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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府在古代是什么地位
- 法国大革命是颁布了什么法案
- 中世纪的等级制度
- 侯是什么官
候不是官位,是爵位。
侯是中国古代爵位名,侯爵为“超品”,即为超过一品之意。只授与皇亲国戚与极少数功臣。一些邻近国家受中国影响也以此为爵位名。欧洲中世纪以后,在中文里也用“侯爵”来翻译欧洲贵族爵位中相应等级的称号(例如法国Marquis、英国Marquess、德国Markgraf等)。
自中国先秦时代开始,已有君主赐封侯爵,是周朝封建五等爵的第二等。周朝诸侯国中侯爵国有鲁国、齐国、陈国等。
秦朝、汉代使用的二十等爵制度内,侯爵作为非宗室人员可封的最高爵位,分成两等,即列侯(彻侯)、关内侯。列侯(彻侯)以一县为食邑,并得以自置吏于封地;关内侯有食邑、封户,只能衣租食税。
王府最大,其次是公府和侯府 按照古代的规定,爵位越高府地越大 从大到小排列:亲王,郡王,公爵、侯爷、伯爵 说明,古代除了官职还有爵位,爵位的排行就是王、公、候、伯...
法国大革命是颁布了什么法案法国大革命是颁布了《人权宣言》法案。
法国大革命,也称为1789年革命 ,是 1787 年至 1799 年间震撼法国的革命运动,这场革命终结了法国旧的制度。
法国大革命中颁布的纲领性文件是《人权宣言》,宣称人们生来自由,权利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法国大革命,法国特定历史时期,是1789年在法国爆发的革命,统治法国多个世纪的君主制在三年内土崩瓦解。法国在这段时期经历着一个史诗式的转变:过往的贵族和宗教特权不断受到自由主义政治组织及上街抗议的民众的冲击,旧的观念逐渐被全新的天赋人权、三权分立等的民主思想所取代。对法国大革命结束的时间,世界史学界看法众多,难成共识。在中国,以热月政变作为大革命结束标志比较普遍,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和教参也采用了此观点。
1794年7月27日,热月政变推翻了雅各宾派的统治,宣告了法国大革命中市民革命的结束。1830年7月巴黎人民发动七月革命,建立了以路易·菲利浦为首的七月王朝,至此法国大革命才彻底结束。在政变中建立了以热月党人为代表的政权。法国历史进入维护大革命成果时期。
法国大革命中于1789年8月26日颁布颁布了一部法案《人权宣言》(即《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宣称人们生来自由,权利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人权宣言》(即《人权和公民权宣言》,1789年8月26日颁布)是在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宣告了人权、法治、自由、分权、平等、和保护私有财产等基本原则。《人权宣言》揭示了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原则,否定了封建等级制度,体现了摧毁封建君主专制的要求,成为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思想武器,它实际上宣告了旧封建王权灭亡和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诞生。
颁布了《人权宣言》,这个是以文件的形式宣布了革命的目的和成果,类似美国《独立宣言》的作用。
此外。《法国民法典》是法国大革命成果的集中体现,拿破仑颁布的,完美的继承了革命的精神,彻底巩固了革命的成果。
中世纪的等级制度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欧洲大陆贵族来历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就像莱茵—巴拉定选侯自己是行宫伯爵但还是皇帝的骥厩总管.勃兰登堡侯爵还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样,他们的官衔也成了采邑只是拥有的人太少而没能成为爵号而已).所以很多拥有领地但没有官衔的贵族,就以领地为头衔.中间加中缀词.翻译过来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门包括日后君临半个欧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这些没封号的家族里的.
首先9~13世纪的法国非常的分散。当时法兰克王国(就是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卢森堡等等的前身)刚刚崩溃。哪个时候基本上王室对地方根本没有办法掌控。各个城镇甚至庄园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系统。教会的力量也很强大。总之,国王的权利分散于各个领地的领主。在领地内,领主决定一切(毕竟还是农奴)。有些商业发达的城市依靠强大的资金力量。挤压了贵族成为了自由市。各个领主之间甚至领主和王室的战争不断。依照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勋爵(后加)的爵位制度。
然后到了13~16世纪。这段期间内,国家外部环境开始好转。战争的次数减少了(但规模变大)。王国开始对内部进行统治加强。但其实有换汤不换药之嫌。只是把过去松散的机制稍微制度化了。巴黎也设立了最高法院。全国行政开始统一。法律统一成了罗马法。并开始制度化。教会也由于前期的频繁征战,大量兼并土地。进而得到了对一部分地区的治理权。
在16~18世纪。法国才真正确立君主专制制度(哭泣啊~~~~~~)。王权有了法律保障。规定了国王享有法国的所有权力。终于划分了行省(继续哭)。省长由王室任命。但地方势力仍然存在。但是之后就要大革命啦。
总之。中世纪的法国的官阶制度主要是一种封君和陪臣的制度。大体上是:法兰西国王形式是宗主,但实际上也属于第一等级封建主,第二等级是由最高等级封建主封给土地的较小贵族,有男爵,从伯爵,子爵等。第三等级是由第一,第二等级封建主封给土地的贵族,是封建武装的组成人员,就是骑士。各等级封建主之间,对上一级来说是陪臣,对下一级来说则是封君,建立封君与陪臣的关系需举行隆重的“册封式”。封君与陪臣之间互有权利义务。陪臣对封君的义务主要有:应封君的征召亲自率领骑士到指定地点,听候封君调遣;应封君的要求参加其法庭的调查,审讯和执行判决等诉讼过程;在任何问题上同封君保护一致意见等。陪臣违反这些义务,将终身丧失采邑(就是指领地)。封君对陪臣的义务主要有:非仍法庭判决,不得分割陪臣的人身和采邑,保护陪臣免受其他封建主的侵犯等。等级制是封建主之间互相协作,维护封建制度的重要工具。封建割据时期,大贵族在自己领地上拥有独立统治权,因而在封君与陪臣的关系上国王不得不承认“我的陪臣的陪臣不是我的陪臣”的原则。进入等级代表君主制时期之后,所有贵族都从属国王,实行的原则变为“我的陪臣的陪臣也是我的陪臣”了。
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欧洲的等级制度,使得各封建主之间以主臣关系依次隶从,构成一座封建等级金字塔。塔的最底层是农奴,大大小小封建主占有土地,形成封建庄园,封建庄园遍布西欧。
公、侯、伯、子、男
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
英国的封号授予分成七级,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两大部分。而除了英国王室以外,贵族分为五等;因为中国周朝的诸侯亦分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对应翻译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与男爵;另外还有两种封号:准男爵(Baronet)与骑士(Knight),他们属於平民,而非贵族
侯是什么官侯是爵位,古代皇帝以下是王,王以下是公、侯、伯、子、男五等的爵位。爷是尊称,所以侯爷向来都不是官职,而是对侯爵的敬称,爵位制度是贯穿中国历史各个朝代的。 古代王爷大还是侯爷大: 王爷比侯爷大。
侯不是官位,是爵位。
侯是中国古代爵位名,侯爵为“超品”,即为超过一品之意。只授与皇亲国戚与极少数功臣。一些邻近国家受中国影响也以此为爵位名。欧洲中世纪以后,在中文里也用“侯爵”来翻译欧洲贵族爵位中相应等级的称号(例如法国Marquis、英国Marquess、德国Markgraf等)。
自中国先秦时代开始,已有君主赐封侯爵,是周朝封建五等爵的第二等。周朝诸侯国中侯爵国有鲁国、齐国、陈国等。
秦朝、汉代使用的二十等爵制度内,侯爵作为非宗室人员可封的最高爵位,分成两等,即列侯(彻侯)、关内侯。列侯(彻侯)以一县为食邑,并得以自置吏于封地;关内侯有食邑、封户,只能衣租食税。
唐朝、宋朝有县侯;明朝有侯爵;清朝有侯爵,分三等。
汉朝爵位制度:
西汉,沿用秦二十等爵,另增设王爵。初,王爵有功臣得之者,高祖时诛伐殆尽。此后,王爵仅皇族可得。
早期的诸侯王国大者列郡数十,小的也有数郡,皆由诸侯王自治其国,汉廷仅为之置太傅而已,其余丞相、内史、中尉、御史大夫之类皆王自置。经过七国之乱和汉武帝下推恩令、汉成帝绥和元年改制,诸王仅得食本国租税,不得预国政。
尽废内史、御史大夫、郎中令、廷尉、宗正、太仆等与汉朝设置相同的官称,改丞相为相,治事如郡太守,令中尉治事如郡都尉。
自此,王国与列郡无异。东汉王国制度与西汉后期一致,国与郡等,唯改太守为相、都尉为中尉,另置傅领王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