用心理描写以及对比手法,从不同角度表明失宠宫妃的苦闷幽怨之情。诗中的心理刻画细腻入微,使诗篇别具一种真实与动人的艺术感染力。这组诗是唐代表现宫怨主题的代表作。


 

【原文】

长信秋词五首1

 

其三

奉帚平明金殿开9,且将团扇共徘徊10。

玉颜不及寒鸦色11,犹带昭阳日影来12。

 

【注释】

  长信秋词:又作“长信怨”,《汉书·外戚传》载,班婕妤以才学入宫,为赵飞燕所妒,乃自求供养太后于长信宫。“长信怨”由此而来。长信:汉宫名。

  奉:同“捧”。平明:指天亮。金殿:一作“秋殿”。

  团扇:即圆形的扇子。班婕妤曾作《团扇诗》。暂:一作“共”。

  玉颜:指姣美如玉的容颜,这里暗指班婕妤自己。寒鸦:暗指掩袖工谄、心狠手辣的赵飞燕姐妹。

  昭阳:汉代宫殿名,代指赵飞燕姐妹与汉成帝居住之处。

 

【白话译文】

天亮就拿起扫帚打扫金殿尘埃,百无聊赖时手执团扇且共徘徊。

美丽的容颜还不如乌鸦的姿色,它还能带着昭阳殿的日影飞来。  

 

【创作背景】

  由于王昌龄的籍贯、生卒年及其他重要的生平事迹记载不一,他的作品大都无法编年,因而,这《长信秋词五首》写于何时亦难以确知。根据新旧唐书本传及有关论著的推考,大致可知他的生年在天授元年(690)至圣历元年(698年)之间,卒年在至德二载(757年)前后,是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开元十五年(727年),三十多岁始登进士第。补秘书省校书郎,又以博学宏词登科,再迁汜水县尉。曾两次被贬,这组诗五首当写于天宝(唐玄宗年号,742—756)年间,第二次被贬之前。

 

【赏析】

  第三首诗中前两句写天色方晓,金殿已开,就拿起扫帚,从事打扫,这是每天刻板的工作和生活;打扫之余,别无他事,就手执团扇,且共徘徊,这是一时的偷闲和沉思。徘徊,写心情之不定,团扇,喻失宠之可悲。说“且将”则更见出孤寂无聊,唯有袖中此扇,命运相同,可以徘徊与共而已。

  后两句进一步用一个巧妙的比喻来发挥这位宫女的怨情,仍承用班婕妤故事。昭阳,汉殿,即赵飞燕姊妹所居。时当秋日,故鸦称寒鸦。古代以日喻帝王,故日影即指君恩。寒鸦能从昭阳殿上飞过,所以它们身上还带有昭阳日影,而自己深居长信,君王从不一顾,则虽有洁白如玉的容颜,倒反而不及浑身乌黑的老鸦了。她怨恨的是,自己不但不如同类的人,而且不如异类的物——小小的、丑陋的乌鸦。按照一般情况,“拟人必于其伦”,也就是以美的比美的,丑的比丑的,可是玉颜之白与鸦羽之黑,极不相类;不但不类,而且相反,拿来作比,就使读者增强了感受。因为如果都是玉颜,则虽略有高下,未必相差很远,那么,她的怨苦,她的不甘心,就不会如此深刻了,而上用“不及”,下用“犹带”,以委婉含蓄的方式表达了其实是非常深沉的怨愤。凡此种种,都使得这首诗成为宫怨诗的佳作。

 

【作者介绍】

  王昌龄(698—约757)唐代诗人。字少伯,唐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公元727年(开元十五年)进士及第,授秘书省校书郎。公元734年(开元二十二年)中博学宏词,授汜水(今河南荥阳县境)尉,再迁江宁丞,故世称王江宁。约在公元737年(开元二十五年)秋,获罪被谪岭南。三年后北归。公元748年(天宝七年)谪迁潭阳郡龙标(今湖南黔阳县)尉。安史乱后还乡,道出亳州,被刺史闾丘晓所杀。王昌龄当时曾名重一时,有“诗家夫子王江宁”之称,擅长七绝,被后世称为“七绝圣手”。存诗一百七十余首,多为当时边塞军旅生活题材,描绘边塞风光,激励士气,气势雄浑,格调高昂,手法细腻。有《王昌龄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