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皇帝是如何处置偷情的太监和宫女(2)

  有一富户人家,当时雇了一名锡工。“在家造银器,至夜半,有女不得其配,又不敢出门择人”,张皇之间,便选锡工当了女婿。富翁大喊:“急起,急起,可成亲也。”锡工睡梦中茫然无知,“及起幕搓双眼,则堂前烛火辉煌,主翁之女已艳装待聘矣”。这便是民间广为流传的“拉配郎”故事的由来。

  明代,帝王还制定法规,严禁宫外之人为宫女传递书信或物品。一旦犯禁,“皆论以死”。为防止宫人泄漏禁中之事,又把年老的宫女禁锢在“倪衣局”。剥夺无数宫女的生命和终身自由,以此保住宫中的秘密。

  稍有违规受刑罚 安乐堂内等生死

  明朝宫女们一经选入宫内,便失去自由,大都是衣食菲薄,住所简陋,终身苦役,不能与父母相见。繁琐的礼节,森严的等级,不时的凌辱,使她们几乎无出头之日。

  “提铃”和“板著”之罚。宫女们被严格控制。她们除了完成各种苦役之外,还要经常在知书女内官的教习下读《女训》、《女孝经》等书。宫女稍有违规者,将被处以“墩锁”、“提铃”和“板著”。“提铃”就是受罚宫女每夜自明宫乾清宫门到日精门、月华门,然后回到乾清宫前,徐行走步,风雨无阻,高唱天下太平,声缓而长,与铃声相应。“板著”就是受罚宫女面向北方立定,弯腰伸出双臂,用手扳住两脚。不许身体弯曲,一直要持续一个时辰,即两个小时左右。一般情况是受罚宫女头晕目眩,僵仆卧地,甚至有呕吐成疾,乃至殒命的。

  宫女生病无医,自生自灭。明朝规定:“宫嫔以下有疾,医者不得入,以证取药。”宫嫔尚且如此,宫女自不待言。《明宫史》载:在金鳌玉桥西、棂星门迤北羊房夹道(今名养蜂夹道),内有安乐堂,宫人得了病,或是年老了,要和有罪的人一样,发到这里,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续时日,或者等死。

  死无葬所,火烧后尸灰填入枯井。明朝宫女一生锁闭深宫,供帝王玩弄、使役到死亡后,如果不是有名的,都不会赐墓,而是火葬。到嘉靖年间,有一个贵嫔捐钱买了几亩民地,宫女不愿其尸灰入井的,则埋此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