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有多次采用皇位继承制度不传儿子而传孙子的情况。这种现象在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中比较常见,其主要原因是因为传统的思想观念和制度规定认为男性比女性更适合继承家业和家族血脉。
其中最著名的一个例子就是明朝的嘉靖皇帝。他的父亲明武宗朱厚照去世时,只留下了一个女儿,没有留下儿子。因此,嘉靖皇帝成为了他的继承人。但是,嘉靖皇帝本人也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儿子。因此,他选择了自己的孙子朱载坖作为他的继承人,即后来的万历皇帝。
除了嘉靖皇帝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皇帝也采用了这种继承制度。例如,宋朝的徽宗皇帝也是将皇位传给了自己的孙子。秦始皇也是将他的帝位传给了他的孙子扶苏,而不是他的儿子胡亥。
在现代社会中,这种继承制度已经不再适用。根据中国的法律政策,继承权应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并且不应该限制在特定的性别或者血缘关系上。因此,这种传统的思想观念和制度规定已经逐渐被淘汰,被更加公正和合理的制度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