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滴血认亲”的方法,分为两种,一是叫滴骨法,另一种叫合血法。
滴骨法,早在三国时期就有实例记载,是指将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观察是否渗入,如能渗入则示有父母子女兄弟等血统关系。
合血法,则大约出现在明代,是指双方都是活人时,将两人刺出的血滴在器皿内,看是否凝为一体,如凝为一体就说明存在亲子兄弟关系。
滴骨验亲和合血法,按现代法医学理论分析,都缺乏科学依据。骨骼无论保存在露天地,还是埋藏在泥土中,经过较长时间,一般情况下软组织都会经过腐败完全溶解消失,毛发、指(趾)甲脱落,最后仅剩下白骨化骨骼。白骨化了的骨骼,表层常腐蚀发酥,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会浸入。而如果骨骼未干枯,结构完整、表面还存有软组织时,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不会发生浸入的现象。对于活体,如果将几个人的血液共同滴注入同一器皿,不久都会凝合为一,不必尽系骨肉至亲。
然而古代人,却对滴血认亲的方法深信不疑,上至皇亲贵胄,下至贫贱奴隶,当需要鉴定亲子关系时,皆用。这事,古书记载很多,如《洗冤集录》记载:检滴骨亲法,谓如: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来认亲生男或女何以验之?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滴骸骨上,是亲生,则血沁入骨内,否则不入。俗云“滴骨亲”,盖谓此也。又如谢承《会稽先贤传》中说,陈业的哥哥渡海殒命,同船死了五六十人,尸身消烂不可辨,陈业仰天泣曰“吾闻亲者血气相通”于是滴骨,血立即沁入。其他家属也效法,都找到了自以为是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