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毁佛指唐武宗李炎在位期间(840年-846年),推行一系列“灭佛”政策,以会昌五年(845年)四月颁布的敕令为高峰,而会昌六年唐武宗逝世、唐宣宗即位又重新尊佛,灭佛就此结束。这一事件使佛教在中国受到严重打击,史称“唐武宗灭佛”或“武宗灭佛”。因唐武宗年号“会昌”,故佛教徒又称之为「会昌法难」,将它与之前的北魏太武帝灭佛、北周武帝灭佛和后来的后周世宗灭佛并称为“三武一宗”。
历史
唐武宗会昌年间的一次废佛运动。唐代后期,由于佛教寺院土地不输课税,僧侣免除赋役,佛教寺院经济过分扩张,损害了国库收入,与普通地主也存在着矛盾。唐武宗崇信道教,深恶佛教,会昌年间又因讨伐泽潞,财政急需,在道士赵归真的鼓动和李德裕的支持下,于会昌五年 (845)四月,下令清查天下寺院及僧侣人数。
五月,又命令长安、洛阳左右街各留二寺,每寺僧各三十人。天下诸郡各留一寺,寺分三等,上寺二十人,中寺十人,下寺五人。八月,令天下诸寺限期拆毁;括天下寺四千六百余所,兰若(私立的僧居)四万所。拆下来的寺院材料用来修缮政府廨驿,金银佛像上交国库,铁像用来铸造农器,铜像及钟、磬用来铸钱。没收寺产良田数千万顷(此数过大,疑“顷”为“亩”之讹),奴婢十五万人。僧尼迫令还俗者共二十六万零五百人,释放供寺院役使的良人五十万以上。政府从废佛运动中得到大量财物、土地和纳税户。
在灭佛同时,大秦景教穆护、祆教僧皆□令还俗,寺亦撤毁。但当时地方藩镇割据,唐中央命令因而不能完全贯彻,如河北三镇就没有执行;有的地方执行命令不力。这是一次寺院地主和世俗地主矛盾的总爆发,佛教遭到的打击是严重的,佛教徒称之为“会昌法难”。第二年武宗死,宣宗即位,又下令复兴佛教。
经过
会昌二年(842年),武宗在道士赵归真等的劝说下,令天下僧尼中犯罪和不能持戒者尽皆还俗,行咒术、妖术等者同禁,私人财产全部“充入两税徭役”,仅京城长安一地就有3459人还俗,而佛寺仅留慈恩、荐福、西明、庄严四寺。会昌四年七月,敕令毁拆天下凡房屋不满二百间、没有敕额的一切寺院、兰若、佛堂等,命其僧尼全部还俗。
会昌五年三月,敕令不许天下寺院建置庄园,又令勘检所有寺院及其所属僧尼、奴婢、财产之数。四月,下敕灭佛,规定帝都长安只能保留4座寺庙,每寺留僧10人,洛阳留2寺,其余节度使的治州共34州留1寺,其他刺史所在州不得留寺。其他寺庙全部摧毁,僧尼皆令还俗,所有废寺铜铸的佛像、钟磬全部销熔铸钱,铁铸的交本州销铸为农具。到当年八月,“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
山西五台山的还俗僧“多亡奔幽州”,李德裕召见幽州镇驻京人员说:“五台僧为将,必不如幽州将;为卒,必不如幽州卒。何为虚取容纳之名,染于人口。”幽州镇节度使张仲武配合朝廷说:“有游僧入境,则斩之。”会昌六年,武宗逝世,笃信佛教的唐宣宗即位。宣宗即位后即废止了武宗的灭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