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畏夏也是生行票友,与孟小冬本来就熟,凭他新闻记者的职业洞察力,很快就找到了小冬在津所住的地方。起先小冬心灰意冷,看破红尘一心念佛,任凭叶君游说,誓不与梅兰芳相见,更未采纳叶的主张,与梅合演《探母回令》。叶原想借同台合演《探母》,从中调解,使孟梅重归于好,因小冬坚决不允而改和华伶合作。又因赈灾义演,慈善之举,小冬无法推托,接着又和尚小云合演了一场《四郎探母》。但她就是不答应再与梅兰芳公开同台、旧调重弹。梅也只有苦笑忍受。
正当孟梅感情处在几乎破裂的时候,小冬母亲因不放心女儿在津吃斋念佛,专程到津探望。叶畏夏抓住这一大好时机,硬是说服老太太做小冬的工作,并将老夫人接到梅兰芳下榻的英中街利顺德饭店,精心安排让梅氏向孟母叩拜求援。老太太本来就非常喜欢这位温厚柔顺、和蔼可亲、人称“梅大爷”的女婿,现在见他又如此百般哀求,并保证往后决不再让小冬受气,也就满口答应。
在母亲的开导与朋友的解劝下,小冬终于破涕为笑,一场风波,始告平静,并于12月16日在天津法租界马家口的春和大戏院演完一出义务戏《捉放宿店》后,小冬随兰芳和母亲返回北平。
梅孟这次表面上的和解,并未能达到真正相互谅解,不过是变成了相互忍耐。接下来,他们又维持了大约半年之久“貌合神离”的夫妻关系。
分手 两败俱伤
梅孟真正分手的时间,当在1931年7月,是在6月5日梅兰芳第三次率团赴香港演出结束折回上海,参加了6月9—11日三天杜月笙祠堂落成典礼返抵北平以后。
其时,又有一件使孟小冬心寒而难以忍受的事情出现了。小冬听闻梅党中几位中坚人士和亲友,曾为梅的家庭纠纷,多次集会商讨抉择,想要帮助梅在“福、孟”之间作一决断。在众说纷纭难以肯定的情况下,梅党中魁首冯耿光就像拍卖行里的拍卖师一样,举起他手中的木锤“一锤定音”。
他要梅舍孟而留福,所持理由很简单,他说:“孟小冬为人心高气傲,她需要‘人服侍’,而福芝芳则随和大方,她可以‘服侍人’,以‘人服侍’与‘服侍人’相比,为梅郎一生幸福计,就不妨舍孟而留福。”他这个说法,把那些拥孟论者列举的冬皇优点,什么梨园世家、前程似锦、珠联璧合、伶界佳话等等,全都压了下去,在座的每一个人都不敢再赘一词。
不过这一次孟小冬没有马上跑回娘家,也没有不告而别再去天津茹斋念佛,而是在一天晚上,孟约梅作了一次开诚布公的谈话,要求分手,梅自然不肯。孟说:“冯六爷不是已经替你作出了最后选择。他的话你从来说一不二,还装什么糊涂。”最后,孟很坚定地说:“请你放心。我不要你的钱。我今后要么不唱戏,再唱戏不会比你差;今后要么不嫁人,再嫁人也绝不会比你差!”
梅见孟小冬去心已定,话又说得那么刻薄,知道事难挽回,也就不再强留,但全身软而无力,便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至此,梅孟前后四年有余的支离破碎的婚姻,终于走到了尽头,画上了失败的句号。劳燕分飞,各奔东西,这次事件标志着梅兰芳和孟小冬两人的最后分手。梅孟仳离,恐怕没有赢家,其实是两败俱伤。当年还有不少梅孟戏迷为之一掬同情之泪。
这年夏秋之交,孟小冬拜访了结拜姐妹姚玉兰,姚此时已是上海大亨杜月笙的姨太太。姚让杜月笙出面给在北平的梅兰芳打电话,告知小冬要在上海请律师,正式离婚。杜的意思是让梅兰芳拿笔钱出来,算作离婚补偿,从此与孟脱离关系。大亨开口,梅兰芳不敢得罪,一口应承给4万(折合今天人民币至少40万)。为付这笔钱,梅兰芳把他心爱的北平无量大人胡同的花园住宅卖掉,并于1932年全家迁居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