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和日本的战争以日本的战败投降而宣告结局,并同时与 1945年9月2日日本签署的投降书而华夏终点,那么,亲们可知道日本的投降书是在哪儿签署的吗?是谁在日本的投降书上签了字呢?带上问题,现请就请和小编一起回到1945年9月2日,看看这期间日本投降是谁签署了投降书吧。
日本的投降书是在哪儿签署的?
1945年9月2日,日本签署无条件投降书 1945年9月2日上午9时,日本投降仪式在东京湾的美国战列舰“密苏里”号上举行。日本新任外相重光葵代表日本天皇和政府,陆军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代表帝国大本营在投降书上签字。
随后,接受投降的同盟国代表、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上将,美国代表尼米兹海军上将,中国代表徐永昌将军,英国代表福莱塞海军上将,苏联代表杰列维亚科中将,以及澳、加、法、荷、新西兰等国代表依次签了字。
至此,三个法西斯轴心国中的最后一个国家日本正式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法西斯轴心国的失败和反法西斯同盟国的胜利而告结束。
谁在日本投降书上签了字?
战败国日本外相重光葵代表天皇与政府,日军大本营陆军部长兼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大将代表大本营在投降书分别签字。
重光葵与梅津美治郎本没有列入东京国际军事检察团拟定的甲级战犯名单,苏联检察官在正式起诉前夕才到达东京就任,立即要求追加重光葵与梅津美治郎为甲级战犯嫌疑。
重光葵(1887-1957)东京帝国大学毕业即进入外交界,二战期间最高职务是1943年4月至1945年4月的外务大臣,日本在这个特殊的时段恰好无外交可言,重光葵因而是九一八事变以来罪责最小的外务大臣,被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处以最轻的7年徒刑,1954年继冈崎胜男(投降使者之一)任鸠山一郎内阁外务大臣,1956年主持谈判、签订《日苏共同宣言》,结束两国战争状态。
1928年日军制造“济南惨案”期间,重光葵任日本驻上海总领事,是处理该事件的首席代表、《“济案”协定》签字人。1932年上海一二八事变期间,重光葵又任首席谈判代表,与日军第9师团长植田谦吉、上海派遣军参谋长田代皖一郎、第3舰队参谋长岛田繁太郎同在5月5日《淞沪停战协定》签字。此前4月29日,在上海虹口公园纪念天皇生日集会重光葵被朝鲜义士尹奉吉炸断左腿、上海派遣军司令官白川义则被炸死。
苏联检察官提出追加重光葵为甲级战犯嫌疑人的理由是重光葵1936-1938年任驻苏大使时侵犯了苏联利益,特别是张鼓峰边境冲突事件及重光葵参加的外交谈判,苏联早已将重光葵列为敌对分子。
梅津美治郎(1882-1949)是陆士15期毕业生,1934年5月-1935年8月任中国驻屯军司令期间压迫中国签订《何梅协定》,七七事变时任陆军省次官,1938年5月-1939年9月任山西第1军司令,仅凭这几条梅津美治郎就是重要侵华罪犯。梅津美治郎任关东军总司令将近5年(1939.9-1944.7),既远离东京、又远离亚太主战场,从而避开了更多罪责。东条英机下台后梅津美治郎出任参谋总长收拾残局。8月14日天皇裁决投降,由梅津美治郎主持,陆军大臣阿南惟几、陆军教育总监土肥原贤二、第1总军司令杉山元、第2总军司令畑俊六、航空总军司令河边正三6人共同签署《陆军坚决遵旨行动》的特别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