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一桩轰动全国的盗卖国家码头寨(2)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李国杰自以为干得十分巧妙,未曾想尾巴已经被上海滩的大亨杜月笙抓住了。杜月笙决定来个借刀杀人,报一箭之仇。

  果然没过多久,上海一些大小报纸接连不断地登出一条条触目惊心的消息:《李国杰盗卖码头获巨款》;《交通部次长陈孚术卷款逃逸不知去向》

  上海查案,宋子文坐堂审讯

  蒋介石得知招商局之事,勃然大怒,表示立即下令查办此事。财政部长宋子文接到蒋介石的电令之后,先在南京做了一番询问调查,随即赶到上海,传李国杰到市府开会。李国杰吓得魂飞魄散,在家人的搀扶下,李国杰拄着手杖战战兢兢地走进市政府小客厅。他抬头一看,只见宋子文端坐在正中沙发上。两旁坐着俞飞鹏、吴铁城以及财政部、交通部的官员,还有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和大来洋行的代表。这不是会审吗?

  杜月笙首先从皮包里拿出一叠文件朗读,把招商局如何贿赂交通部官员,如何与大来洋行密商,如何分摊赃款,一桩桩说得有头有尾,有声有色。

  接着大来洋行的代表直言不讳地说:“是的,本行曾接受招商局的请求,愿出资3000万元,接受杨家渡、金利源、北栈、华栈的仓库为抵押,押金业已全数提去。如今李总经理既被指控犯有盗卖国家权宜的罪行,本行不愿卷入此案,期望退回全部抵押资金,以期善始善终。”

  宋子文说:“退还抵押资金的问题当另案处理。贵行与招商局签订过合同是无疑的了。”大来洋行代表欠起身说:“是的,部长先生。”

  宋子文怒视李国杰,问:“李总经理,你还有什么要说的?”李国杰颤抖着身子站起来说:“此事卑职有呈文,乃经交通部陈孚木次长批准的。”

  交通部官员马上说:“查阅本部收发文本,并未见有此呈文登记。我想问问李总经理,既然你说是部里批准的,那批文是多少号?批准文件现在何处?”李国杰支支吾吾地答不上来,叹了一口气,又跌坐在沙发上。

  宋子文问:“李国杰,你从中获利多少?”李国杰有气无力地说:“100万,给蔡司长10万,黄参议7万,陈次长5万,余下70余万都交给陈孚木拿走了……我一个子也没捞到。”

  宋子文不想再问什么了,便向在座的人点头示意说:“各位请便吧。”随即离开座位昂首走出客厅,其余人等也都尾随而去。李国杰拄着手杖哆哆嗦嗦地站起来,向门外走去。他刚迈出客厅门口,过来两名警察把他押走了。

  1933年10月,财政部向上海地方法院起诉,控告交通部官员陈孚木、李国杰等一伙,盗卖国家码头仓库权宜的罪行。不久,法院作出判决:

  ——缉拿主犯陈孚木,从犯黄居素、蔡培归案;

  ——判处李国杰有期徒刑八年。剥夺公民权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