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廉吏喻茂坚生平介绍及历史评价

喻茂坚(1474~1566),字月梧,号心庵,明重庆府荣昌县(今重庆市荣昌区)人,祖籍江西丰城,明朝法学家、著名廉吏。正德六年(1511年)进士,官至刑部尚书。主持编著《问刑条例》,著有《梧冈文集》等。

  人物经历

  喻茂坚(1474~1566),字月梧,号心庵,明重庆府荣昌县(今重庆市荣昌区)人。

  正德二年(1507年),参加乡试中举人,名列十二名。正德六年(1511年)参加会试和殿试,中三甲三十二名进士,与新都杨慎同榜,授南直隶(今安徽)铜陵知县。县无城郭。流寇伪净江王猝至,他巧施谋略,夺贼舟百余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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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调任浙江台州府临海知县,力革当地溺死女婴之陋习。在任三年,拯救女婴万计,凡被喻茂坚所存活的女婴皆被唤作“喻女”。士民怀念他的恩德,还特建了生祠,至今临海碑碣犹存。

  正德十四年(1519年)任福建道监察御史。喻茂坚刚刚进入仁途的正德朝,正是明代由盛而衰的转折时期。明武宗怠于勤政,而喜好游猎,朝政全掌握在宦官刘瑾等人手中。在刘瑾的怂恿之下,明武宗下旨南巡。皇帝的轻率举动引起朝臣们的激烈反对,纷纷上疏谏止,喻茂坚也毅然上疏极谏,表现了他正直敢言的性格。明代著名学者王守仁在江西平定宁王朱宸濠的叛乱,有扭转乾坤之功,由于明武宗周围宦官们的欺蔽,王守仁有功而无赏,喻茂坚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排众议,专门上疏奏明王守仁的丰功伟绩,最后王阳明被封为"新建伯",后来还在去世后得到"文成"的谥号,都与喻茂坚的不畏人言,伸张正义有着紧密联系。

  嘉靖元年(1522年)任陕西巡按,负责调查总兵李隆唆使军兵杀害巡抚许铭一案,喻茂坚秉公执法,将大有背景的李总兵绳之以法,并上疏建议在这里复设总督一职,以加重地方官员的权力。由于他的上疏及弹劾内阁大臣、各部长官一事触怒权贵,结果嘉靖二年(1523年),喻茂坚被迁为真定、河间二府知府,但他的奏疏为人传颂,人称"中兴第一疏 "。

  此后,喻茂坚先后被贬为贵州左参政、福建按察使、浙江右布政使和陕西左布政使,足迹遍及大半个中国,喻茂坚都兢兢业业,毫无怨言。由于在陕西任期内成功击退外族入侵,升任右副都御史、郧阳巡抚。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任应天巡抚,总督漕运。管理有方,结余修漕白银十余万两,力辞不取,代纳庐、凤、淮、扬四府水患灾民所欠税银十八万两。不久升任南京大理寺卿、刑部右侍郎,负责司法监督事宜。

  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奉旨查办楚愍王被世子朱英燿刺杀一案,以国为重,不徇私情,秉公处死世子朱英燿。受到明世宗的赞赏,世称“汉廷老吏,当代法家 ”。不久,喻茂坚有负责督捕伪称帝号的红罗女,用计擒获伪遗妃和伪吴王。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升任刑部尚书。喻茂坚担任刑部尚书不久,便发生了内阁首辅夏言被正受世宗宠信的奸臣严嵩倾陷之事,严嵩激世宗杀夏言以取而代之,在量刑时,喻茂坚敢于与炙乎可热的严嵩碰硬,援引《大明律》中“议贵”、“议能”二条请贷其死,并向世宗进谏说:“人可以杀,但国体宜惜,”请世宗从尊重国格出发,不要做二百年来第一个杀宰相的皇帝。明世宗不听,于十月将夏言处死,并降罪喻茂坚为夏言开脱之责,除将喻茂坚与左都御史屠侨训斥一顿外,还罚他们的俸禄以示惩诫。喻茂坚见朝政已被严嵩党羽所把持,朝堂已无正义可言,于是他在完成《问刑条例》等编纂工作以后,便毅然称病辞官,世宗再三慰留,他仍坚持要走。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冬,辞官还乡。

  嘉靖三十八年(1559),喻茂坚创建荣昌乐雅书院,亲以诗书课后生。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病故,享年92岁,卒赠太子太保,御赐葬祭,祀名宦乡贤忠贤,葬于路孔神龟山(今路孔镇尚书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