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秦国改革家商鞅生平 商鞅作品 商鞅结局 商鞅子女

商鞅,卫国人,是我国战国时期的一个著名的政治家
  商鞅本名公孙鞅,也叫卫鞅,后来在秦国被封为商君,因而又叫商鞅。他一生的主要活动和贡献,是在秦国实行变法,历史上称之为“商鞅变法”。
  商鞅从小就喜欢“刑名之学”,到了青年时期,他已经成为一个有学问有才干的人了。
离魏相秦 舌战群臣
  最初,商鞅在魏惠王的相国公孙挫手下做小官时,就表现出他的才能,深得公孙挫的重视。在公孙挫临死前,他曾把商鞅推荐给魏惠王做相,并说:“如果不用商鞅,就把他杀掉,决不能让他离开魏国。”魏惠王对公孙挫的话根本没放在心上,认为他病重在说胡话,既没有重用商鞅,也没有杀他。
  战国时期,齐、楚、燕、韩、赵、魏、秦七国争雄。秦国比较落后,秦孝公为了使秦国称霸,决心征召有才能的人。他在求贤诏令中说:“谁能想出好办法使秦国强盛,就让他做高官,还封给他土地。”商鞅听到这个消息后,决定到秦国去。
  到了秦国以后,商鞅通过秦孝公的亲信景监的介绍,与秦孝公面谈了三次。前两次会面时,商鞅讲行帝王之道,秦孝公不感兴趣,昏昏欲睡。第三次会面时,因为商鞅已经摸清了秦孝公急于称雄于世的思想,大讲富国强兵之道,秦孝公听得非常高兴。由于思想投机,两个人一连谈了几天也不觉得累。于是,商鞅得到秦孝公的赏识,开始受到重用。

  商鞅向秦孝公建议,在秦国实行变法。秦国贵族认为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坚决反对变法,弄得秦孝公犹豫不决。一次,秦孝公召集大臣讨论变法时,商鞅说:“有独到见解,作法高明的人,总会受到世俗常人的讥笑和反对。愚笨的人在事情发生后还不知为什么,而聪明的人却能做出正确的预见。一般人不能和他去商量革新和创造,只能让他们坐享其成。做大事业的人,用不着跟一般人商量。只要能使国富民强,就不必按旧制度去办,也没有必要遵守老规矩。”秦孝公认为商鞅讲得有道理。
  可是,贵族甘龙却认为商鞅讲得不对,他说:“圣贤之人是不用改变民众的习俗来推行教化的,明智的人是不改变原来的制度来治理国家的。依据旧制度治理国家,官吏熟悉,百姓安定。不按老规矩办事—,天下的人就会议论纷纷。”他要秦孝公仔细考虑,不可轻举妄动。
  商鞅立即反驳说:“一般的人安于现状,书呆子只会默守成规。让这两种人做官,只能是照章办事,无所作为。三代不同礼,都成了王业;五霸不同法,也都成了霸业。聪明人立法,愚笨的人只能受法的管制;贤明人根据情况变更礼俗,不贤之人只能受礼俗的约束。”商鞅要秦孝公坚定变法的信心。


  另一贵族杜挚也反对变法,他说:“没有百倍的好处,不必变法;没有十倍的功效,不用更换旧的东西。遵守旧法没有错,依照旧礼不会出偏差。”希望秦孝公维持现状,不必变法。
  商鞅毫不妥协地说:“古代的制度多了,应该效法哪一种呢?时代不同了,治理国家不能只按一种办法行事。……违反古代制度的,不一定受到非议,因循旧制的也不值得赞扬。”
  孝公听了商鞅滔滔不绝的雄辩,大加赞扬,并深有省悟地说:“鄙野小巷的人少见多怪,孤陋寡闻的夫子才喜欢无谓的争论。愚人高兴的,正是明智人感到可怜的;狂妄人称快的,正是贤能人所担心的。拘泥于世俗的那一套议论,我不再想听了。”于是,秦孝公支持商鞅的变法了。
  通过这场舌战,以杜挚、甘龙为代表的守旧振失败了,坚定了秦孝公变法的决心。
不畏权贵 变法革新
  秦孝公下定决心变法,任命商鞅为左庶长(秦国是二十等爵,左庶长是第十级,掌握军政大权),开始进行一系列重大改革。
  商鞅变法前后有两次。第一次是秦孝公六年(前356年)公布的,主要内容是:
  一、编定户籍,实行“连坐”。规定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国家直接掌握全国的户口数,而且便于互相监督。一家犯法,其他家必须告发,不然就要一同受罚;告发人和杀敌者一样受奖,赐爵一级。
  二、奖励军功,禁止私斗。新法规定:凡有军功者,均可得到赐爵、赐地、赐官等奖赏。与奖励军功相联系,对秦的爵制加以整顿,规定了爵位的二十个等级。宗室(国君的亲属)没有军功的,也不得享受特权,对田宅、臣妾都有明确的规定。这无非是鼓励人们为秦国的封建政权而勇敢作战。与此同时,商鞅变法还规定了禁止私斗。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违犯者按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的处罚。其目的是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
  三、鼓励耕织,发展封建经济。新法规定,凡是一家有两个以上的成年男子就必须分家,否则就要加倍纳税。凡多打粮食和多织布的人,可以免除劳役和赋税;凡因经商及懒惰而贫困的,其全家则沦为官府的奴隶。
  四、制定严厉的法令。商鞅以严厉的法令来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法令制定的原则是“轻罪重刑”,即使犯了很轻的“罪”,也要处以极重的刑罚。据说连“弃灰于道者”(把灰倒在路上),也要处以黥刑(黥刑是古代一种肉刑,用刀刺刻额颊等处,再涂上墨)。
  为了取得民众的信任,商鞅在推行新法之前,想了些办法。据说,他在国都南门外立了一根三丈长的木头,下令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去,就赏给他十金。”老百姓都很奇怪,没有人敢去试试。后又宣布赏五十金,一个不怕事的人把木头搬到北门,果真得了五十金。通过这件事,人们都相信商鞅说话是算数的。因此,商鞅抓住了这个时机,公布了新法。
  新法公布之后,受到许多人的拥护,但也遭到了旧贵族的反对。太子明知故犯,破坏新法,商鞅决定依法处理太子。但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刑,就对太子的两个老师进行严厉的处罚。此后,再也没有人敢不遵守新法了。
  商鞅因变法有功,于秦孝公十年(前352年)被提升为大良造(又称大上造,在秦的二十等爵中,属于第十六级)。为了进一步保护封建制,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商鞅又颁布了加速封建改革的法令:
  一、普遍实行县制。商鞅变法前,只是在个别地区设立县。新法规定,全国普遍推广县制,把过去奴隶制的邑、聚等组织都合并为县。每县设立县令和县丞,这是地方行政长官。从此以后,县就成为封建地方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这些官吏领取俸禄,由国君任免,与奴隶社会的世卿世禄制不同,它更有利于维护中央集权。
  二、开阡陌(纵横道路)封疆(田界),承。认土地私有。商鞅下令把过去国有土地上的纵横道路和田界清除掉,鼓励农民开垦荒地,承认土地私有,允许买卖。这样就以法律的形式废除了旧的土地制度,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这一措施对封建制的确立和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统一度量衡。统一的办法是:规定全国的度量衡都必须统一进位制度,即把升、斗、丈、尺作统一规定;制造统一的标准度量衡器,发到全国各地。目的自然是为了加强对人民的剥削,但是,这种统一对当时的经济发展是有利的,也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收复失地 受封于商
  在这次变法期间,秦国迁都咸阳。咸阳北靠高原,南临渭河,交通便利,物产丰富。特别是通往函谷关,这对秦向东方发展极为方便。迁都咸阳,十分清楚地反映了秦国地主阶级要向更大规模发展的雄心壮志。
  商鞅变法以后,不仅沉重地打击了旧贵族的势力,而且也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巩固了封建统治。经过多年的努力,秦国日益富强,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强国。
  长期以来,魏对秦的威胁最大。因为魏当时是战国七雄中的头号强国,而秦国力量较弱,黄河以西大片土地一直在魏国的控制之下。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兵强马壮,准备收复失地。秦孝公二十年(前340年),齐、赵两国又一次向魏进攻,魏国形势危急。商鞅认为这正是一个好机会,便率兵攻打魏国。魏国派公子昂为将,领兵抵抗秦军。从秦、魏当时的兵力而论,秦国想迅速取胜,还是困难很大的。于是,商鞅给公子印写了一封信,叙谈在魏国的旧情,愿意罢兵和好,并约公子印前来饮酒。魏国正处在几面受敌的境地,对于商鞅的邀请,公子印深信不疑,前去会面。会面之后,正当饮酒时,早已埋伏好的秦兵一拥而上,将公子印抓起来了。秦军趁势打败了魏军,取得了一次重大的胜利。魏国对外连年作战,国内空虚,只好把黄河以西大部土地割给秦国讲和。魏惠王想起公孙挫病重时向他推荐商鞅为相之事,十分后悔地说:“我真恨我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听公孙挫的话。”
  商鞅打败魏军之后,秦孝公把於(今河南内乡县东)、商(今陕西商县东南)之地十五邑封给他,因而号为商君。
五马分尸 悲赴黄泉
  商鞅采取暴力手段,镇压奴隶主贵族的反抗,因而遭到旧势力的反对。在商鞅相秦十年之后,有一个名叫赵良的人,就代表贵族集团去见商鞅。开始时,赵良劝说商鞅让位,后来又劝商鞅取消残酷的刑罚,最后威胁商鞅,说他不遵守旧制,早晚要失败的。他还凶狠地说:“孝公一旦死后,秦国想收拾你的人难道还少吗?你的末日快到了!”商鞅掌握秦国的军政大权,独断专行,因而同地主阶级内部的一些代表人物也发生利害冲突,积怨甚多。商鞅对于这种处境,自己也很害怕,每次出门,都要有武装卫士的保卫。后来,秦孝公病重,据《战国策·秦策一》记载,孝公病重时,曾打算把君位让给商鞅,商鞅没有接受。孝公二十二年(前338年),秦孝公死了,太子驷即位,史称秦惠文王。公子虔诬告商鞅密谋反叛,惠文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立即逃跑。
  当他在路上要求住店时,因没有任何凭证,店主不敢收留,并对他说:这是“商君之法”的规定。商鞅没有办法,又跑到魏国,魏国对他早已恨之入骨,他只好回到自己在秦国的封地商邑。他组织了一些人马,准备抵抗秦军,但寡不敌众,被惠文王的军队抓获。惠文王以残酷的刑法“车裂”,把商鞅处死。
  秦惠文王及公子虔等杀死商鞅,这是地主阶级内部的矛盾,并不是新旧两种势力的斗争。因此,商鞅死后,秦国的改革并未停止,封建制继续发展,并不断地得到加强。
  春秋战国之际,是我国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社会大变革时期。改革旧的制度,改变旧的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一切旧的上层建筑,这是时代的潮流,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个动荡的时代里,商鞅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敢于蔑视传统的势力和旧的习俗,积极投身于这场封建制改革运动之中,并使封建制度在秦国取得胜利,其历史功绩是应当予以肯定的。
其政不息 称雄列国
  商鞅变法的成功,除了客观条件之外,在主观上有两点给我们以启示:
  首先,商鞅有创新的精神。商鞅从小就受法家思想的影响,但他在秦国主持变法时,并不是完全照搬李悝的主张,而是从实际出发进行的。如耕战政策,当时许多政治家都在各个诸侯国实行过,然而只有秦国的效果特别显著。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商鞅能够从秦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奖励军功等一系列具体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因此,改革很有成效。据《史记》记载,商鞅在秦国推行改革十年之后,“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亍私斗,乡邑大治。”
  其次,商鞅的斗争精神。在推行新法过程中,商鞅也是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的。但是,他敢于同旧势力作斗争,为维护封建统治毫不动摇。历史上许多改革家之所以失败,并不完全是因为改革的内容不符合实际,有的改革方案甚至很理想,但一触犯权贵的利益和特权,就不敢继续坚持下去,使改革成为纸上谈兵。商鞅却能以极大的勇气推行新法,不畏权贵,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所以说,改革是有风险的,需要有胆识与魄力。否则,改革是不会成功的。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作为地主阶级政治家商鞅,把人民视为群氓,鼓吹愚民政策。同时,他也是以最残暴的方式镇压人民,来维护封建的统治政权。如“连坐”法是相当残酷的,它加深了人民的痛苦,因而怨声四起。许多史书也都说,商鞅变法对人民没有什么好处,刑法越来越多,人民敢怒不敢言。
  但是,评价一位历史人物主要是看他在历史上的贡献。商鞅变法之后,使秦国富强起来,并为一百多年以后秦始皇统一中国打下了基础,为确立和巩固封建制度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因此,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评价商鞅的历史功绩,不应以个人品德上的残苛来贬低他在历史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