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妃,董鄂氏,一等阿达哈哈番巴度女。孝献皇后的族妹。顺治十八年(1661)正月初七日,以身殉世祖死。死时年仅22岁。圣祖追封为皇考贞妃。那么,贞妃为什么要殉葬呢?是他太爱顺治了吗?爱到要为其殉葬的地步?如若不是,那贞妃因何殉葬?揭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自愿殉葬的妃子贞妃殉葬之谜。
贞妃,是顺治帝后妃中唯一从殉的人,后世对个中理由有所猜测。
有一说认为她的殉死与董鄂妃有关:因为孝庄太后深感顺治帝太过宠爱董鄂妃,在董鄂妃死后顺治帝伤心过度,做出追封皇后、葬礼逾度等等违背礼数之举,甚至有出家的念头,最后早逝,种种不幸皆归因董鄂妃。
野史认为贞妃为了平息孝庄太后对董鄂妃的怨恨,自愿殉葬,以免董鄂氏一族受牵连。
小编私以为野史当中的记载比较靠谱一点,为什么呢?
根据记载,顺治是在董鄂妃去世后的那年冬天染上了天花,没过多久就不治身亡。顺治十八年正月初六,在顺治的弥留之际,大学士王熙奉命赶到皇帝病榻旁撰写遗诏。
王熙在自撰的《年谱》中说,自己为顺治写的遗诏都经过了皇帝的认可,“凡三次进览,三蒙钦定,日入时始完”。当晚,顺治即驾崩归西。
王熙在官方的遗诏公布后,便将当时所有和遗诏有关的东西全部付之一炬,此后对遗诏一事便一直保持沉默,再无片言只语。
很奇怪的是,在这份遗诏中有这么一句,“端敬皇后(董鄂妃)于皇太后恪尽孝道,辅佐朕躬,内政聿修。朕仰奉慈纶,追念贤淑,丧祭典礼,过从优厚,未能以礼止情,诸事窬溃不经,朕之罪一也”。
未能以礼止情”,这句话虽然说得很委婉,但无疑是对董鄂妃间接的谴责。王照声称自己写的遗诏已经经过顺治的同意,但以顺治的个性,他应该不会在临终前有如此对董鄂妃不利的话语,这是对他们爱情的否定。那遗诏是怎么变成了罪己诏的呢?
从顺治死亡到公布遗诏中间有四个时辰(古代一时辰等于现在两小时),清史专家孟森先生推测“其间必有太后及诸王斟酌改定之情事”,而把对董鄂妃的葬礼逾度写进遗诏,显然有有意而为之,估计是反映了孝庄太后对董鄂妃的怨恨。
事实上,孝庄太后从一开始就对顺治和董鄂妃的结合并不满意,而顺治的早死,很自然的归结于董鄂妃的原因。孝庄太后在丧子之余,其脑海里浮现的想必是对“红颜祸水”的一腔怒火罢!
正如《红楼梦》的元春一样,每一个后妃的后面都关系着其外戚家族的命运。孝庄太后的愤怒使得另一个女人,贞妃董鄂氏(董鄂妃的堂妹),感到了来自内心的极大恐惧。为了浇灭孝庄太后的怒火,保全自己的家族,贞妃毅然决定牺牲自己为顺治殉葬,以换取孝庄太后对董鄂妃家族的宽恕。
是年,贞妃才刚二十出头,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她失去了自己的姐姐和丈夫。更可悲的是,贞妃从来就没有像堂姐一样获得过顺治的爱情和所赋予的显赫地位,但当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她却要为顺治和董鄂妃那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付出代价,做他们爱情的殉葬品。贞妃的死亡,历史上只把它叫做“从殉”,中国历史一种极为丑陋的古老制度。
历史小说作家高阳在《清朝的皇帝》一书中,即采此说,认为贞妃因为董鄂妃之故,为平息世祖废后娘家的愤怒而被逼殉葬。由于康熙十二年(1673年)敕,禁奴仆殉主,明令彻底废除活人殉葬之习。因此贞妃是清朝最后一位殉葬的妃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