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姓与赐姓制度:隋唐有复姓赐姓制度,显著者若杨忠被赐姓普六茹氏,后复本姓,李弼被赐徒河氏,隋朝建立后也恢复了本姓。唐朝从立国到灭亡,赐姓与复姓一直没有间断,如徐世?被赐姓李,改名李?;阿史那大奈被赐姓史;契丹酋帅李楷洛自称李陵之后,武则天“复赐李氏”;李楷固在武后朝被赐姓武氏,等等纵观隋唐与西魏、北周的复姓与赐姓制度,尽管其历史背景与各人情况有异,但在本质上却并无二致。宇文泰通过赐姓复姓给予元从者以独立的军政活动权力,把他们吸引到自己的旗帜下,形成了以宇文氏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军事集团。隋唐统治者继承西魏、北周赐姓与复姓制度,抬高被赐者的族望与郡望,达到了巩固统治、清除反侧的目的。
上述情况表明,与魏、齐、梁、陈对隋唐制度的影响相比,西魏、北周并非“影响微末”,而是其重要一源。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传统制度文化本身的固定守成性;二是杨隋李唐统治者与宇文氏同出武川军人集团;三是隋唐与西魏、北周均建都关陇,深厚的地域文化传统积淀对其有不可低估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