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婴之死是武帝时期的一个大案。此案起因甚微——灌夫闹酒,后果却很严重:灌夫族灭,窦婴弃市,田发神经病死。此案的一大疑点,是所谓“先帝遗诏”——窦婴以矫诏罪被判处死刑。所谓“先帝遗诏”只有九个字:“事有不便,以便宜论上”。然而汉景帝对窦婴的评价并不高,何以给予他这样的重托呢?
事实上,无论如何,窦婴非死不可。为什么?因为他是外戚集团的代表人物。
窦婴的死是西汉初年的一大疑案。这个案子虽然很大,起因却非常之小,是什么呢?就是灌夫在丞相田的婚宴上闹酒。那么灌夫为什么要在田的婚宴上闹酒呢?是因为他发现来参加婚礼的人对窦婴不尊敬。具体地说,就是田给大家敬酒的时候,所有的宾客都避席了;而窦婴来给大家敬酒的时候,大多数人都没有避席。
那什么叫避席呢?我们知道,古人是席地而坐,是坐在地上的,所以召开会议或者是举行酒宴时,要先把这个席子放好。你的席子放在哪里,你的座位就在哪里,这个叫做席位。主人坐在正中、主要的地方叫主席,其他的人分成两列排在旁边叫列席。如果是主人或者重要的贵宾来给咱们敬酒,咱们要避席——离开这个席位,然后退下来说“不敢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