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素来重男轻女,而鬼婚,则多为给已成年却未曾婚配就死去的男子找婚配对象,而所找女方或为死者,或为活人,以死者俱多。当然也有个别家境殷实的富户,也会主动给死去却未曾婚配的女儿找女婿。这个习俗据说从先秦时就已经流传开来,到了宋朝,则在北地山西一带尤为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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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婚的婚礼仪式和活人相似,宋人郭彖在《睽本去》中载:“晋俗,男女年当婚娶,未婚而死者,命媒互求之,谓之‘鬼媒’,鬼亲后的两家来往如姻娅。”也就是说鬼婚也得秉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会备足彩礼聘金,需门当户对才行。而结为鬼亲的男女双方家庭,一如两家姻亲,也会经常走动。
宋人康与之在《昨梦录》中对于鬼婚习俗有着较为详细的记载,读来颇让现代人心惊胆战。鬼婚,为北地习俗,青年男女到了应该婚嫁而未婚却死去者,两家命媒人互求而谓之“鬼婚”,男女双方家庭把已死的儿女生辰八字详细备帖,以父母之命请善卜筮者焚香卜算,如果生辰八字相符,则双方家庭立刻置办冥衣,男方需备好衣帽鞋袜,女方则准备好布裙霞帔,生活必需品则一应俱全。此时媒人就会到男方墓前,以酒水和各色杂食水果祭奠,请男方完婚。并在墓前并排设上两个座位,在座位后面各立一面一尺余长的小幡布,当媒人未祭奠时,两面幡布岿然不动,祭奠完毕后,请男女双方共饮合欢酒,完成婚配仪式,男女双方若满意自己阴间的对象,则二幡微微而动,不满意,则两面幡布不为所动。很显然,宋人老康在写这则旧闻时加上了自己的臆测,这与当时世人相信鬼魂之说相契合,而且好象也找到了立论的依据,不过这种活灵活现的叙述让今之人读来未免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