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政府对日索赔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研究统计:在日本侵华战争中,中国军民死伤3500万人;中国的直接财产损失1000亿美元,间接损失5000亿美元。日本长达14年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和巨大的财产损失。作为战胜国的中国,无论是出于民族感情还是按一般的国际惯例,都有权向战败的日本索取战争赔偿。

国民党政府对日索赔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开罗会议后,同盟国各国都把战后对日索赔提上了议事日程。国民党政府成立了行政院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加紧系统调查工作。向日本索取战争赔偿,是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外交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1945年11月18日,国民党政府外交部通过了《关于索取赔偿与归还劫物之基本原则及进行办法》。其中规定:1、日本对中国赔款以实物为主;2、中国与其他国家相比,受害最巨,故对日索取各项赔偿,应有优先权,如盟国实行总额分摊,中国应占日本赔偿总额的50%以上;3、凡在中国境内之日本公私财产,全部归中国政府,以作赔偿之一部;④日本境内可以充当赔偿之各种实物,应交中国以作赔偿之一部,这些实物包括军需工业及重工业工厂设备;⑤日本每年应将若干原料和产品,在规定期限内分期定量运交中国作赔偿之一部。由此可见,抗战结束不久,国民党政府就已放弃了向日本索取军费赔偿和以货币支付赔款,所索要的实物赔偿也不是依中国所受损害数,而是依据日本当时的赔偿能力而定。当时有关日本赔偿的核心问题是日本国内的实物拆充赔偿,在这一点上,盟国之间意见分歧很大。美国主张将日本工业限制在1926 - 1930年的水准,而其余工厂尽速拆充赔偿,以“复兴东亚工业,监视日本之再起”。国民党政府则拟定了“日本赔偿设备紧急拆迁项目”,拆充赔偿的工厂设备中,中国不应少于50%。因各国争吵不休,至1946年底拆充赔偿工作仍无法进行。

  从1946年9月起,国民党政府多次要求美国单独行动,执行先期赔偿。1947年2月14日,美国向远东委员会提出《日本赔偿先期交付案》,规定拿出拆充赔偿额的30%,先期分配给中、英、荷、菲四国,其中中国占15%,英、荷、菲各5%。4月8日,《日本赔偿先期交付案》开始实施。中国共运回三批工厂器材设备,第一批是机床工具类,共7686部,重52034吨;第批是试验设备类,1960具,重7350吨;第三批是电气设备及剩余设备类,1639具,重19166吨。其中电气设备有1.5万千瓦的蒸气发电机一套,450千瓦的汽动发电机三套。这三批器材备从1947年4月底开始分别运往青岛、上海和台湾基隆,至1949年5月全部运完。

国民党政府对日索赔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战后初期,为了抵御苏联在亚太地区的扩张,美国曾竭力扶持国民党蒋介石政权,并积极支持国民党政府对日索赔。例如,在1947年9月远东委员会分配各国摊赔额时,美国不仅帮助中国取得总额的30%,而且表示愿意将自己所获的6%也给予中国。

  时至1947年底,一方面国民党政权在内战中连遭惨败,日渐颓废,美国失去了对它的希望;另一方面随着美苏对立日益加剧,美国在1947年5月通过了援助欧洲的马歇尔计划,企图以此来遏制苏联在欧洲的影响。美国从全球战略出发,开始考虑日本未来在远东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对索取日本赔偿问题已经兴趣不大。于是,美国便不再支持国民党政府对日索赔。

  到了1948年1月,美国陆军部长洛耶尔明确表示要扶持日本,使之成为“防御今后远东方面的新的共产主义威胁的堡垒”。5月,美国政府放弃鲍莱计划,认定日本基本战争能力已被消除,其余工业应予保存,日本工业水准应维持在1 936年的水平。过去曾经决定要拆除日本重要工业的3/4,现在只需拆除5种工业。到了1949年5月12日,美国政府竟然片面通知远东委员会会员国,决定停止拆迁作为临时赔偿的日本工厂设备。这样一来,国民党政府只获得先期允诺分给中国1 5%中的极小部分,约2200万美元,与最初期望的50%及1947年9月远东委员会分配给中国的摊赔额30%相距甚远,赔偿之说已经名存实亡。国民党败退台湾后,仍继续向日本索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