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烂心烂肝,或者是拿命来偿。
这个有用吗?我觉得是浪费时间
而且还要伤感情,动气伤害身体
如果钱比较多,应该是去法院告他,让法院治他。
如果钱不多,也应该找地方管事的,调解解决问题
欠钱不还的人叫什么网络用语
日常生活中,也许每个人都经历过朋友之间、亲属之间或邻里之间为应急之需向你伸出求援之手。
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就有这样的人,向你借了钱,过后却只字不提还钱的事。该怎么办?明讨?拉不下面子。暗示?如果她想不起来呢?
现实中欠债人记忆突然短路分为两种:一种是真的忘记了向你借过钱,一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如果是第一种还好说,欠债人会通过你不断地暗示和提醒突然记起,并羞愧难当地向你不断道歉。这时,你要很大度地表示自己不急需用钱,更没有讨债的意思。当然,对于还钱心切的欠债人所许诺的还钱日期也没必要推迟。
要是遇到第二种可就有点麻烦了,暗示对于他们就是瞎子点灯——白费蜡。重要的是他们忘记了借钱和还钱都是对彼此的一种尊重。对于这种不尊重你的人,没办法,直接把事情挑明是最好的选择。
中国有句老话叫“亲是亲,财是财,亲兄弟明算账”。无论是朋友、同事还是亲属和邻里,一旦有借贷发生,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两者之间就只存在着一种关系,那就是债权和债务的关系。
一般私人之间的借款都发生在亲戚朋友和同事邻里之间,越是熟悉的人之间就越有可能发生债权和债务关系。所以,很多时候都会义字当头,钱借出去却没有留下任何借据。
可是,借钱容易要钱难。债务问题处理不好,不但让你心中不爽,搞不好还伤了大家的和气。对于有些人,你的借款不但是关键时刻帮助了他/她,而且还会很直接地维系了亲情增进了友情。但是对于有些人,你的借款就是得罪他/她的开始。要知道,欠债不还往往都是发生在你意料之外的人身上。
因此,往外借钱的时候一定要三思而后行。首先要考虑对方由于种种原因而不能及时还款的时候,你们的关系损失的程度是否会比金钱损失的多。所以,立下借款字据还是很有必要的,这样既对你负责,同时也是对你们的友谊和亲情负责。
以毒攻毒法
对于有些忘性极强的欠债人,恼羞成怒的你又无法用黄世仁的讨钱办法来对付这些昔日的“杨白劳”。如此一来,难免会愁眉不展大伤脑筋。
其实大可不必,俗话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编个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语,分文不揣地约上欠债人逛商场,见到你喜爱的东西直接开口向他/她借钱。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进去。
易货”置换法
至于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往往把钱借给他/她以后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而且他们恐怕对你的讨钱招数也早有防范。不过也没关系,学会“易货置换法”准叫他/她防不胜防。
首先注意观察属于欠债人的物品,其价值最好稍微大于或与所欠钱款等值。之后,找个最佳时机,装出没有任何动机的样子将其“借”到手。直到欠债人还清所欠债务之前你也拒不归还。这样就算是亡羊补牢,也不会为时过晚。
借刀“杀鸡”法
实在无法直接对付欠债的“铁公鸡”,那就只能借刀杀“鸡”了。找一个和欠债人熟悉的人,当然,此人必须和你也很熟悉。然后,围绕目前你的经济困境对其大诉其苦,并把占用你钱财的欠债人罗列一番,旨在让对方出面替你向欠债人
说出你难以启齿的讨钱话。
此法也可以套换使用,直接找到欠债人表述一番,同样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不过这招需要一定的演技,千万不能被人发觉你是指桑骂槐,要不然容易弄巧成拙。
动用武器法
对付那些“滚刀肉”般的欠债人,也许你即使是使尽浑身解数也依然无效。那就只能动用最后一招——诉诸法律。
因为法律注重证据,毕竟是空口无凭,当白纸黑字的借条存在时,如果借债人不按借据约定支付欠款,法律就是对付上述类型欠债人的最有力的武器。
老赖。
老赖是指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