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得父母同意后,阿珠便去应聘了,主考者见阿珠长得如花似玉,当即签约。岂料原来这里是个诱骗慰安妇的机关,从此,阿珠陷入魔窟,不知所终,父亲为见女儿,望穿双眼。
日军残暴地强奸妇女后,还无耻地逼其裸露下体拍照。
被日军强暴后残害的南京妇女。
日军占领桂林时,也以设立工厂为名,招募女工,然后强迫她们充当军队性奴隶。日军占领广州、香港后,以招募赴海南的护士、医务人员为名,骗招三百多名青年女子,其中相当部分是学生,小的仅17岁,大的也仅20岁,她们被押至海南昌石县石禄慰安所,从此掉入人间深渊。
在海南岛,日军经常组织“战地后勤服务队”,他们唆使汉奸张贴广告,鼓吹说服务队的任务是给日军官兵洗衣服,照顾伤员和打扫营房卫生,诱骗妇女参加。甚至还派人到上海、广州、香港等地招聘游说:“海南岛开办大医院,招聘大批姑娘学习当护士和护理,薪水高,到那里去做工有吃有穿,还有大钱寄回家。”于是有不少受骗女子前来应募,这些人到海南后,被统统押进慰安所,陷入暗无天日的人间魔窟。
三、日军占领一地,形势稍稍稳定后,便依靠汉奸组织协助,挑选妇女充当慰安妇。其中的一个手法便是借口登记“良民证”,挨家挨户地挑选年轻貌美的女性。
在南京陷落时,日军除了经常到国际安全区强奸妇女外,也利用发放“良民证”之际,从中拉来数千名中国妇女,这些妇女没有一人逃过被强奸或虐杀的厄运;其中的一些人还被运往东北,充当关东军的性奴隶,从此再无下文,无人知晓她们的生死命运。
1939年初,在日军的指使下,山西文水县的伪政权曾张贴布告,明令征用妇女,其全文如下:
文水县公署训令,差字第一号令:南贤村长副,为训令事。查城内贺家巷妓院,原为维持全县良民而设,自成立以来,城乡善良之家,全体安全。惟查该院现有妓女,除有病者外,仅留4名,实不敷应付。
顷奉皇军谕令,三日内务必增加人数。事非得已,兹规定除由城关选送外,凡三百户以上村庄,每村选送妓女一名,以年在二十岁左右确无病症、颇有姿色者为标准,务于最短期内送县,以凭验收。所有待遇,每名每月由维持会供给白面五十斤,小米五升,煤油二斤,炭一百余斤,并一人一次给洋一元,此外游容赠予,均归妓女独享,并无限制,事关紧要。
因反抗日军强奸而被刺30多刀并流产的李女士在南京鼓楼医院医治。
这位18岁的女子,被日军抢去38天,每天强奸7至1O次,后因染上3种性病才被放回,这是她在金陵大学医院的照片。
文中可谓谎话连篇。因设立了供应日军的慰安所,所以“城乡善良之家,全体安全”。但贺家巷慰安所的慰安妇们不堪凌辱,大多逃亡了,因此要城镇、村庄挑选所谓的“妓女”送去慰安所,村庄哪来这么多的“妓女”?没有妓女就只能送良家女子了,但日伪还有条件:一是年龄20岁左右;二是“确无病症”,否则会将性病传染给日军;三是还要“颇有姿色者”。最后还以物质条件来诱惑农民,而且“游客赠予,均归妓女独享,并无限制”。只有一样是真的,就是“奉皇军谕令”强征。这是铁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