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不仅对曹太公扈太公这样的老人痛下杀手,就连天真无邪的孩童也不放过。为骗朱仝上山,李逵竟将沧州知府年仅四岁的小衙内“头劈做两半个”,手段残忍至极。且看第五十回的描述:
“朱仝看了,慌问:小衙内正在何处?李逵道:被我拿些麻药抹在口里,直抱出城来,如今睡在林子里,你自请去看。朱仝乘著月色明朗,迳抢入林子里寻时,只见小衙内倒在地上。朱仝便把手去扶时,只见头劈成两半个,己死在那里。”
面对一个活泼可爱的四岁孩童,李逵也能下得去手,实在让人心惊肉跳,不寒而栗。
最后再来看一看李逵杀害妇女的行为。第七十三回,李逵把那婆娘“揪到床边,一斧砍下头来,把两个人头拴做一处,再提婆娘尸首和汉子身尸相并,李逵道:‘吃得饱,正没消食处。’就解下上半截衣裳,拿起双斧,看著两个死尸,一上一下,恰似发擂的乱剁了一阵。”李逵在杀死狄太公女儿时使用了极其变态的杀人手段,而且把杀人当做一项消食的运动,也只有李逵这种变态狂能想得出来,做得出来。
人们心目中的梁山好汉,自然是扶危济困、行侠仗义的英雄豪杰,正所谓“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但李逵一系列草菅人命、滥杀无辜的做法,却怎么也与英雄豪杰扯不上半毛钱的关系。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想当初大宋王朝的“赦宥”,并没有让李逵改过自新潘然悔悟;而水泊梁山的纵容,又大大助长了李逵杀人的气焰;再加上李逵“天性由来为太恶”,从而导致李逵的价值观极度扭曲,视生命如蝼蚁,以杀人为乐趣,开山大斧之下,流淌着多少无辜百姓的鲜血。
不管你正直豪爽还是忠心耿耿,不管你神勇无敌还是反抗彻底,一个不敬畏生命、不尊重生命、无视别人生命的人,理应受到人们的无情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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