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瑾是明朝大宦官,专权擅政,鱼肉百姓,最后被凌迟至死。刘瑾虽然是一个危害极大的奸宦,但是刘瑾却并不是一个无能之辈。虽然过错比功绩大,但是还是有功绩存在的。
刘瑾的主要功绩,便是针对时弊,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改革措施,对当时的政治措施作了符合时代的改动,便是所谓“刘瑾变法”。
一、制定补充法律条令。《明史》:“给事中屈铨、祭酒王云凤请编瑾行事,著为律令。”《明通鉴武宗》“‘辛丑,兵科给事中屈拴,请颁行刘谨所定《见行事例》,按六部为序,编集成书,颁布中外,以昭法守。诏’下廷臣议行。‘虽然因为刘瑾是一个宦官,在正史中记载甚少,所以他这个变法最后的结果如何并不能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