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选拔制度察举制的弊端有哪些
两汉时期,举贤思想很好地付诸实践,形成了系统化的察举选官制度。在汉武帝的大力提倡下,察举制逐步确立和发展,成为汉代选拔官员的主要方式,当时更是出现了“群士慕向,异人并出”的文化思想盛世局面。
汉代绘画
但凡事都有利弊,察举制虽然在当时的官制发展的进程中有着一定程度上的进步意义,但也被封建社会的弊病所限制,因而其本身包含了利弊两方面。
一、在察举制下,虽然察举制科目众多,但天下之大,贤人众多,朝廷的耳目有限,仍有许多不为人知的贤才被埋没在乡村野氓中,终其一生都未得重用,造成了人才的流逝与浪费。更为严重的是,众多贤能不及之人,通过投机倒把的途经,贿赂或者攀附关系使自己成为被察举的对象,而这一类人,因私情走上仕途,必定对其察举者抱有伯乐之恩,并为之效命,如此地方势力便会形成宗派行为,成为虎踞一盘的地方集团。
二、察举制最为重要的标准是以贤德作为最高标准的,但这并非是具体化的表现,不易作出明确的判断。人的道德品质须通过对其言行的长期考察才能得出比较客观的评价,而且所观察到的言行也有可能是表面功夫,实则暗藏祸心,抑或是在今后走上仕途的道路中意志不够坚定,沽名钓誉,同流合污。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三、察举制的广泛推行,在地方出现了评议之风,市井之人对他人妄加评论,清议之士好品评藏否人物,不重实际,空发议论。这类清议现象到了魏晋时期尤为严重,清议名士中有许多都是“刻情修客,依倚道艺,以就声价”者,清议成了这些伪君子攫取名利、捞取政治好处的资本。
四、察举制在其后期,弊端愈演愈烈。任人唯亲、唯财、唯势,权门势家把持察举的结果,令流弊百出,察举制度的根本缺陷暴露无遗。
有关察举制度变迁的史稿
《察举制度变迁史稿》作者是阎步克,历史学博士,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他主要专业方向为魏晋南北朝史、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和政治文化史。
《察举制度变迁史稿》封面图
阎步克从察举制八百年来的历史变迁历程为角度,深刻剖析了自两汉以来直至隋唐时期演变为科举制的选官制度的封建政体。《察举制度变迁史稿》的研究对象为成立于汉,并最终在隋唐演变为科举制的察举选官制度的七八百年变迁历程,书中把官僚制理性行政、帝国政体下的特权分配与权利斗争,以及作为帝国官僚来源的知识群体的动态,作为制约察举制变迁的三个主要动因。由此出发,对大量相关史料进行了考订梳理,在此基础上,对察举制中的“以德取人”、“以能取人”、“以文取人”及“以名取人”、“以族取人”因素的表现形式、相互关系及变迁,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精到阐述。
该书对察举制的产生、发展和向科举制的演变,提供了一个独具特色的解释。阎先生在书中旁征博引,其阅读量之大,考证之细致,方法之精妙,着实是一部历史巨作。这本书和其另一部著作《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一样,都用了功能结构主义的分析方法来看待古代中国的官僚制,大概就是“用了西方的方法论来解读中国的史料”。
汉朝察举制主要看的什么
察举制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选官制度,对于人才的种类不拘一格,但在选拔的过程中,国家对其具体实施过程是很严苛的。
四科取士
常见的选官标准有:四科取士与光禄四行。四科取士即第一科德行高妙,志杰清白;二科为学通修行,经中博士;三科则为明达法令,足以决疑,案能覆问,文中御史。四科为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如此才得以出任三辅令,以上四科取士是汉代察举选官的基本标准。从中不难发现,德行高妙,志杰清白是察举人才的首要标准,西汉诸帝频繁诏举“贤良方正之士”,方正之士就是具备高尚品德的人,优良的道德修养是察举过程中反复强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