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名字的命名原则是什么?

外国人名字的命名原则:

外国人是名在前,姓在后。英、美、法、西班牙、阿拉伯人都是如此。俄罗斯人通常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但也有时把姓放在最前面,特别是在正式文件中。

有些国家的人,姓名很长,分三节或四节。英、美人士姓名,第一节是本人的正式名字(教名),最后一节为姓,中间一节是母亲的姓或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名字,也有的是尊敬的好友或名人的名字。

例如,约翰·斯图尔特·史密斯(John Stuart Smith)即为姓史密斯,名约翰。俄罗斯人的姓名其第二节为父名,伊万·伊万诺维奇·伊万诺夫。即姓伊万诺夫,名伊万,而伊万诺维奇为父名,阿拉伯人姓名的第二节为父名,第三为祖父名。

外国人的姓名同中国人姓名的第二个不点是有关妇女的。中国妇女结婚后,其姓名不变,过去有的妇女把丈夫的姓冠在自己的姓前面,现在这种习惯已经没有了。在西方,妇结婚后,则把父姓改为夫姓,而保留自己的原名。

例如,一个叫玛丽·琼斯的姑娘,嫁给了约翰·史密斯先生,那么她就改姓史密斯了。她被称做玛丽·史密斯太太。对于同她没有深交的人来说,也可称她为约翰·史密斯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