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比较,我们姑以宋、明、清三朝为例。宋朝“第一贪”当推权相秦桧,明朝“第一贪”当推要算权阉刘瑾,清朝“第一贪”则是领班军机大臣和珅和大人了。宋代由宰相执掌行政大权;明代废除了宰相制,朝中实权常为太监所掌握;清代的权力中枢则转移到作为皇帝机要秘书处的军机处。宋明清的首贪分别为“大权相”“大权阉”与“皇帝宠臣”,也正好印证了清代史学家赵翼的一个论断:“贿随权集”。哪里存在着不受限制的最大权力,那里就会发生最严重的权力腐败。
好了,现在就来计算这三只“大老虎”各自贪了多少钱。
贪官之一、秦桧的财产:176亿
秦桧职务:南宋宰相财产:“贪墨无厌”,“其家富于左藏数倍”。以购买力折算成人民币:176亿元左右
元人修《宋史》,称秦桧“开门受赂,富敌于国”,但对秦相爷到底拥有多少财富,却语焉不详。南宋史学家李心传倒是在他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提供了一个数字:秦桧“贪墨无厌”,“其家富于左藏数倍”。数字尽管含糊,但毕竟给了我们一个参照系。左藏,即左藏库,宋朝的国库。那么宋代左藏库的财富到底有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