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咸平之治时期,宋真宗在政治、文化等方面有哪些作为?的相关内容:咸平之治,是指北宋宋真宗赵恒在咸平(998年-1003年)年间出现的治世。下面论剑历史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政治反腐倡廉廉政理念告诫百官宋真宗在位得益于他卓有成效的反腐倡廉的举措。首先
咸平之治,是指北宋宋真宗赵恒在咸平(998年-1003年)年间出现的治世。下面论剑历史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政治
反腐倡廉
廉政理念告诫百官
宋真宗在位得益于他卓有成效的反腐倡廉的举措。
首先,宋真宗有一个传诸后世的良好的廉政理念。他颁布了告诫百官的《文武七条》:
1.清心,要平心待物,不为自己的喜怒爱憎而左右政事;
2.奉公,要公平正直,自身廉洁;
3.修德,要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势压人;
4.务实,不要贪图虚名;
5.明察,要勤于体察民情,不要苛税和刑罚不公正;
6.勤课,要勤于政事和农桑之务;
7.革弊,要努力革除各种弊端。
这《文武七条》均是廉政之举,是宋真宗苦心孤诣的安排,也是百姓们的热切期望。在宋真宗看来,“清心”、“修德”就是廉政的源头,就能实现“德治”。“德治”就是以道德教育,启迪官吏的道德良知,使之不去越轨,但它必须与“法治”相结合:以法律约束,令其奉公守法,不敢贪污。为达到《文武七条》之“奉公”(廉洁奉公)宗旨,宋真宗倡廉工作的一大重点是加强监察官员自身的廉政建设。
官员选拔任用制度
宋朝有一整套严谨有效的官员选拔任用制度。宋代严明赏罚,官员有试用期,试用官员转正要有若干名正式官员保举,按规定,官员不得保举曾犯有贪污罪的官员转正。宋朝允许在职官员参加科举考试,考中者可提前转正或越级提拔,但曾犯有贪污罪者不许参加科举考试。又规定,凡重要职务和接触钱财的职务,一律不允许曾犯贪污罪者担任。宋朝官员通常定期升级,但曾犯贪污罪的官员升迁则举步维艰。一个官员若犯贪污罪,其上司、曾荐举过他的官员都要受到处罚。这使得上司很注意防范下属犯贪污罪,荐举者很关心被荐举者的德行,这样,只有才德兼备者才能被选拔进入官员队伍,自然而然,官员的贪污行为也就相应减少。
同时,宋代吏部还建立了官员档案,凡犯贪污罪者都记录在案。宋代还规定,这些犯罪者,每次晋级或调动职务时,都要向吏部主动申报自己曾犯过贪污罪,并规定,此类官员不得随意更改姓名。这样的规定,动员了上上下下各方面的监督力量,杜绝了贪污腐败者上升的空间,并将他们置于严密的监管体系中,避免了他们再次搞腐败的可能。
渎职惩处制度
宋朝建立了一套监察官员的渎职惩处制度、选拔的标准和职务回避制度。宋朝对具有纪委职责的监察官员有着严格的规定,甚至监察官违反出巡制度都要受到处罚。还特别规定了监察官失察、自身贪暴受惩处的制度。对于失察的监察官,宋真宗实行严厉的处罚。还特别规定了监察官失察、自身贪暴受惩处的制度。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九月,宋真宗“诏诸路官吏蠹政害民,转运使、提点刑狱官不举察者坐之”。史载王曙为河北转运使,“坐部吏受赇,降知寿州” ;张观任解州通判,因“盐池吏以赃败,坐失举劾降监河中府税” ;河北路走马承受使臣悉代之,“坐不察边肃贪纵故也” 。
据有关史籍的记载,宋朝监察官员台官(御史)的选拔,有严格的标准:首先要“鲠亮敢言”,廉洁无私,纠弹不避权贵;其次要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从政的实践经验。宋朝规定,台官“于太常博士以上,中行员外郎以下举充”。强调荐举具有基层实践经验的官员充当御史;三是实行官亲回避制度。凡宰执所荐之人,以及宰执子弟,亲戚和属官,一概不得充任台官。宰执不得荐举御史,宰执所荐之人不得为御史,以及与宰执有亲嫌、同乡关系或为其属官者也不得任御史。因为宰相奏举御史,御史必然与宰相结党营私,把朝政搞得乌烟瘴气。这正是宋朝三令五申不准宰执奏举御史的原因所在。
因为这些廉政举措,所以宋真宗和他的后来者们创造了一个政治清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双丰收的宋王朝。
虚怀纳谏
宋真宗即位后,提拔了李沆、吕蒙正、夏侯峤、杨砺等人担任宰相和执政大臣,保留了张齐贤、吕端等。这些人大多能够做到忠于职守,使得此时期政治较为清明。
宋真宗能较能听取各方意见。他在即位后就通过御史台向转达他的意思,要京师内文武百官凡是他施政有误、看到利病、对军事有好的建议,都可以直接向皇帝递奏折。如张齐贤在咸平元年(998年)完成了“编敕”的编撰工作,成为正式法律《刑统》之外的重要补充。提出了职田,废除了江南前面几朝苛捐杂税的建议。重用寇准,使其在澶渊之盟时能够力挽狂澜。
在咸平元年咸平元年(998年)四月,他下令各路转运使轮流到京师向他述职,讲述所在地情况。咸平二年(999年),遇到大旱,要求“直言极谏”,他会给予提出好意见的人赏赐。也是这一年,他对身边大臣说他每天看奏章近百份,很有收获,他要大臣们也要看,并且把其中有益的方案挑出来。此后,他也多次下诏征求“直言”,所以这段时间上书言事特别多。
谨慎用法
宋真宗本人很厌恶严刑峻法,主讲谨慎用刑。又下诏废除了断截手足、钩背烙身等刑罚,禁止使用法外刑法,也严厉批评军中对逃兵施以的烙伤手腕、敲碎胫骨等做法。同时对私铸铜钱、私造管制武器等重罪都减轻处罚。对待嫌疑犯上,宋真宗不允许使用酷刑、搞刑讯逼供。在景德四年(1007年),有个叫潘义方县尉对嫌疑犯朱凝严刑拷打,并用牛皮套头,勒令招供。朱凝受不住作了假证,后来经查明,宋真宗撤了潘义方的职,并向全国通报此事,严令不许严刑逼供。
同时在京设立纠察刑狱司,地方设立提点刑狱司,负责对各种刑事审判、刑罚、监狱进行监察。凡是判处徒刑之上的罪都必须要向此机构通报,这个机构有查询复审的权利。如果初审官员处理不当,此机构有权向朝廷提出,并对该官员提出弹劾。如电视剧《包青天》那种审理案件方式在宋代是不可能存在的。
宋真宗经常跑去主持各种审决在押囚犯,特别是几乎每年夏天都搞一次“虑囚”,处理一些长期关押的囚犯,免得他们在监狱待时间过长受苦。另外他的亲自下问审理一些重大贪腐案件,如齐化基案、孙朴案等。
官员考核
宋真宗时所制定的专门用于专核监督官吏的《州县三课》,也是将“公勤廉干”列为首条。,“公勤廉干惠及民者为上,干事而无廉誉、清白而无治身者为次,畏懦贪猥为下。”宋初,内外官任满一年,为一考,三考为一任。特别对法司之官,既有明确的转官年限,也有严格的考课与回避制度。
宋代官员有试用期,试用员转正要有若干名正式官员保举,按规定,不得保举曾犯有贪污罪的官员转正。宋朝允许在职官员参加科举考试,考中者可提前转正或越级提拔,但曾犯有贪污罪者不许参加科举考试。又规定,凡重要职务和接触钱财的职务,一律不允许曾犯贪污罪者担任。宋朝官员通常定期定级,但曾犯贪污罪的官员升迁则举步维艰。
一个官员犯贪污罪,其上司、曾荐举过他的官员都要受到处罚。这使得上司很注意防范下属犯贪污罪,荐举者很关心被荐举者的德行,这就使官员贪污受到牵制。宋代吏部设有官员档案,凡犯贪污罪者都记录在案。宋代还规定,这些犯罪者,每次晋级或调动职务时,都要向吏部主动申报自己曾犯过贪污罪,并规定,此类官员不得随意更改姓名。
制式改革
岁末年节时,皇帝赐臣僚宴饮,既是增进君臣关系的需要,又是播撒皇恩的大好时机。历朝皇帝都有此举措,宋真宗也不例外。他即位不久,就“赐近臣岁节宴于宰相吕端第,自是遂以为例。”另外,有资格参加节序赐宴官员的范围较前期大为扩大,如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二月,“旧制,节序赐宴,惟皇族、近列、诸帅、内职。三月甲子,始诏自今上巳、重阳,三司副使、判官及馆职事官并别置会。其后,知杂御史、三院御史、法官、开封府判官亦预焉” [16] 。即从原来的内朝高官扩大到外朝一般官员。同时,节日时还馈送朝臣节物,并客省赍签赐羊、酒、米、面;立春赐春盘。寒食神(食炎)、饧粥。端午粽子,伏日蜜沙冰,重阳糕,并有酒。三伏日,又五日一赐冰。享受馈送节物的官职之广,几乎包括文武百官;节日之多,几乎全部囊括。
宋真宗“诏自今伏日并休务”,增加了官员伏日的休务假,对官员节日之外的事假也较以前灵活,将祭奠亡亲的私忌假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官员,私忌日给假一天,并新创了饯行假。一些节假,不仅只施行于官员,那些为官府服役的工匠也可享受,比如给在福建险恶山路上运送官物的军士以旬假和节假。
从现有史料记载来看,宋真宗时期官员约一万余人。此外,还有数十万在各级官署中服役的胥吏,以及各级武职人员及其家属。其中,文武官员每年可休传统节假,还有新设假日。宋朝是中国封建社会工商业最发达的朝代,也是人民生活水准最高、官吏的俸禄最高的朝代,是市民阶层最强大、最富裕的时期。
军事
宋朝与北方的辽朝之间已有多次较量,双方大体旗鼓相当,互有胜负。不过,从总体看来,大宋有由主动进攻转向被动防御的趋势。不同于历史上同样那些大一统的王朝,北宋的北边没有那道万里长城可以依赖,也没有产马地建立大规模骑兵部队,而且由于幽云十六州(今北京、天津、山西北部、河北北部一带)没能收复,战略要地尽失。中原北部就是一马平川,无险可守,辽骑兵随时可以南下饮马黄河。
宋真宗对于边事十分谨慎,史称“凡边事,必手诏诘难至十数反。”
经济
尽管北宋的面积、人口、资源都比唐朝差得多,但北宋经济繁荣,边贸红火,尤善商贾,贡赋通达,税收富足,这些是唐朝无法比拟的。遇到风调雨顺的好年景时,收入是唐朝的七倍;即便灾害频仍,岁入也是大唐的三倍左右。那时,宋朝富甲天下,经济总量占世界的80%,其一年的铸钱量最高可达五百万贯。北宋时期官员赃罪(贪污)的现象却减少了,尤其与相距较近的唐朝、明朝相比,更是稀少。
宋朝的国家财政收入在宋真宗病逝前一年,即天禧五年(1021年),其总额已达15000万。
减免赋役
咸平元年(998年),时任度支判官毋宾古向王钦若提到:“自五代以来,各地拖欠赋税数量很多,百姓无力缴纳,但是官员经常去催收,可是因为账上挂着,基层当官的就年年下去催要,并且借机勒索,这都成了一大社会问题。我上奏圣上免去这些赋税”。 王钦若听了后,立即安排手下人,将这一方面的有关数字统计清楚,并且抢先一步,向宋真宗递上了毋宾古打算递的这么一份报告。宋真宗看了报告说:“先帝怎么没想到这么做呢?”王钦若回答:“先帝当然知道这么做,只是留给陛下用来收天下人之心罢了”。宋真宗听后觉得很有道理,立即下令实施。
咸平元年(998年)四月十六日宋真宗下令,凡是远年拖欠的田赋一律免掉,因为欠钱被抓进监狱的一律释放。三年后,让各地认真核查落实,最后统计结果,共免除各处各地赋税一千余万贯石匹两等,宋真宗还亲自审问因欠钱入狱的人,一连审了七天,又释放了2600多人。免除债务达260万。 并让有关部门重新审问有关拖欠政府钱物档案,凡有冤屈的重新处理。老百姓纷纷称赞宋真宗,这一来,他对王钦若的印象就更好了。 后宋真宗多次下诏要求免除或减免各地赋税,用以赈灾和其他用途。如咸平四年(1001年)闰月十八日,河北发生饥荒,减免赋役,并发粮食以赈灾。另外下令减少服徭役的人数,根据咸平四年统计,此次共减少195,802人。恢复死刑复核,释放大批宫女等。
除此之外,宋真宗还办了不少实事。如四川地区贴钱贬值,他得知后,立即下令调高折算比率。同时减少了大量服杂役的人,连他自己家族里所用的丝织品也进行了削减。
重视农业
宋真宗本人对农业十分重视。在景德三年(1006年)下诏要求各级地方长官官衔上一律加上“劝农使”或者“劝农”等字,鼓励农民努力务农。又在景德二年作《景德农田敕》这部农业法规,以此规范农业生产和流通中的各种事项,并在后面很长时间内一直沿用。同时,大量印刷各种农业书籍分发给各地方官,让他们认识农事,并大力在推广高产作物占城稻。亩产量从唐代的2石(158640克)提升到北宋初的3石(227800克),至南宋更是高达5、6石(379800克-455760克)。垦田数目提升到524,758,432宋亩,突破唐代5亿亩的最高值。
在大中祥符六年(1013年),宋真宗下诏废除农具税。并且在东封西祀时,宋真宗也坚持不征调农民服徭役而用军兵,也要求随行人员不得践踏庄稼。
除此之外,宋真宗十分讨厌浪费粮食,多次下诏禁止丢弃粮食,并威胁“违者治罪”。
平抑粮价
宋真宗下令在全国推广“常平仓”制度,常平仓起源战国李悝平籴法,有储量备荒和稳定物价的功能,宋真宗时政府规定:每年夏天由地方政府依照本地人口垫资购粮,以每户一石计,设仓储存,一旦遇到粮食价格上涨就减价卖给平民,达到平抑粮价的效果。另外设有专人管理,出陈如新,防止粮食腐烂。
常平仓制度对于灾年帮助平民渡过难关,稳定社会起到重要作用。
增加征榷
宋真宗政府对所征收各种禁榷和商税作了严密的规定,每个商业税征收点(税场)都立了一个原始的定额称为“祖额”,一个按实收数确立的定额称为“近期”。每届和每年都会对比,以此来奖惩官员。宋真宗时期规定所带的是商业税收入的大幅度增加,如酒类税在至道三年(997年)仅有121万贯,但到了天禧三年暴涨至901万贯,增加6培有余。同时政府规定各地应向中央缴纳那种物资的数额,使中央财政有了保障。
但遇到灾变时规定执行不是很严格并会有修正,在大中祥符六年(1013年)、七年时候遇到蝗灾。真宗下令成立详定茶法所,修订税法,否决三说、四说法,并作出弛禁通商的重大决策。
耕种技术
在宋朝的北边有一个比宋建国还早的辽朝。在宋真宗上任前,两国之间已有多次较量。给人的感觉是双方大体旗鼓相当,互有胜负。不过,总体看来,宋朝逐渐由主动进攻转向被动防御。 [25] 与历史上其他那些大一统王朝不同,北宋的北边没有万里长城作为防御北方游牧民族政权的屏障,由于幽云十六州(今北京、天津、陕西、河北北部一带)自五代石敬瑭割让契丹以来经后汉、后周直至北宋均未能收复,这就使得中原北部就是一马平川,无险可守,辽朝的骑兵随时可以南下饮马黄河。
唐末五代时中原就已经丧失产马地,无法建立大规模骑兵部队,为了抵御辽国骑兵,宋真宗大量地采用了宋太宗时的办法:多开沟渠,多种水田,称为“塘泊”,使其深不可舟行,浅不可徒涉,形成有河网、沟壕、水田、淀泊组成的“水长城”。
咸平四年(1001年),还在今徐水周边,引鲍河水以“隔限敌骑”。景德元年(1004年),又以定州为中心,开挖连接唐河、沙河、界河的运河,有效地限制了敌方骑兵。除了开河渠外,还大力推广一种“方田”,就是在田地内开挖方格式的水渠网。有的水渠达五尺宽,七尺深。赵恒在开挖河渠的同时,还大置屯田,积粮备战,并启用老将曹彬威慑武将。他还亲自选拔精兵强将,对火兵器也给予了重视。宋军人数从太祖末期的66万人(作战部队35万人),增加到宋真宗在位末年的91万人(作战部队43万人),大部分都是这一时期增加的。
咸平四年(1001年)9月,宋真宗外出“观稼”。沿途百姓看到他的仪仗后,竟自发地欢呼“万岁”。宋真宗在统治前期就这样树立了自己的“仁义天子”形象。总而言之,宋真宗在即位之初,广开言路,勤政治国,较清明的政治和日趋繁荣的经济,使北宋社会出现了“咸平之治”的小康局面。
文化
自创节日
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宋真宗下诏规定以正月初三(天书初降日)为天庆节,休假五日,不扫地、不乞火,不汲水,与岁朝相同。这一天建醮集会,真宗赐宴并馈送朝臣节物;第二年,即1009年,又下诏全国各地设置天庆观,以便于天庆节的建醮集会,还令人修《天庆道场斋醮仪式》一书,颁发全国各地。于是一千年前的正月初三,大宋官员幸福地过上了“天庆节”,而这种幸福竟纷至沓来:1009年五月,“诏兖州长吏以天书降泰山日诣天贶殿建道场设醮,以其日为天贶节,令诸州皆设醮。”天贶节的庆祝活动已开,随之大中祥符四年正式规定“以六月六日天书再降为天贶节”;大中祥符五年闰十月,又新设了两个节日—先天节和降圣节。
皇帝新创节日,并不始于宋真宗,而是在中唐以后。但就皇帝新创节日之多、调动参与节日活动的官员范围之广、并使之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一件大事的,则起于宋真宗时期。宋真宗新设的五节中,均规定不得用刑,禁行死刑,到大中祥符五年又明确规定了节日禁行死刑的天数:天庆节七日,天贶节一日。后又对大辟罪在节日期间的行刑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在前面禁刑七日的基础上延长为:天庆节、先天节、降圣节、承天节,前七日后三日,天贶节、天祺节仍一日。这对宋代死刑执行制度的完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对老百姓来说,是件大好事。
真宗把国家政治生活中大事的日子新设为节日,并制定详细的活动内容,还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划拨大量经费以保证节日活动的开展,这对官员休假制度等都起过重要的作用,而且对后世乃至当代官方节日的建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现代的休假还是拜真宗之所赐)。 宋真宗封禅及增设节日,以及他对传统节日的重视,不能一以个“愚民政策”或“劳民伤财”就否定了,它在有着文化和政治意义的同时,客观地推动了消费,增加了社会消费时间,促进了商业经济的繁荣。
重视文教
1009年十一月,宋真宗作了一篇文章,脍炙人口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就是出自他的名篇《励学篇》。
河南虞城富人曹诚在商丘建学舍150间,聚书1500余卷,“博延众生,讲习甚盛”,宋真宗赐名“应天府书院”,为中国四大书院之一。
重视儒家
宋真宗追封孔子弟子颜回等十人公爵,曾参等62人侯爵,封先儒左丘明等19人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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