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运动期间,梅思平作为一个爱国青年积极参与,他也是震惊中外的火烧赵家楼事件的参与者之一。但让谁也没想到的是,这个当年高举爱国旗帜的青年在抗战时期竟然成了第一号大汉奸,就连自己的女儿都看不起他。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1919年5月4日下午,北京三所高校的3000多名学生代表冲破军警阻挠,云集天安门,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最早到达天安门。他们打出“誓死力争,还我青岛”、“收回山东权利”、“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废除二十一条”、“抵制日货”、“宁肯玉碎,勿为瓦全”、“外争主权,内除国贼”等口号,并且要求惩办交通总长曹汝霖、币制局总裁陆宗舆、驻日公使章宗祥。
总统徐世昌下令逮捕学生,这引起了全国民众的反对,最终北洋政府释放了被捕学生,曹、陆、章相继被免职,总统徐世昌提出辞职。1922年,中国基本上收回了在山东的主权。
在这场轰轰烈烈的运动时,北京大学政治系学生梅思平跟着游行队伍高喊着“外争国权,内惩国贼”的口号闯入曹汝霖宅邸,学生们在痛打了章宗祥之后,放火烧了曹宅,有资料称梅思平在火烧赵家楼事件中冲在前面、放了第一把火(也有资料称放第一把火的是匡互生,此人后来一直从事教育方面的工作,患癌早逝)。
梅思平(1896-1946),浙江永嘉人,在五四运动之后,梅思平从北京大学毕业,任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辑,后任中央大学、中央政治学校教授,任江宁实验县县长时是因中央政治学校政治系主任身份充任的。
1928年至1931年间,《新生命》杂志引发了中国社会史论战。当时,陶希圣发表了《中国社会到底是甚么社会》的论文,梅思平紧随其后,以《中国社会变迁的概略》提出了不同的论点并每每与陶希圣论争。周佛海曾说,中国社会探究是《新生命》的特色,“这种研究在第一年中可以说是中国社会论争的急先锋。”在这场论战中,梅思平则是主要力量之一,那时的他也就是三十来岁,可谓是风华正茂。
梅思平还是个好编辑,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大型现代丛书《万有文库》中的《中国革命史》一书,就是由梅思平编辑,蔡元培校对的。
抗战爆发后,梅思平成为了一个铁杆汉奸,历任汪伪政府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组织部部长、工商部部长、实业部部长、浙江省省长、内政部部长等要职。当时中国大地上的汉奸伪军数百万,能在汪伪政府任高官的却只有那么几十个人,所以这能做“大汉奸”也是得有几分真本事和影响力的,而梅思平恰恰就是这么一个人。
1938年与高宗武潜入上海与日本代表商讨汪精卫投敌叛国的具体条件和办法。梅思平又随高宗武在上海“重光堂”与日方达成协议并签订了《日华协议记录》和《日华协议记录谅解事项》。双方协议规定:一、中日缔结防共协定,中国承认日军防共驻扎;二、中国承认满洲国;三、日本侨民有在中国居住、营业的自由;四、中日经济合作,特别是利用、开发华北资源,承认日本有优先权;五、协议以外的日军,于两国和平恢复后,开始撤退,两年内撤完。会谈还安排了汪精卫脱离重庆国民政府的具体办法。对于成立汪精卫伪政权梅思平的心理也很矛盾,他说:“这件事也实在犯难,搞好了呢,当然对国家有益。搞不好呢,汪先生三十多年来的光荣历史只怕让人一笔勾销。”
对于梅思平做汉奸的事情,连他那当时才十多岁的幼女都深以为耻,1939年12月15日,《浙瓯日报》于显著位置刊载梅思平13岁的女儿梅爱文的署名文章《我不愿做汉奸的女儿,我要打倒我的爸爸》。文章写道:“我的年纪虽小,对于在艰苦战斗中的祖国,我是怀着最热情的爱的。而对我那做了汉奸的父亲,我却怀下了切齿的仇恨。今天我要公开宣布同梅思平脱离父女的关系,我要公开宣布我父亲梅逆思平的汉奸罪状,我要打倒我的爸爸。”
之后,《浙瓯日报》又连续3天刊出梅思平的继母梅王氏,率同他的两个异母妹妹鹤邻、鹤春与之脱离一切关系的《启事》,称其“附逆作贼,害国辱祖。”
1940年3月,汪精卫在南京组建伪国民政府,梅思平任汪伪中央组织部长、实业部长、内务部长、浙江省省长等职,地位仅次于周佛海。
1942年12月20日,汪精卫,周佛海,梅思平一行抵达东京,受到了日本首相东条英机等的欢迎。
1945年抗战胜利后,梅思平被捕,1946年5月3日上午, 首都高等法院在朝天宫大成殿开庭审理此案。这天, 朝天宫人潮如海, 因无旁听证而站于广场上的人就达3000 人。
九点正, 审判长赵探宣布公审开始,4名法警押着50岁的梅思平到庭。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押上法庭, 站在被告席上不停地向四周张望。审讯一开始, 他突然高声喊叫: “我抗议! 我抗议!”同时指出法警在提审时用绳索捆绑他为非法。
梅思平公然宣称“ 和运是我自始至终主张的气“ 我个人意见与汪精卫相同, 自愿负责” , “ 我是和运最初参加人之一” 。
在法庭辩论中, 当检察官指控他多次与敌人私议“ 和平” 、参加伪中央政治局会议、筹组伪国民政府、订立卖国密约、发行伪币, 并在1942年提供给日军军粮15万3 千多石时, 梅对此进行了百般抵赖, 声称与今井武夫密商是奉国民党副总裁汪精卫之命, 商谈的“中日和平五条件完全为商宗武之工作” , 不能承担责任。他还狡辩: “ 和平运动是为了饵敌、欺敌, 起到掩护抗战之妙用,具有极大之缓兵作用。”梅成了宣传汉奸卖国有功的铁杆汉奸。
1945年5月9日上午法官拿出“《民国35年度特字第1号首都高等法院刑事裁定书》宣布判决主文:“梅思平共同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所需生活费外没收。
9月14日凌晨,当梅思平还在老虎桥监狱睡梦中的时候,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官接到死刑执行令。7点不到,梅思平从监狱提出,带到临时刑场。随后法警押着梅思平走向监狱后面的小院子,当他向东北角走去还没走到墙根的时候,法警的枪便响了,梅思平应声而倒。
从五四运动时参与火烧赵家楼的热血青年到抗战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枪毙的第一个大汉奸,梅思平彻底走完了他的人生轨迹。
梅思平临刑前留有三封遗书,一封给蒋介石,一封给司法行政部谢冠生部长、洪谢雨次长,还有一封分别给其家属。他写给子女的遗书是“努力读书,忠贞报国”八个字。数十年后,有记者采访梅爱文,老人说:“那是特殊的时期,想法也很单纯。爱国第一,亲情第二,我的父亲做了对不起民族的事情,父女感情也就无从谈起。”
而在五四运动中,被一把火烧了家宅的“卖国贼”曹汝霖,在抗战时期却拒绝为日伪服务,称要用“晚节挽回前誉之失”。抗战时期,曹汝霖不愿意与日本人合作,拒绝担任伪政府总理大臣一职。后来,汉奸王克敏为拉拢他,给他挂上“最高顾问”虚衔,王揖唐出任伪华北政委会“委员长”时,又把曹挂上一个“咨询委员”的空衔;但曹汝霖从不到职视事,也从不参与汉奸卖国活动。
北平沦陷前后,日本人特别注意拉拢北洋时期的高官显宦,如段祺瑞、吴佩孚、袁世凯之子袁克定、靳云鹏等,但这些人都拒绝了。特别是吴佩孚,还因此被日本特务毒死。靳云鹏的例子与曹汝霖相似,靳是北洋时期国务总理,日寇多次拉拢,靳不为所动。后来,华北伪政权也给他挂上了“顾问”空衔,但靳也从不到职,后曹汝霖怕于己不利,才接受了新民印书馆董事长、“中日恳谈会”会长等职,但并无实权。
在日伪时期,曹也利用与日本人的关系,办过一些对老百姓有利的事情。如曹在天津读书的小儿子曹朴(字君实),后去日本留学,归国后曾任张学良的副官。“九·一八”后随张学良至北平,后任天津市警察分局局长。“七·七”后,日寇袭津,在新车站用机枪扫射难民,曹朴转请父亲阻止日寇暴行,曹即出面给日军打电话说:“新车站住的都是难民,不是军人,并无敌对行动,为何要开枪射击这些无辜的老百姓?”日寇这才停止扫射,后由曹朴联系商会,在河北公园设收容所、粥厂,将难民陆续送走。以今天的审查眼光来看,曹汝霖在沦陷期间,或多或少尽量减少日伪对老百姓的残害,这恐怕也是应该是予以肯定的。
日伪组织还曾打算让曹汝霖出任粮食局伪职,他多少吸取了以前的一些教训,曾说:“日本人吃粮食不受限制,单管中国人,我怎么管,这不是找骂吗?”当时北平的老百姓多吃杂和面,一次,曹把用杂和面蒸的窝头带到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对王克敏说:“这样的粮食怎么能让老百姓下咽。”王克敏听后拿起窝头就咬了一口,说:“这怎么不能吃!”日军特务机关长喜多诚一对曹的不合作十分不满,曾指斥曹:“为什么我们‘皇军’来了,你不出头帮忙,你究竟做什么打算?”
1966年8月4日,曹汝霖逝世于美国底特律,终年89岁。
陆宗舆1940年出任汪伪政府行政院顾问,1941年病死于北平。章宗祥1942年3月与曹汝霖任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询委员”,这本身是个虚衔,但他不久又兼日军控制下的电力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