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物讲解朱元璋 朱元璋历史言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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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历史人物讲解朱元璋
  2. 朱元璋的真正历史
  3. 以史为鉴,史书编写原则
  4. 明皇祖训全文
历史人物讲解朱元璋

朱元璋(1328——1398年)

幼名重八,字国瑞。明朝开国皇帝。濠州(安徽凤阳)钟离太平乡人,出身贫农,少时为皇觉寺僧。元至正十二年(1352年)加入濠州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翌年,与徐达、汤和等南取定远,建立起一支独立武装。郭子兴死后,继统其军。白莲首领刘福通在亳州建立的宋政权任命他为左副元帅,成为红巾军重要领袖之一。至正十五年(1355年)率兵强渡南京,占领采石、太平,并挥旌东向,翌年3月大破元军攻下集庆(江苏南京),改名应天府。宋政权擢任他为江南等处行中书省平章、丞相。废除元朝苛政,接受儒士朱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建策,命诸将屯田,发展生产,壮大了实力。又罗致浙东名士刘基、宋濂,获得东南地区地主阶级的大力支持,不久击败陈友琼,进而清灭其残余势力,改称吳王。以后又翦除张士诚、方国珍等割据势力,并派人杀害宋政权小明王韩林儿。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以“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钢陈纪,救济斯民民”为号召,挥师北伐。翌年攻占大都(北京)),结束元朝统治,建立明朝,改元洪武。在位期间普查户口,丈量土地,均平赋役。兴修水利,推广屯田,并减轻对匠役的奴役,为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采取各种措施,巩固专政主义中央集权,主要措施包括:①改变中央和地方的政权机构。在中央废隆中书省和丞相,分相权于吏、户、礼、兵、刑、工部,使六部直属皇帝。又以兵部和五军都睿府分掌兵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分典刑狱,使其彼此牵制,一切兵刑大权总揽一于皇帝。在地方设置十三布政使司,并加强监察机构,以便对官员进行控制。②:施行比唐、宋更为完备的学校制度和科举制度,规定以八股文取士,据四书五经命题,四书要以宋大儒朱熹的注疏为依据,将知识分子的思想禁锢在程朱理学的樊篱中。③创设卫所制度。军队平时分隶各地卫 、所,遇有战事,经皇帝命令,由兵部发令调兵,由都督府长官领兵作战。战事结束,统兵将领交还印信,军队各归卫所。以防止将帅拥兵自重。军士别立户籍,称军户,身份世袭不准隨意脱籍。由国家分给土地,使其屯田自养。④分封诸王。朱元璋汲取历史上异姓王谋叛教训,决定异姓大臣生前概不封王。大封同姓子孙为王,派驻边关重镇,意左加强皇室对地方的控制。⑤整顿吏治,廓清积弊。元末吏治腐败,激起大规模农民起义,这给予朱元璋深刻的都训。施行严刑酷法,对贪官黩吏绝不宽待。规定官吏因枉法而贪脏的,一概发往北方边地充军。官吏贪污获脏60两以上的,处以枭首示众,剥皮实草之刑。各府州县衙门左首的土地面,就是剥皮的刑场,叫皮场庙。使官吏触目惊心,知所儆惩。⑥加弦对人民的控制。用20余年时间厘定《大明律》以为法律准绳。规定国家有权缉捕逃户;凡犯有“谋反大逆”罪者,不论首从,均凌迟处死;有“造妖言”、“劫囚”者一概处以死刑;专擅铨选、纠结朋党者斩。这些律令为前代所无。为了保证赋役,编制了黄册、鱼鳞册,推行里甲制和关津制,使同里甲人戶互相知保,禁止隐匿户口和任意流徙,并在全国重要去处分设巡检司盘查行人。⑦抑制豪强。豪强地主占有大片土地,鱼肉乡里,欺压百姓,是引发社会动荡的一个因素。朱元璋下令将苏州街道上豪族富户数万户强行迁到南京,在南京抄杀豪民百余家,又多次迁徙天下富民于京师。意在前弱地方豪强势力。另外,朱元璋为了扫除君主集权的障碍,用残酷手段大希功臣。洪武十三年(1380年)以擅权枉法罪处死丞相胡惟庸和有关臣僚,牵胃被杀的多达3万余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以莫须有的“谋反”罪杀屡建军功的凉国公蓝玉,此案株连被杀的计1万5千余人。经过胡、蓝二大案,功臣宿将凋零殆尽。朱元璋制订的各项制度,为明清两朝所沿用,对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政治、经济、军事,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些措施,对于抑制兼并、整肃吏治,使农民安养生息、保证社会生产、维护国家统一,的确起到一定作用,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强化,特别是对知识分子加紧思想禁锢和言论钳制,也大大窒息了中国社会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科学技术各方面发展的活力,成为导致中国近代以来积弱积贫的原因之一。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71岁的朱元璋因病逝世,葬于孝陵,谥曰高皇帝,庙号太祖。

明太祖朱元璋(1328年10月21日—1398年6月24日),字国瑞,[1]原名朱重八、朱兴宗。濠州(今安徽凤阳)钟离人。

明朝开国皇帝(1368年—1398年在位),[256]年号“洪武”。朱元璋幼时贫穷,曾为地主放牛。至正四年(1344年)入皇觉寺,云游四方,增长见闻。二十五岁参加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反抗元朝。至正十六年(1356年)攻占集庆路,改名应天,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称吴王。他陆续消灭陈友谅、张士诚等割据势力,并在吴元年(1367年)以“驱逐胡虏,恢复中华” 为号召,派遣徐达、常遇春举兵北伐,以推翻元朝统治。

洪武元年(1368年)正月,即皇帝位于应天府,国号大明,年号洪武。同年秋攻占大都,结束了元朝在全国的统治。其后平定西南、西北、辽东等地,最终统一全国。朱元璋在位期间,政治上,强化中央集权制度,废除丞相和行中书省,设三司分掌地方权力,严惩贪官和不法勋贵;军事上,实施卫所制度;经济上,大搞移民屯田和军屯,兴修水利,减免赋税,丈量全国土地,清查户口等;文化上,紧抓教育,大兴科举,建立国子监培养人才;对外关系上,确立“不征之国”。[11]在他的统治下,社会生产逐渐恢复和发展,史称“洪武之治”。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朱元璋病逝,享年七十一岁,谥号“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庙号太祖,葬于明孝陵。传位太孙朱允炆。

本名朱元璋

别名朱兴宗、朱洪武、朱重八

字国瑞

所处时代元末明初

民族族群汉族[3]

朱元璋的真正历史

明太祖朱元璋(1328年10月21日—1398年6月24日),字国瑞,[1]原名朱重八、朱兴宗。濠州(今安徽凤阳)钟离人。

明朝开国皇帝(1368年—1398年在位),[256]年号“洪武”。朱元璋幼时贫穷,曾为地主放牛。至正四年(1344年)入皇觉寺,云游四方,增长见闻。二十五岁参加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反抗元朝。至正十六年(1356年)攻占集庆路,改名应天,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称吴王。他陆续消灭陈友谅、张士诚等割据势力,并在吴元年(1367年)以“驱逐胡虏,恢复中华” 为号召,派遣徐达、常遇春举兵北伐,以推翻元朝统治。

朱元璋(1328——1398年)

幼名重八,字国瑞。明朝开国皇帝。濠州(安徽凤阳)钟离太平乡人,出身贫农,少时为皇觉寺僧。元至正十二年(1352年)加入濠州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翌年,与徐达、汤和等南取定远,建立起一支独立武装。郭子兴死后,继统其军。白莲首领刘福通在亳州建立的宋政权任命他为左副元帅,成为红巾军重要领袖之一。至正十五年(1355年)率兵强渡南京,占领采石、太平,并挥旌东向,翌年3月大破元军攻下集庆(江苏南京),改名应天府。宋政权擢任他为江南等处行中书省平章、丞相。废除元朝苛政,接受儒士朱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建策,命诸将屯田,发展生产,壮大了实力。又罗致浙东名士刘基、宋濂,获得东南地区地主阶级的大力支持,不久击败陈友琼,进而清灭其残余势力,改称吳王。以后又翦除张士诚、方国珍等割据势力,并派人杀害宋政权小明王韩林儿。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以“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钢陈纪,救济斯民民”为号召,挥师北伐。翌年攻占大都(北京)),结束元朝统治,建立明朝,改元洪武。在位期间普查户口,丈量土地,均平赋役。兴修水利,推广屯田,并减轻对匠役的奴役,为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采取各种措施,巩固专政主义中央集权,主要措施包括:①改变中央和地方的政权机构。在中央废隆中书省和丞相,分相权于吏、户、礼、兵、刑、工部,使六部直属皇帝。又以兵部和五军都睿府分掌兵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分典刑狱,使其彼此牵制,一切兵刑大权总揽一于皇帝。在地方设置十三布政使司,并加强监察机构,以便对官员进行控制。②:施行比唐、宋更为完备的学校制度和科举制度,规定以八股文取士,据四书五经命题,四书要以宋大儒朱熹的注疏为依据,将知识分子的思想禁锢在程朱理学的樊篱中。③创设卫所制度。军队平时分隶各地卫 、所,遇有战事,经皇帝命令,由兵部发令调兵,由都督府长官领兵作战。战事结束,统兵将领交还印信,军队各归卫所。以防止将帅拥兵自重。军士别立户籍,称军户,身份世袭不准隨意脱籍。由国家分给土地,使其屯田自养。④分封诸王。朱元璋汲取历史上异姓王谋叛教训,决定异姓大臣生前概不封王。大封同姓子孙为王,派驻边关重镇,意左加强皇室对地方的控制。⑤整顿吏治,廓清积弊。元末吏治腐败,激起大规模农民起义,这给予朱元璋深刻的都训。施行严刑酷法,对贪官黩吏绝不宽待。规定官吏因枉法而贪脏的,一概发往北方边地充军。官吏贪污获脏60两以上的,处以枭首示众,剥皮实草之刑。各府州县衙门左首的土地面,就是剥皮的刑场,叫皮场庙。使官吏触目惊心,知所儆惩。⑥加弦对人民的控制。用20余年时间厘定《大明律》以为法律准绳。规定国家有权缉捕逃户;凡犯有“谋反大逆”罪者,不论首从,均凌迟处死;有“造妖言”、“劫囚”者一概处以死刑;专擅铨选、纠结朋党者斩。这些律令为前代所无。为了保证赋役,编制了黄册、鱼鳞册,推行里甲制和关津制,使同里甲人戶互相知保,禁止隐匿户口和任意流徙,并在全国重要去处分设巡检司盘查行人。⑦抑制豪强。豪强地主占有大片土地,鱼肉乡里,欺压百姓,是引发社会动荡的一个因素。朱元璋下令将苏州街道上豪族富户数万户强行迁到南京,在南京抄杀豪民百余家,又多次迁徙天下富民于京师。意在前弱地方豪强势力。另外,朱元璋为了扫除君主集权的障碍,用残酷手段大希功臣。洪武十三年(1380年)以擅权枉法罪处死丞相胡惟庸和有关臣僚,牵胃被杀的多达3万余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以莫须有的“谋反”罪杀屡建军功的凉国公蓝玉,此案株连被杀的计1万5千余人。经过胡、蓝二大案,功臣宿将凋零殆尽。朱元璋制订的各项制度,为明清两朝所沿用,对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政治、经济、军事,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些措施,对于抑制兼并、整肃吏治,使农民安养生息、保证社会生产、维护国家统一,的确起到一定作用,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强化,特别是对知识分子加紧思想禁锢和言论钳制,也大大窒息了中国社会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科学技术各方面发展的活力,成为导致中国近代以来积弱积贫的原因之一。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71岁的朱元璋因病逝世,葬于孝陵,谥曰高皇帝,庙号太祖。

大明太祖高皇帝朱元璋(1328年10月21日-1398年6月24日),字国瑞。原名重八,后取名兴宗。汉族,濠州钟离人,明朝开国皇帝。

朱元璋幼时贫穷,曾为地主放牛。1344年(元至正四年),入皇觉寺,25岁时参加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反抗元朝,1356年(至正十六年)被部下诸将奉为吴国公。同年,攻占集庆路,将其改为应天府。1368年(至正二十八年)朱元璋击破各路农民起义军后,在应天府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后结束了蒙元在中原的统治,平定四川、广西、甘肃、云南等地,最终统一中国。

朱元璋是中国历史唯一一位平民皇帝,也是最具传奇色彩的一位皇帝。朱元璋虽然出身卑微,但是有雄才大略,是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在用人方面,知人善任,对知识分子很重视。很多人认为朱元璋是一位残暴的皇帝,制定的律法过于苛刻。

正是因为朱元璋是从底层慢慢成为大明的开国皇帝,当过乞丐、做过士兵,这些经历让他明白老百姓的疾苦,知道老百姓想要什么,也了解大臣们的如意算盘,所以朱元璋对官员腐败的惩罚极为严苛。

1368年初,朱元璋在应天府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 当年秋攻占大都,结束了元朝在全国的统治,蒙古贵族北逃,后晋割让的幽云十六州也被

以史为鉴,史书编写原则

以史为鉴这一原则,可以追溯到古代。如前述明太祖的言论所显示的那样,这种功利主义的修史观,一直贯穿着长期以来的中国史学。对于我们这里要讨论的九部正史来说,这一原则似乎要稍微次要一些。在中国历史上,上述九部正史,主要只用于偶尔的参考,而不是作为通常的阅读材料。

从教育的目的来说,经学书籍理所当然地成为最重要的读物。在谈到历史时,大多数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到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以及后来朱熹据此编修的《通鉴纲目》上来。真正需要上述九部正史的,主要是一些从事历史研究的学者。

这种情况的出现具有重大的意义,它表明唐以后的有关官修史书,其发行量是很少的,这必然限制了它们在教化过程中的作用。

不虚美,不隐恶。不诡辩,不抑抗。写史的人要“直书”而不能“曲笔”,不能凭借史官的好恶来评价他人和写史。

更不能因为一些外在的因素来左右自己的写作,史书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惩恶劝善,秋季良好的社会风尚,必须以直书为贵,使乱臣贼子有所畏惧。敢于真实的记载历史。

明皇祖训全文

没得明皇祖训

《皇明祖训》最早称《祖训录》,于洪武二年成文,后数易其稿,于洪武二十八年正式颁布。除序言外,共分13章:首章、持守、严祭祀、谨出入、慎国政、礼仪、法律、内令、内官、职制、兵卫、营缮及供用。概要内容如下:

(1)首章。前有四款,分述禁用酷刑、禁立丞相、对犯法皇亲国戚的处置及对四方各国的方针。其后是关于敬天法祖等问题的言论。

(2)持守。自述持身之道,强调节俭。

(3)严祭祀。认为祭祀贵在精诚,并叙述祭祀的准备程序。

(4)谨出入。告诫后代帝王不要轻易动止。

(5)慎国政。主要讲帝王须广有耳目,同时规定官员、士、庶人等不得枉议大臣。

(6)礼仪。分述祭祀、奉使王府、进贺表笺、亲王朝觐、亲王在国等礼仪。并为东宫及亲王府各拟名二十字,令其子孙顺序。

(7)法律。包括对皇太子和亲王的处分办法。

(8)内令。规定皇后不得干预外政、宫闱当谨内外。

(9)内官。分述内官职掌、品秩和内官机构的设置。

(10)职制。先叙述封爵的程序和规格,规定郡王子孙有文武材者,可考验授官;次述宗人府及王府官的设置。

(11)兵卫。分王国军队为守镇兵和防卫兵,遇警并从王调遣,同时规定亲王仪仗。

(12)营缮。规定诸王宫室格式,不得超越。

(13)供用。包括朝觐时沿途人役物料的支给和每岁常用两部分。

从上可以看出,朱元璋心思缜密,考虑周详,撰写的《皇明祖训》内容面面俱到,是平民开国皇帝朱元璋“家国天下”经验智慧的全面体现,堪称治家治国的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