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有功简介 徐有功秉公执法的历史故事

徐有功是唐朝时期官员,也是历史上有名的法官、清官,徐有功是一个秉公执法、刚正不阿、守法护法的人,深受历代人民的拥护和爱戴。


 
  徐有功简介
  徐有功(640—702)名宏敏,字有功,唐洛州偃师(今偃师市缑氏镇)人,徐有功是国子监博士徐文远的孙子。青年时期举明经及第。历经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大理)寺丞、秋官(刑部)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
  长期在司法任上,是武则天时期与酷吏斗争的一面旗帜,也是历史上罕见的一位以死守法、执正的法官、清官。《新唐史》对他有“虽千载未见其比”之赞誉。他死后武则天追赠他为大理寺卿。唐中宗李显登位后加赠他为越州都督(一品)头衔,并特下制书表彰:“节操贞敬,器怀亮直,徇古人之志业,实一代之贤良”和“卓然守法、虽死不移。无屈挠之心,有忠烈之议。”
  徐有功秉公执法
  武则天当政时,徐有功历任蒲州司法参军(地方司法官员)、左肃政台侍御史、司刑少卿(大理寺司法官员)等官职。当时,酷吏恣横,构陷无辜,严刑峻法,朝野震恐,莫敢正言。独徐有功犯颜护法,三次被罢官,但矢志不渝,前后共救了数十家人。
  有一次,博州刺史因罪被诛杀,牵涉到官吏颜余庆,武则天指令酷吏来俊臣审理此案,来俊臣给颜余庆定下了谋反的罪名。在朝廷上,来俊臣向武则天汇报时,侍御史魏元忠也认为应该判颜余庆死罪,武则天下旨批准。徐有功却坚持颜余庆不是“魁首”,不能诛杀。武则天大怒,斥问:“何谓魁首?”徐有功说:“魁者,大帅;首者,元谋。”后来,武则天免除了颜余庆的死罪。有一个叫韩纪孝的人,在徐敬业谋反时接受了伪官职。在朝廷审理徐敬业谋反案时,韩纪孝已经死了,但负责审理此案的顾仲琰却要求籍没韩纪孝的家产,武则天予以认可。徐有功抗辩说:“人已经死了,就不应该再追究其罪,更不应该株连其他人。”后来因为这个案子获得宽恕的百姓就有几十人。徐有功曾经对自己的亲人说:“今身为大理,人命所悬,必不能顺旨诡辞,以求苟免。”当时,告密者通常采取诱使他人的奴婢状告主人的办法,以求获得官府的功赏。润州刺史窦孝谌的妻子庞氏被奴婢诬告,监察御史薛季昶审理认为应该判庞氏死罪。其子到徐有功处讼冤,徐有功一边发文要求停刑,一边上奏武则天。薛季昶十分恼火,弹劾徐有功枉法,罪当处死。徐有功却说:“岂吾独死,而诸人长不死邪?”武则天召见并责问他说:“公比断狱多失出,何耶?”徐有功回答:“失出,臣下之小过;好生,圣人之大德。”武则天知道徐有功是忠臣,于是,免去了庞氏的死罪。
  天授元年(公元690年),道州刺史李仁褒兄弟被酷吏所陷害,徐有功虽然坚持抗争护法,但没有成功,并因此被罢官。不久,他又被重新起用为侍御史。“天下闻有功复进,洒然相贺”。徐有功审案,卓然守法,虽死不移。他曾经三次因守法蒙冤,但“将死,泰然不忧;赦之,亦不喜”。武则天因此十分雅重他。时人赞颂徐有功“听讼惟明,持法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