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谜案追踪:它会是半桩伪造的历史吗?(3)

  “坑儒”疑点3——受害者处刑的奇怪

  根据前一段记事,秦始皇大怒以后,下令将这批文学方术士,交给了御史处置,“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御史,或者是指负责监察的御史,也可以是御史大夫的略称。御史大夫是副丞相,法务在其职责内,御史们都归他管辖,他们办公的地方,叫作御史台。

  按照秦国的制度,文学方术士们交由御史处置,他们将接受严格的法律审判,根据秦始皇怒气中提到的罪名,他们将被定以“妖言”之罪,依法腰斩处死。然而从记载的结果来看,他们是被活埋处死的。根据我们已经了解得比较多的秦汉法律,特别是近年来出土的大量法律文书来看,死刑没有活埋处死的律文和案例。在秦汉历史上,活埋处死,仅仅出现在残酷的战争中,而且,往往是作为受到谴责的暴行被记载下来的。有名的比如,秦国大将白起活埋赵国四十万战俘,项羽活埋秦国二十万降卒。由此看来,编造这段故事的人对于法律不太专业,留下了作伪的马脚?

  “坑儒”疑点4——杀了小鬼,放了阎王

  在坑儒事件中,方士卢生、侯生和韩众逃亡,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此下落不明。徐福是与韩众和卢生等一起直接受到秦始皇谴责的人,指名道姓,罪行最重。奇怪的是,徐福并没有受到坑儒事件的影响,他没有逃亡,也没有受到法律的追究,他逍遥法外,一直在琅琊台愉快地生活,享受着美味的海鲜,继续为秦始皇寻找永远找不到的仙药。

  根据《秦始皇本纪》的记载,就在坑儒事件的第二年,也就是秦始皇三十七年,秦始皇第五次巡游天下,又来到了琅琊台,再一次与徐福相见。秦始皇不但没有将徐福绳之以法,反而再一次听信徐福的巧语花言,乘船下海射大鱼,亲自动手清除妨碍仙人仙药出现的障碍。由此看来,在所谓的“坑儒”事件中,被坑的都是名不见经传的无名小鬼,罪大恶极的四名阎王,不是逃亡就是安然无恙,这种名不符实的结局,实在是使人怀疑秦始皇是否坑埋过方士?至于将这件事情说成是“坑儒”事件,可以肯定是别有用心的编造。

  “秦始皇坑术士”——方士们编造的故事

  遍查《史记》以前的文献,都没有提到过秦始皇坑方士的事情。汉文帝时代的政论家贾谊撰写《新书》,有专章讨论秦始皇和秦政失败的原因,他列举秦始皇的种种败政时,只提到焚书,对于坑方士,没有只言片语提及。淮南王刘安活跃于武帝初年,他主编了《淮南子》一书,对于道家很是推崇。董仲舒是独尊儒术的发案者,他著有《春秋繁露》一书,是儒家的经典。这两个人,都比司马迁老,这两本书,都比《史记》早,也都没有说过秦始皇曾经坑埋过方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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