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太监阉割秘事与太监被阉割之后的“性生活”(2)

  所摄背景地点是溥仪所住的养心殿门外的抱厦内,当然是经过溥仪的同意。抱厦边沿遮挡太阳东晒的竹帘尚未撤去,此照恐怕摄于春末初夏或秋天。

  1922年12月1日博仪举行了大婚典礼,1924年11月5日溥仪等人被赶出了皇宫,可以肯定这张照片摄于1922年秋至1924年秋天之间,再具体的日期就无从查考了。

  虽然是溥仪出宫前所照,原来清朝宫廷所规定的太监制度,实际上此时亦已无法一一遵从了,但是仍不失是研究清代宫廷太监制度的难得的形象资料,对研究中国历史上不合理的太监制度仍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清代末年,紫禁城的太监大多来自河北省河间府,多半都是贫寒人家的子弟,他们为生活所迫才应选入宫。当时有的只有10岁左右就阉割净了身,李莲英就是8岁净身,9岁进宫的。民国初年。一个13岁的小太监马德清就被送进了博仪的逊清皇室小朝廷当差。

  说到净身,清光绪年间,北京有专门干这种营生的,南长街会计司胡同的毕五和地安门内方砖胡同的小刀刘,就是专干这一行当的。

  有的说这两家的家主都是清朝的七品官,还有的说小刀刘是六品顶戴。他们每年分4次,即每个季度给总管内务府送净好身的孩子,这是他们的职业。

  净身的手续则全由他们两家包办了。在清初,对净身还有个规定,不能私自行事,按刑律规定,违者问斩。

  到了晚清就不那么严格了,也有个别人是父亲亲自给儿子净身的,上面提到的马德清就是在他9岁那年,被他父亲亲自切除了生殖器。

  解放后,据马德清老先生回忆,净身是他一辈子最伤心的事,是一场难忘的酷刑。

  下面是揭秘太监被阉割时的秘事与太监被阉割之后的“性生活”

  明代以前的书籍里,很难找到有关阉割的详细记载。清代梁章钜《浪迹丛谈》、吴长元《宸垣识略》,以及孙静庵《栖霞阁野乘》等书中的资料,都是文言文,记述极简。将这些资料有些改写成白话文,有些仍用原文,节录如后。

  阉人隶籍河间者多。男子至十五六岁发育时,有愿阉割者,先饮以酒,酒淡而性猛,饮至十分沉醉,或竟昏倒,然后将其仰缚于条凳,凳置诸盛石灰之大盆中,仰缚则恐其挣扎,石灰则用以吸收流血。将阴部涂满药油,油即麻醉药也。

  部署既定,即以利刀沿阳具之根,环而割之,深度须有技术,尤以阴茎下部及近卵处为最难割,因筋多极易致命也。割后即取去其茎之海绵体,全茎只剩二管,须用钳钳,否则缩入体内即死。

  一管为输尿,一管为输精,精管盘曲而纳入体内,尿管则剪去之,遂敷以止血之药。包扎毕后,须四五日不饮不食,半月不得见风,居室四壁,糊以重纸,盖见风即有性命之虞。

  月余结痂收口,竟成一孔,卵亦缩至细小。然俗有“三年一小修,五年一大修”之语,盖言三年五载后,或须再行阉割,实则恐手术不佳,未能根除,故每隔三五岁,必验察一次,看是否有凸肉长出,长则再割之,其手术亦较易矣。又云:阉人近女,每喜手抚口啮,紧张移时,至汗出即止,盖性欲至此已发泄净尽,亦变态也。

  阉割者,负责处理愿做太监者的“祸根”。这种专门手术的程序是这样的,愿意净身入宫做太监的人,必须要有地位的太监援引,然后凭证人立下“婚书”,把自己当成“女人”那样“嫁”到皇宫里去。“婚书”必须是自愿具结。这才请来阉割者,进行施手术的预备工作,选上一个好日子,把净身者关在房间里。

  那房间必须密不透风,让净身者先清理大小便,然后把他锁在房里。在这段禁闭期间三四天内,绝对不能进饮食,免得排泄的秽物沾染手术后的创口,致使手术恶化,危及生命。房门之所以要密不透风,也是为了净身者的安全。这样经过三四天之后,就正式阉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