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他是一个非常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是清官的杰出代表,人们习惯称他为“包公”或者“包青天”。九百多年来,有关包公的传说实在太多,他的口碑之好,影响之大是有目共睹的!那么,在这些传说中,究竟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呢?他真的是父母早亡,由嫂子抚养成人的吗?他真的铁面无私,毫不留情地铡死了侄儿包勉吗?他真的审理过“狸猫换太子”这样离奇的案件吗?
包公本名包拯,字希仁,死后谥号为“孝肃”,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自幼聪颖好学,深受父母的宠爱。在《铡包勉》和《包公赔情》等戏曲里,说包拯从小受父母遗弃,由包拯大嫂带养成人,其实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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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在人们心目中,是一个断明了很多冤案错案的出色侦探形象。现存的元代公案戏有18种,包拯一人就占了11种;明代北京永顺堂刊印的说唱词话有13种,反映包拯破案的也有8种。正是戏曲小说的这般大肆渲染,才使包拯从一个尽职尽责的封建清官变成了无所不能、神通广大的破案能手。历史上的包公,其实远非传说中的那样神奇,只是他为百姓办实事,所以受到了人们的爱戴与拥护。
不能否认,包拯确实破获过一起盗割牛舌的案件。包公在天长县任知县时,一个农民来告状说有人偷割了他家耕牛的舌头。当时宋朝的法律严令规定,民间私杀耕牛是犯法的,要受到重责。但是包拯对那农民说回家把牛杀了,自己留一点吃,其余拿到市场上去卖。那位农民回到家中就真的把耕牛杀了。第二天就有人向包拯控告那位杀牛的农民,包拯反而将这告状的人扣押起来,怒问道:“你为什么把人家牛的舌头割了?”那人被这突如其来的追问弄得惊慌失措,只得如实招供。这个人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是包拯使了个“引蛇出洞”之计。包拯在接到牛舌被割的报案后,马上意识到这一定是有仇家有意陷害这个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