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光应是史上明确记载的第一个剩女。可惜她背着“举案齐眉”这个牌坊,与汉水的游女相比,少了几分古风余韵。
据冯至先生考证,杜甫是一个剩男,他在三十岁后才娶了老婆。与孟光不同的是,剩男时期杜甫的肉体与灵魂都盛着大唐磅礴气韵与家族贵族底蕴,没有一丝汉人以孝、隐的形式搏取名誉的功利色彩。
青衣半世,然后只影空房奴
在古代罗马,只有特殊的奴隶才享有一夫一妻制的特权,公元三世纪,德尔图良才提出允许奴隶结婚。很多史学家不承认中国有严格意义的西方奴隶制,但奴婢制长期存在却是事实。奴婢是史上剩男剩女又一主力军。
有时婢女非但婚姻不能自主,生命还时有危险。晋代的石祟,在酒席上居然以砍杀婢女为乐事。在唐代元代明代都有明确规定主仆不可为婚。
近世奴婢制在部分地区十分盛行。明时广东人林钺岩十分同情这群剩男剩女,“人家畜奴,及笄而嫁者,十无一二。往往逗留淹固,蹉跎岁月,至三四十岁,犹不知正夫妻之伦,完室家之好”。徽南人多地少,丈夫一般外出经商,所以盛行奴婢,“妇持家政,以男仆入室为嫌,畜婢无配,甚至终身不享。此风休宁为最”。
也有少数幸运的婢女。魏晋时期名人裴秀就是尚书令裴潜魏与灶婢女合生,宋代的名臣陈了翁、潘良贵都是婢女所产。
明御史大夫吉秉中儿子吉之任在游虎丘时迷恋上一官家的奴婢秋香,卖身为奴与秋香接触,这情节看官是不是觉得很熟悉?后来的小说家们把吉之任偷换成唐伯虎。
清人陶澍与黄氏有婚约,娶亲当日女家悔婚,黄家婢女主动“调包”被陶家娶回而不知。陶澍后来中进士,成为两江总督,这位婢女勇敢地捉住了自己的幸福,不仅告别剩女时代而且搏了个诰命出身。
如此好运气的毕竟少数,大部分奴婢过着“白发盈头,犹是双鬟婢子;青衣半世,然后只影空房”的孤独生活。清代潮阳陈家的家奴金祥在陈家中道衰落之时,非但没有离开而且凭着自己的经营本领帮助陈家再致富,年过四十仍不婚,后劳累而死。金祥是孤身奴仆的经典榜样。
好意外,突然“剩”下了
即使没有贫穷,剩还是不剩,是一种天意,万般不由人。
“三十男有室,二十女有归,近代多离乱,婚姻多过期。”战争这种意外因素往往产生剩男剩女无数。
另外一种意外是中国特色。古制《礼记·内则》:“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而嫁。”这个“有故”特指父母双亲故去,即使婚约在即也不得不推后三年,因为要丁忧三年为孝,丁忧期间结婚或行房事都被认为不孝,皇帝如果要在服阙期间让官员担任公职,那叫夺情。因此产生的意外剩男剩女可算是制度性剩男剩女。
假设某种极端情况,男女双方四位父母相继辞世,订了婚约的男女甚至可能一等十二年。
除此,民间也有不少男女已经订婚,但因对方之变故突然被剩下的案例。元朝留下的部分文献讲了这样的事情,至元七年女伴姨,经媒说合与一男订婚约,但是女子二十四了,对方不来娶,女家一气之下告官。官家判男家结案状抵达到三十天必须娶,否则女家可以别嫁。这算是订妻不娶女为剩。
与之相反,也有女家反悔的。至元六年八月期间,李仲和受了财钱三十五两、红花等订情聘礼,将其女丑哥聘给了郭伯成儿子驴儿,两年后女家又收取石姓家财钱一十五两,召入舍为婿。就这样,郭驴儿被“剩”下了,官家判女方离异赴郭家当媳妇。
这种因为意外,突然剩下产生的民间故事,在明清小说中大量存在,也成为一些说书人极好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