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古老的酷刑之一,早在中国殷商时代,纣王和他的宠妃便发明了一种称之为“炮烙”的刑法,即将受刑人赤身捆绑在用炭火烧红的铜柱上。当然,“炮烙”毕竟是一种极刑,只是在治人死罪时才采用。而在审讯人犯时,一般是将受刑者的衣服脱掉,然后将烧红的炭块放在身上,或者用烧红的铁条烙烫犯人的肉体。
现代法西斯发挥得淋漓尽致,不但刑具种类繁多,而且手段也更加残忍。许多刑讯者还针对女性的特点,发明了一些专门用于女犯的烙刑。刑具有烙铁、菸头、蜡烛、灯泡等等,凡是能够产生灼热的物体,都可以用来对女犯施刑。例如:用烧红的铁条或点燃的香菸头烙烫女犯的乳头、大腿、脚心、阴唇等敏感部位;用点燃的蜡烛流下的烛液滴在女犯的上述部位;或者将电灯泡接上电源后塞进女犯的阴道,利用灯泡产生的灼热烙烫其身体最脆弱的部位。