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妓女虽然地位低,但是凭借着姿色和才气却获得不少名流望族公子的喜爱,古代的笔记、小说中,为名妓一掷千金的故事有很多,“千金”是泛泛之词,把她们的收入换算成真金白银,那时的社会景象就更为真切。
京剧《玉堂春》起解一折,苏三有一段西皮慢板:玉堂春,含悲泪,忙往前进。想起了,当年事,好不伤情。每日里,在院中,缠头似锦。到如今,只落得,罪衣罪裙。苏三说的“缠头”,专指嫖客付给妓女的报酬,这个词儿,源于唐朝。
苏三说,她当年在妓院是红人,好多豪阔客人光顾,每日里“缠头似锦”,意思是收入很高。有多高呢?后来苏三在大堂受审,还有几句唱:初见面银子三百两,吃一杯香茶就动身。公子二次把院进,随带来三万六千银。在院中未到一年整,三万六千银一概化了灰尘。
说的是嫖客王景隆(一作王金龙)为了结识苏三,给了见面钱300两,然后把苏三包下,不到一年时间,在妓院扔了36000两,平均每天付费在100两以上。
明朝小说家冯梦龙改编的话本《卖油郎独占花魁》当中,杭州名妓王美娘的初夜费高达300两,用我们前面的算法,相当于人民币12万元。此后接客,每晚需白银10两,相当于人民币4000元,如此高的价码,“兀自你争我夺”,“宾客如市,捱三顶五,不得空闲”。而当时杭州城卖油小贩秦重省吃俭用一年有余,也不过攒下16两银子,可见名妓收入之高,常人不能望其项背。
《卖油郎独占花魁》是文学,文学免不了也会有夸张。唐朝驻京官员兼资深嫖客孙棨根据切身经历写成的《北里志》更有说服力:唐昭宗中和年间,长安城平康里名妓天水仙哥出去陪酒,“褰帘一睹,亟使舁回,而所费已百余金矣”,掀开帘子让客人看一看,随即坐轿返回妓院,客人就得付费“百余金”。唐人笔记中,“百余金”就是100多两银子的意思,天水仙哥让客人见一面就能挣100多两,那么王景隆每天为苏三付费100多两也在情理之中。
晚唐时期银贵钱贱,1两纹银能兑换开元通宝1700文,100多两银子就是17万文。比这位名妓天水仙哥稍早一些的大文豪白居易有诗:“月惭谏纸二百张,岁愧俸钱三十万。”意思是每年薪水能拿到30万文。当时白居易37岁,以翰林学士的身份任左拾遗,在京官当中属于中等级别,他一年的工资不过是天水仙哥出台两次的收入罢了。白居易晚年以刑部尚书的身份退休,按照规定,每月能领50贯的退休金,假如能按足贯发放、不予克扣的话,一个月也不过5万文,不到天水仙哥一次出台收入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