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的“人吃人”事件经常发生。关于吃人的原因,有的是为了充饥,强者食弱者;有的是为了别的原因,人与人之间产生了互食的现象。按照世俗的约定,人吃动物的肉,能说得过去,但是人吃人的肉,就有些惨无人道了。在古代,大规模吃人的事件经常发生在大饥荒的时候,这时候由于粮食匮乏,百姓常常易子而食;也可能发生在战乱时期,掌握生杀大权的人往往为了充饥以外的原因将人吃掉,唐末的黄巢和明末的张献忠就是这其中典型的代表。
张献忠和他的大西军
在四川,一直流传着“杀人魔王张献忠,张献忠吃人”的说法,主要因为张献忠当时就活动在蜀中一带,甚至变态地大肆屠杀百姓。据说张献忠竟然把屠杀百姓当成了一种乐趣,不但杀掉,还要吃掉。
崇祯七年,张献忠的军队由楚入蜀,攻陷夔府、剑州,接着又开始屠杀巴州、通江等地。1635年,张献忠率军屠戮安徽凤阳,直至四川泸州城,见人就杀,似乎就是冲着杀人而来,对于不同的对象,采用的杀人方法也不尽相同。
当时,张献忠的军队只要攻破一座城池,都会将大量的妇女、少女充当营妓,多余的则统统杀掉。当兵败之时,由于部队缺乏粮食,士兵们饥饿难耐,张献忠的残暴手段达到了难以想象的程度,竟然杀掉妇女进行腌渍,以便喂养士兵和马。一句话,这就是我国历史上的杀人魔王张献忠,张献忠吃人的行为,给四川人民的心中印下了永远也抹不掉的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