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投稿,禁止转载。原标题:东汉不亡没天理,皇帝居然带头搞司法腐败!
东汉时期的汉灵帝虽然能力有限,治理国家一塌糊涂,但很有经济头脑的皇帝。他当皇帝,一为享乐,二为捞钱。他当上皇帝后,曾经叹息前任汉桓帝不会捞钱,连自己的私房钱都不够花。
生财之道,在于卖官,这是刘宏同志的觉悟,也是他的自觉行动。
刘宏卖官的事迹是非常有名的,非常突出的,但我想把他买官的突出事迹先放一放,我要先说说许多史学家都忽略的一件事,以此说明,这位老兄虽然头脑时好时坏,但市场经济意识还是非常强的,比如建宁元年(168年)十月,灵帝就下令“令系囚罪未决,入缣赎,各有差”。什么意思?简单地说,就是让那些在押犯人交纳不同数量的罚款(缣是丝绸,当时可以当钱使),为自己赎罪,重获自由。
现在需要交代一下,我国秦汉已经有了有期徒刑的概念。最高为5年,最低为三个月,而且劳改的内容也是丰富多彩的:最重的是髡钳城旦舂。所谓的城旦舂,其实是分别针对男人、女人两种刑罚,劳改5年。城旦是指修筑城墙,城旦髡钳就是把男人的头发胡须剃掉,然后把脖子用铁圈束起来,相当于是羞辱一番,再参加劳动改造;舂,就是针对女犯人体力有限,不能干修城墙那样的重活,就改成舂米,为政府提供后勤保障。
其次是完为城旦舂,所谓的完为,指不必剃掉男人胡须,让他保持一点尊严,参加修城墙活动,刑期贯彻男女平等,都是有期徒刑4年。
再其次是鬼薪白粲,相当于是有期徒刑3年。当然,鬼薪不是指鬼子的薪水,它起初是指男人上山砍柴,白粲是指女人为官府择米,是上等的精米,祭神灵用的。实际上犯人并不是做这些活儿,主要参加官府的手工劳动,相当于干三年勤杂工。
还有一种就是司寇,和作如司寇,所谓的司寇就是派男犯人到边疆去参加劳动锻炼两年,兼职站岗放哨,保卫领土;所谓的作如司寇,就是把女犯人也派去边疆劳动改造,抵抗侵略,做和男人一样的工作。在老祖宗眼里,保家卫国是匹夫有责的,不问出身,而且男女平等,不像现在要搞严格的政审,不是那块料还没资格。
最轻是男罚作,女复作。男罚作,和司寇类似,也是派男人去边疆站岗放哨外加劳动改造,但这个刑罚温柔一点,只需要服刑三个月到一年就可以回家了。而女复作,就是强制女犯到官府义务打工,也三个月到一年,干完活儿就回家。
此外,还有一种针对女人的刑罚:女徒顾山,它指是妇女犯罪判处鬼薪上山砍柴徒刑的,可以不亲自服役,每月只消花三百钱请人帮你代劳,花钱消灾,大体相当于是罚金了,看来老祖宗对广大失足妇女还是很关照,很温柔的,呵呵。
灵帝时期的罪犯无疑是世界上幸福感最强烈的囚犯,犯事儿了,只要你有钱,向朝廷交数量不等的罚款,过去所犯罪行可以一笔勾销了,不管什么杀人犯、抢劫犯、强奸犯,还是盗窃犯,纵火犯,该坐牢的也不用坐牢了,该杀头的也不用杀头了,拍拍屁股直接走人,出了监狱大门,回头咱们还是一条好汉。。
这可是典型的司法腐败,一般说来,政府行将就木,司法腐败是司空见惯的,但这种事情一般都是由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暗箱操作,中饱私囊,现在居然由皇帝亲自发文件主抓,广而告之,的确稀奇。
没办法,国家困难,我也困难,你们也困难,你们花钱买平安,互惠互利,各取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