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党对国民党内外政策方面的显著进步作出积极评价,制定了同国民党长期合作的方针。毛泽东指出:两党长期合作的基本政策,是“互助互让”。所谓互助,是两党都要发展,都要巩固,不可损人利己;互让,则是两党彼此作出必要的、积极的妥协。
抗战时期,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同时并存,并有其一致性。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统一性与独立性是辩证的统一。我党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执行又团结又斗争的方针。
从1939年冬到1941年春,国民党连续两次发动反共高潮,其中的晋西事变、皖南事变震惊中外。面对国民党的反共摩擦和军事进攻,我党进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抗战胜利后,我党根据争取长期合作的既定方针,组成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代表团到重庆谈判,签订了《双十协定》。但是,国民党依仗一时的军事优势,走上了分裂、内战、独裁的道路。1946年7月,国民党军队对我解放区大举进攻,持续9年的第二次国共合作宣告结束。
在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历史时期,我党关于国共长期合作的愿望是真诚的、坚定的、一贯的。国共两党的合作,对国家、民族作出了巨大贡献。
二、国共第二次合作不是无原则的合作
抗日战争时期,当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时,国民党针对共产党提出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作出了政策和策略上的改变,从“武力剿共”改为“和平统一”,但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根绝赤祸”。因此,在八年抗战中,国共关系时起时伏,国民党不断制造摩擦,多次掀起反共高潮。
中国共产党从全民族利益出发,始终坚持正确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在政治上对国民党作了积极的让步。这种让步是以国民党实行抗日,并承认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军队的合法地位为条件的。中国共产党也清醒地认识到国民党的阶级实质。国民党的抗战是片面的,脱离群众的,它限制人民的抗日活动,限制、削弱以至企图消灭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力量。
在这样复杂的形势下,既有中日之间的侵略与反侵略斗争,又有国共之间的限制与反限制斗争。共产党既要坚持抗日斗争,又要反对国民党顽固派的妥协、反共活动;既要坚持国共合作、团结国民党抗日,又要同国民党顽固派溶共、限共、反共活动作斗争。在抗日战争中,中国共产党成功地处理国共关系,把抗日与反对国民党顽固派的斗争恰当地结合起来。
这个结合是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的统一,是民族革命任务和民主革命任务的有机结合。
在反对国民党顽固派的斗争中,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坚持又联合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的策略,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并在斗争中独立自主地发展人民革命力量。同时,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最大限度地孤立顽固派势力。
第二次国共合作的意义
一、取得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全面胜利
抗日战争极大地激发了全国人民的爱国热情,增强了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了国内团结,国共两党实现第二次合作,建立起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全面抗战路线是中国共产党指导对日抗战的总路线,没有国共合作,就不可能有举国一致的抗日。
二、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地位发生有利变化
抗日战争决定了国共两党的兴衰消长,改变了它们在国内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并且奠定了未来中国政治走向的基础。
抗战爆发时,我党党员只有4万人;红军和南方游击队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时,总共只有五六万人。共产党在国内外政治影响有限,军事力量弱小。随着抗日战争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逐渐走向全国、全世界,军事力量也有了空前的发展。我党动员全国人民实行全民族抗战,八路军、新四军挺进敌后,广泛发动群众,组织抗日武装,开辟了广大的敌后战场。抗战胜利时,我党党员发展到120多万;人民军队发展到120余万,民兵发展到260万;抗日民主根据地面积近100万平方公里,人口近1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